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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大結局(2 / 3)

可是我的腳好像在地裏生了根,發了芽,腳底緊緊抓著地麵,怎麼都邁不動腳度。

車門打開了,兩條大長腿邁了出來。

緊接著慕容千越從車內走出來,穿著一件藍色的牛仔大衣,臉上掛著我很熟悉的笑容。

女孩子們尖叫的聲音險些刺破了我的耳膜,所有人都在一眨不眨地看著他,我也不例外。

他是我的慕容千越,但是又不是了。

他萬眾矚目,而我隻是一個平凡而普通的女大學生。

我們前世的緣分已經在那一世都盡了,沒什麼遺憾,所以也沒有再續前緣的必要。

“盧娜,盧娜,盧娜!”女孩子們在喊一個人的名字,我莫名其妙地轉頭問張子萌,張子萌對我說:“就是六哥的新女友嘛!”

這是一個女孩子從我的身後走出來,黑卷發長波浪身材比例超級完美,看背影就是一個大美女。

慕容千越看女人的眼光還是一如往常,都喜歡大胸翹屁股。

盧娜萬般嬌羞地走到了慕容千越的麵前,這是蔡錦華打開後備箱,從後備箱裏飛出了無數斑鳩,盧娜捧著臉幸福地仰頭望著。

張子萌她們尖叫:“哇,和平鴿,好浪漫。”

“斑鳩啦!”這是慕容千越慣用的伎倆,難道不能換一個?

我看著盧娜手裏捧著慕容千越送給她的超大束的鮮花,然後坐進了他的車裏,慕容千越親自開車,徐徐地從我們眼前開過。

直到慕容千越的車實在是看不到了,眾人才意猶未盡地離開,仿佛剛才的女主角就是她們。

張子萌她們唏噓:“其實紀靈你長得也挺美的,絕對比盧娜更美,隻不過盧娜更會表現自己而已,你知不知道她上次特地跑到大宋的門口在六哥的車前裝作跌倒,六哥才看到了她。”

這麼土的橋段都好使,看來橋段不怕土,隻要好用就行。

我和慕容千越,自此過上了陌生人的生活。

他在我不可企及的高度依然在以飛般的速度換著女友,盧娜很快就變成了曆史,他平均五天換一個新女友,但是我知道永遠不會是我。

有一天,我竟然在學校門口遇到了顏汐樓,他來接顏汐月放學去吃飯,他還是那麼愛穿白色,看上去仍然是那個翩翩公子。

我和趙僅,在宋朝連麵都沒有見過,所以他不認得我。

我站在一邊看他,他站在門口等顏汐月,風吹過他的頭發,令我想起了在皇宮裏的那個梅花林裏的他。

估計是他留意到我在目不轉睛地盯著他,便向我轉過頭來。

我急忙想躲開,卻被身後的一個人給撞到了。

“對不起對不起!”身後的人急忙道歉,我也趕緊說:“沒事。”

可是聲音很熟悉,定睛一看,那個人竟然是鍾情。

還是一頭短發,完全沒有變。

她怎麼在這裏?

顏汐月從學校裏走出來,對鍾情親親熱熱地開口:“嫂子。”

嫂,嫂子?

我目瞪口呆地看著鍾情走到了顏汐樓的身邊,顏汐樓攬住了她的肩膀,一臉寵溺。

呃,這一世他們是夫妻。

看來鍾情這幾世沒少使勁,終於追到了顏汐樓。

我真心為他們高興,真的真的,為他們高興。

顏汐樓的目光在我身上一滑而過,因為此刻他的眼裏隻有鍾情。

我注視著他們上車,離開,從我麵前駛去。

鍾情在車裏跟我揮手,我也跟她揮手。

“再見了,趙僅,再見了,雪雲。”

我們沒有了前九世的淵源,如果你們更辛福,那就很好。

也再見了,我的慕容千越。

我默默地生活著,希望有一天能夠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忘掉慕容千越開始自己的生活。

但是我自己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老天選擇讓我保留住這段記憶,就不會讓我愛上其他人。

忽然,我在街上遇到了隨緣。

他還是一個胖子,看裝扮可能還是一個神棍。

看到故人很親切,我當時剛剛在圖書館裏投完了簡曆,走出來就遇到了隨緣。

因為太悶了,想找人聊一聊,便直接開口:“嗨,大師。”

話出口了就後悔,因為人家已經不認識我了,會以為我是瘋子。

我趁著人多準備溜,卻聽到了隨緣詫異的聲音:“紀靈,你還認得我?”

呃?聽口氣,他也認得我?

於是,我們倆在街心公園一人捧著一個漢堡兩兩對坐。

“你怎麼會有記憶的?”隨緣嘴裏塞滿了牛肉,含糊不清地問我。

我嘴裏塞滿了雞肉同樣含糊不清地回答他:“你怎麼也認得我?”

等我們狼吞虎咽地吃下去一個漢堡,喝完一杯可樂之後,終於能正常地對話。

隨緣歎了口氣:“我是大師,我的職業讓我還記得這一切,你呢?”

我聳聳肩:“我怎麼知道?”

“那你生活怎麼樣?”

“嗯。”我想了想:“挺好的,見不到鬼了,大家都充滿朝氣地正常地生活著,沒有那些光怪陸離的事情,不會有人突然死去,也沒有滿大街溜達的鬼。”

“隻是你看不到而已,不過現在鬼真的少了很多,生意不好做啊!”他歎著氣。

也是,鬼少了他就沒生意了。

我們相對無語,我不是從前,沒辦法請他吃獅子樓的私房菜,漢堡還是他請我的。

我們坐了一會就準備告辭了,臨走前隨緣問我:“你後悔麼,紀靈?”

“後悔什麼?”

“後悔你現在是這樣的,你記得他他不記得你。”

我笑了笑:“遺憾是有的,但是我不後悔,最起碼他能滿世界蹦噠了。”

他看著我:“你要是還能見鬼就好了,加入我的工作室,我們一起捉鬼。”

“你可拉倒吧,就你這工作室養活你一個人就夠嗆。”

我們在市中心的街心公園分道揚鑣,重遇故人,難得他也記得我我很開心,雖然不是我最想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