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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在母親的“單打”中一天天長大(1 / 1)

1983年9月4日,陶思媛出生在重慶江北區一個普通家庭,她的父母都是跑個體運輸的,一個開車,一個賣票,所以她從小由外公和外婆帶大,性格有些內向和軟弱。陶思媛在上幼兒園時,陶媽媽有一天下午去接她,同班一個小男孩正用脫下來的衣服追打她,而女兒一點也不反抗,隻是不停地跑著躲避,一副要哭的樣子。看見這樣的情形,陶媽媽的心情十分難受,她想如果女兒將來長大後也是這樣軟弱又怎麼能夠有出息呢?於是,晚上回到家中,陶媽媽一臉嚴肅地向女兒提出要求:不管對於誰,隻要你沒有做錯事情就不要吃啞巴虧,更不能受了委屈也不敢說出來……後來,陶思媛的性格有了改變,變得自信而又好強,並且勇於堅持真理。

陶思媛上小學時,有一次語文老師認為她在課堂上與鄰桌的同學小聲說話,便叫她站起來給予了嚴厲的批評。“老師,我沒有跟同學說話,我是在默背你剛才講的那篇課文。”但對於她的解釋,老師並不接受,相反更加批評她當麵頂撞老師。很多同學都小聲勸說陶思媛不要過於認真了,要她向老師承認錯誤,可陶思媛堅持說:“我沒有說話。老師也不能冤枉人啊!”就這樣她和老師互不相讓,陶媽媽不得不趕到學校化解矛盾。

1997年,跟隨父母來到成都生活的陶思媛上初中了,父母對她的管教更加嚴厲。那時候,陶思媛在學校住宿,每周隻有星期天才能回家去,因此不免有時貪玩,甚至喜歡睡懶覺。陶爸爸和陶媽媽長年累月跑運輸,養成了早起的習慣,他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看見女兒睡懶覺,也常常對女兒講“一天之時在於晨”的道理。但陶思媛畢竟還是一個10多歲的孩子,對於爸爸媽媽的話並不能完全放在心上,這樣隻要星期天的早上爸爸媽媽出車去了,她便會忍不住要多睡一會兒。終於在一個星期天是上午,9點多鍾時陶媽媽因為有事回到家中,看見陶思媛竟然還沒有起床,她便大聲叫醒女兒。陶思媛正睡得迷迷糊糊,聽見媽媽的叫聲後答應了一聲“我馬上就起來”,然後又閉上了眼睛。陶媽媽連續叫了幾次,看見女兒還是沒有起來,她終於發火了,把女兒拖起來打了一頓。陶媽媽的做法看上去似乎有些粗暴,但她說:“一個人的性格和習慣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慢慢培養起來的,取決於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小事,如果連這些小事都做不好,人就很難做到完善自己。”

陶爸爸和陶媽媽雖然文化不多,但他們卻信奉“嚴師出高徒”的古訓,在日常生活中對女兒的要求異常嚴格。於是,在陶思媛的成長過程中,她並沒有少受爸爸媽媽的“皮肉之苦”,可爸爸媽媽在她心中始終是最愛的人。“每次當媽媽打我的時候,我也很恨她,甚至恨得咬牙切齒,但我也明白媽媽打我其實全是為我好,她打在我的身上,卻真正痛在她的心上。”女兒寫在作文中的話語讓陶媽媽十分感動,她感到自己多年來付出的心血終於得到了女兒的理解。相比之下,陶爸爸對女兒的教育卻要寬鬆一些,陶思媛曾跟朋友開玩笑說:“在別人家裏,小孩子隻要做錯了事情爸爸媽媽都要打,可在我的家裏卻常常隻有媽媽打我,我其實比別的小孩幸運多了,不管怎麼說‘女子單打’總要比‘男女雙打’好得多啊!”

事實上,無論在陶媽媽還是陶爸爸眼中,陶思媛從小便是一個聽話、懂事的乖女兒。陶媽媽永遠忘不了在1993年“三八婦女節”這天,隻有10歲的女兒所送給她的那份驚喜。“當時,我們一家三口剛從重慶來到成都生活,住在荷花池附近的一間出租房裏,光線很不好,我每天作賬都很費視力。我記得在那年婦女節的晚上,當我和丈夫在外麵奔波了一天回到了家中,我突然看見在床頭上擺放著一盞嶄新的台燈和一封信。這封信是思媛寫給我的,她在信上對我說:‘親愛的媽媽,一年很快就過去了,今天又是媽媽的節日,看見人家的媽媽都是在公園、電影院裏過節,我的媽媽卻隻能在車站、碼頭上過,我真的好難受……台燈是我用零花錢買給媽媽的節日禮物,我以後要讓媽媽成為最幸福的人。’看完這封信,我哭了,我發現孩子真的是太懂事了,我當時就覺得自己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自信、好強的陶思媛,她在生活上從來不會對父母提出任何要求,無論幾十元一件的普通衣服還是幾百元一套的漂亮時裝,爸爸媽媽隻要買給她,她就會高高興興穿上,直到上了高中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