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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過往畫麵(1 / 2)

["李慕其實也不算是個苦孩子。

不算倒黴,也不算幸運吧。他吃過苦,挨過餓,也受過高等教育,享過別人想都不敢想的福分。

他原本是高幹子弟出身。父親是警界高層。在9歲那年,卻因為在一宗跨國走私案被人陷害瀆職,甚至淪落到賠上所有財產被判入獄的地步。即使到了這種情況也沒辦法保全性命,在監獄中莫名其妙的死去了。

母親因為受打擊過重,很快病逝。家裏親戚都對他們避之唯恐不及。姑姑心不甘情不願的收養了那時還年幼的李慕。卻成天對他不是打就是罵。冷眼相待,嫌惡的神態都寫在臉上。盡管年幼,那個時候的他還是驕傲的。所以不打一聲招呼幹脆離家出走,在繁華的大街上餓了三天,直到李似陽找到他。

那時候李慕已經餓了太久,他蹲在破爛的街巷,對著對麵的煎餅果子小攤流口水。渴慕,卻不敢伸手去觸碰。李似陽穿著白襯衫,還有洗得發白的舊牛仔褲,白色運動鞋。總之打扮的普通又帶幾分落拓氣質。同這條街那些小混混們看上去也沒有多大差別。他買了個煎餅果子,讓老板分成兩半,將其中一半塞給李慕。然後蹲在李慕身邊和他一起吃完。

一大一小兩個人蹲在街邊把那煎餅果子吃完之後,他看著李慕一副明顯沒吃飽的表情,笑笑,伸手很親近的揉了揉他的肚子,說:“人這麼小,肚子還這麼能裝。”

但也沒多說別的了,他走到小攤,又買了個煎餅果子,塞給李慕。然後看著他的眼睛,很認真的問,“小子,要跟我走嗎?”

後來很多年李慕回想起那個場景,都覺得有些好笑。李似陽這個人,有時候真是有些惡趣味的。原本明明是他特意來找李慕回去的,到後來鬧得好像李慕多沒出息,一個煎餅果子就把自己賣掉了似地。

李似陽在那個時候還不是青幫龍首,也就是青幫手底下一個收賬的小頭目。那時候也沒有多少人能想得到,就是這個麵容漂亮精致到甚至看上去過於溫和的男人,會在之後幾年內爬到了龍首的位置。

他其實是李慕的父親最小的弟弟,李慕的叔叔,也是李家的恥辱。很小的時候就不好好讀書,受不了家庭的束縛,十幾歲就離家出走在西區混日子,放高利貸看場子收保護費。許多原本出身西區的貧民少年都是這樣長大的。但對於李家這種作風古板的警察世家來說,出了這麼個敗家子,簡直就是聳人聽聞不堪忍受的恥辱。

所以之前也從未有人在李慕麵前提起過這個叔叔。

李似陽也是聽說哥哥出事,這個小侄子又離家出走之後,才回去了一趟,同自己的姐姐也就是李慕的姑姑要了李慕的照片,然後出來找他的。他原本想把李慕送回去。但李慕堅持不肯回去,無奈之下,他隻好將李慕帶到了自己身邊。

那一年的李似陽才26歲。而這個決定,改變的不僅是李慕的人生,也是他自己的。如果不是生命中多出來這麼個需要照顧的小侄子,也許他也不會突然收斂決定認真對自己負責,甚至一直衝到了儒門龍首的位置,也因此,在爭鬥中失去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以及尚在繈褓中的兒子。

李慕至今還記得,當初李似陽要送他回去的時候,他堅持不肯回去,李似陽看著他的眼睛說,“你要知道,我姐姐雖然為人刻薄,你跟著她,最多多受幾個白眼,被打被罵而已。你要是跟了我,沒準會被人砍手砍腳,拖去活埋。”

他語氣嚴肅,一點都不像是在故意嚇唬小孩子。明明是很認真的。可是李慕想了許久,還是緩慢而又堅定的搖頭,說:“我寧可死在外麵,都不要再回去。”

那一刻李似陽像是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站在那漂亮的李家大宅門前,在雷雨天裏對著自己的父親怒吼,“我哪怕死在外麵,也再也不要回來。”

那樣堅決。堅決到無法改變。

所以他也沒再多說什麼,隻是輕輕的抱了抱李慕,然後說:“我會保護你的。”

在他不長的一生裏,一直履行著這個承諾,甚至為此失去了自己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