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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節(1 / 3)

實際也果然如此,我進門時,是被後麵的人推著進去的。

到了大堂上,隻見熙熙攘攘,角落的席上都坐滿了人,店裏的從人端著酒菜來來往往,忙得不亦樂乎。

我看著這場景,心中很是滿意。

食客中不少人朝這邊望來,眾目睽睽。

我不以為意,徑自上到三樓。

三樓是雅席,每一間都有木壁隔起,上到來,清靜許多。偏僻處,有一間兩席大的小間,門前無名無號,我熟稔地掀起竹簾,走了進去。

裏麵空無一人,小小的,卻是這雲來閣上視野最好的地方,往窗外看去,門前的熱鬧一目了然,再遠一些,瓊池上的湖光山色盡收眼底。

我在席上坐下,看看案上,茶具和漆桶裏的水都是新鮮幹淨的。他們早清楚了我的脾性,不知什麼時候會出現,索性每日更換。

“公子!”正點起一旁的小爐烹茶,一個聲音在簾外響起。

我應了聲,片刻,一名長相清秀的男子走了過來。

他看到我,滿麵喜色,隨即深深一揖:“小人羅言,拜見公子。”

我笑笑:“羅言。”說罷,朝對麵的席上一指,道:“坐。”

羅言再揖:“多謝公子。”說罷,依言端正坐下。

我看著他,隻見他一身淡色衣裳,戴著襥頭,年輕的臉顯得精神飽滿。

雲來閣是我的。

我離開幽冥之後,沒有回天庭,一直留在了人間。

那時,天裂的洪水剛過,中原一片狼藉,死了許多人,處處縞素。那時的雲來閣是間小小的客棧,大災之年沒了客人,主人生計艱難,要將它賣掉。我恰好路過,就將它買了下來。

一開始,我並沒有想開店賺錢。

我每日在店門前煮粥,賑濟災民。若有無家可歸的孤兒,就收留下來。漸漸地,名聲傳來,雲來閣麵前煮粥的爐子從一個變作十個,收留下來的人也把小小的閣樓住滿了,我又把後麵一處三進的院子買了下來。

羅言就是那是來的。

他家中原是一方富商,水災時,家破人亡,隻有他一人活了下來。他被人送到雲來閣之時,已經奄奄一息,待救活後,就在雲來閣待了下來。

其實養這麼許多人,關鍵的無非是錢財。

可錢財這對於神仙來說,簡直比浮雲還要浮雲,我並不發愁。

不過後來我發現,長此以往並不是辦法。天災人禍總會過去,成年的人,可以給些錢財讓他們回故鄉生活;那些失去父母的孩童卻不行,除了這裏,他們別無去處。

把雲來閣重新開張還是羅言的建議。

他說這些孩童雖不愁衣食,但終日養著不是辦法,因為他們總有一日要長大成人。如果能有一處既能讓他們接觸世事,又能長本事自立的地方,才是最好。

我思考一番,覺得此言有理。

對於我的身份,這些人大約一直認為我是個錢多得沒處花的暴發戶公子。

暴發戶好理解,我錢多是有目共睹的。

至於公子麼……入鄉隨俗,拋頭露麵的事,男子總比女子多出許多方便。別人能不能看出來我不清楚,至少我扮得很自在。

他們也不知道我是神仙,我從未在他們麵前顯露過法術。

神仙也有尊嚴。

就像遊俠兒不可能什麼事都拔劍說話一樣,神仙也不可能什麼事都用法術解決。神仙與凡人的差別在於,神仙看問題更隨和,反正總有辦法解決,繁不繁瑣沒什麼緊要,緊要的是過程是否有趣。

我現在就是這樣的想法。於是,決定把雲來閣做成食肆。

做飯的庖人是不愁的,災民裏,有一個人叫周良,家中世代庖廚,做了一手好菜。我說服周良留下來,雲來閣就開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