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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當代犯罪婚姻掃描(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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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驚訝地轉身一看,見一個七八歲模樣的小男孩傻乎乎地站在我身旁,都已經秋天了還光著屁股,臉上像塗著一層泥,髒稀稀的,鼻涕快流到嘴裏了,吸進去又流出來,一看便知是個得了呆傻症的孩子。

“你剛才叫我什麼來著?”我逗他玩似地問道。

“爸一爸,我、我吃!”這傻小子瞪著一雙充滿饑餓的小眼睛,又機械地重複了一遍,與第一次喊我一個字不多一個字不少。

“傻二,你叫他爸爸,怎麼不叫我爸爸呀?你要喊我爸爸,我給你根兒最粗最長的胡蘿卜。”新兵小張戲耍地逗被稱作傻二的小男孩。

傻二扭頭看看小張,嘿嘿一笑,用手背一抹鼻涕,又瞪著我叫:“爸一爸,我、我吃!”

“嘿,人家傻二叫你爸爸,你怎麼不答應啊?!”

“哎,當爸爸,光給胡蘿卜不行,得給人家傻二錢,對不對?”

我們班這幫嘎小子拿我開“涮”。

我急赤白臉地衝著傻二吼:“誰是你爸爸?記住,你爸爸是農民,我是當兵的,聽清楚了沒有?”

可是,傻二對於我的咆哮既不怕,也不躲,眨巴眨巴眼,仍不緊不慢地:“爸一爸,我、我吃!”

“好,給你吃。”我苦笑著掏出手絹將一根胡蘿卜擦幹淨,放在他手裏,“吃吧,隻要不再叫我爸爸,你要多少我給你多少,行不?”

傻二不大工夫將我給他的胡蘿卜吃完,一揚下巴:“爸一爸,我、我吃!”

“不讓你叫,你怎麼又叫開了?”我急得彎腰衝著他耳朵大喊。

“一根胡蘿卜,換來一個爸爸,你還上算哪!對吧,啊——”全班人又起開了哄。

我後來才了解到,傻二的父母是表兄妹,屬於血親結婚,婚後夫妻兩個倒也親親密密,婆媳之間由於是姑侄女關係,相處得也和和美美。但遺憾的是,生的第一個孩子,雖然是個“大胖小子”,可是又傻又呆,現在都十多歲了,還不會說幾句完整的話,在生活上一點兒都不能自理。

傻二的父母想,第一個孩子是個傻子,再生一個,不會還是傻子吧?農村又允許生二胎,那就再生一個吧。結果,第二個孩子生下來後,是個名副其實的傻子第二。

如今,傻二的父母吃不愁、穿不愁,就愁自己百年以後這一對兒傻小子怎麼辦?托付給親戚朋友,誰願意呀?推給社會,到時候社會發展到哪一步不講,就是有能力接收,也是給社會增加累贅呀!

“造孽呀,要知道近親結婚有這麼大危害,原本就不該結婚,要結婚也不該生孩子!”傻二的父母常常長籲短歎,悔然垂淚。

可是,後悔可以,但“後悔藥”卻沒有。

斷想錄:血親結婚為什麼生傻子,似乎不是本篇揭示的命題。但血親結婚生了一對傻子,卻是本篇提供的基本事實。傻二的父母由原來的表兄妹關係轉變為夫妻關係,以至於由姑侄女關係變成婆媳關係,單從家庭的和睦家庭來說並無大礙,甚至可以引以自豪。但是,家庭的組織形式和成員的構成,不單隻有夫妻、婆媳,還有子女等。再說,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整個社會就是由無數個家庭組成的。傻二的父母血親結婚,於家庭、於社會製造了兩個罪孽,那麼他們的結婚不也是繁衍罪孽的婚姻名?

血親結婚,是我國《婚姻法》嚴令禁止的。由此擴展開來,凡是觸犯《婚姻法》嚴令禁止的都是犯罪婚姻。

犯罪婚姻是社會罪惡的溫床,有良知的男女切不可在這個溫床上繁殖滋生罪惡。

並非杜撰的案例一一花轎裏的女屍

這是發生在大西北一個山村的一場悲劇。

初冬時節早飯後的日頭,雖然升起幾竿子高,但還是沒有夏季的明亮,紅豔豔的,看上去像一團濃濃的血。

一大早兒,村東頭的馬國慶家就雞飛狗跳地忙活開了。一家老少又是換新衣服,又是拾掇屋子、打掃院子,最忙活的還是馬國慶的婆姨趙桂芝。

這女人雖然才五十出頭,臉上卻長得像個山核桃,皺紋多不說,皮膚又黑又幹,沒有一絲女人的姿色。知道內情的人曉得,她自從嫁給馬國慶就沒有過上一天好日子,也沒有享上一天的清福。雖然農村年年抓計劃生育,可她還是給馬國慶生了五女一男,整整半個班。要不是最後一個是“帶把兒的”,馬國慶還得讓她繼續生。孩子多,吃飯的嘴就多,再加上馬國慶隻會麵朝黃土背朝天地種莊稼,又不會經商做買賣,所以日子過得是糠菜半年糧。村子裏不少人家都富了,有的還達到了“小康”,可馬國慶家還在貧困線以下掙紮。苦點累點,對於一個鄉村女人還能挺著,最使趙桂芝焦心勞神的是大女兒馬燕的婚事。

馬燕今年二十二歲,正值豆蔻年華。不僅身材修長,而且臉模子又俊,所以休說在本村就是走出十裏八裏在所有的農村姑娘中也找不到第二個像她長得這樣漂亮的。

常言說,“女大眾人求”,何況像馬燕這樣漂亮的姑娘哩,登門說親者以及主動求婚者將會踏破門坎。

其實不然。為什麼?因為馬燕還沒生下來就已經有主兒了。

那男方是誰呢?

是馬國慶的拜把子兄弟李春生的兒子李靜。

二十二年前,馬國慶和李春生雖然不在一個村,但都是本村的青年突擊隊長,經常一起在公社開會,一來二去,就成了拜把子兄弟。兩人同一年結婚,婆姨又同一年懷孕。兩人就來了個指腹為婚:隻要兩家生得是一男一女,雙方就成親家,而且孩子一生下來就交換彩禮,不許再毀婚。

不能說馬國慶沒有眼光。李春生的兒子李靜從小就聰明伶俐,無論是上小學還是上中學,在全校都是拔尖兒時,再加上小夥子長得也很帥氣,應該說與馬燕是天生一對,地造一雙,再般配不過了。

可是,誰也沒長後眼呀,誰知道前幾年李靜沒考上大學而到城裏一個建築工程隊當小工,由於吃不得那份辛苦,偷懶耍滑不說,還成噸地偷工地上的鋼筋,結果被抓起來蹲了三年大獄。

馬燕見李靜成了罪犯,就跟馬國慶提出來與李家解除婚約。

不料,馬國慶聽了唾沫星子滿天飛,劈頭蓋臉罵了馬燕一頓,他還替李靜辯解,說他偷建築工程隊的鋼筋完全是為了攢錢準備結婚。

然而,馬燕卻執意不承認與李家的婚事。

馬國慶呢,氣勢洶洶地咆哮:隻要他一天不死,這樁婚事就休想解除。不然,馬國慶將立刻拿起菜刀抹脖子給馬燕看。

馬燕軟了。但馬燕變了。平時再也聽不到她那銀鈴般的歌聲了。反而,趙桂芝常常在深夜聽到女兒的啜泣。

從內心講,趙桂芝是讚成女兒的決定的。她知道,隻要成了賊,就很難改好的。可是,她哪裏敢在性情暴躁的馬國慶麵前幫女兒說一句話呀!她擁有的,隻是時時刻刻替女兒傷心,又怕女兒總想不開出個好歹。

就這樣,馬燕等了三年,李靜出獄了。

受過牢獄之苦的李靜應該洗心革麵,重新做人,不能再手腳不幹淨了吧?不,沒到三個月他又因撬人家的門被抓到勞教所關了半年。

這不,上個月才又放出來。

馬國慶與李春生兩個一合計,決定安排馬燕與李靜結婚。理由是:隻要男人有女人拴著,就會變得定下心來好好過日子。

馬燕一聽,卻高低不依。

馬國慶暴跳如雷,不依也得依。

馬燕也不示弱,哭得像個淚人似地講:現在都快是二十一世紀了,指腹為婚是侵犯人權,是犯法行為,死不屈服!

馬國慶氣急敗壞,馬上與他的拜把兄弟李春生找算命先生擇了個良辰吉日,叫李靜立刻花轎迎親。

迎親就在今日。

娶親的花轎馬上就到,可是馬燕就是不梳妝打扮。趙桂芝說,三姑二姨勸,倔強的馬燕除了呆若木雞地坐著不動,一句話也不說,一聲也不哭,一動也不動。

突然,歡快的鑼鼓和嗩喊聲從村頭嘹亮而來,灌滿了馬國慶家的屋裏屋外。

“你們不要再勸這個死女子了,她愛梳妝不梳妝,等花轎一進院,你們給我扔也要把她扔到花轎裏!”馬國慶瞪著兩個火紅的眼珠子,脖子上的青筋有麻繩粗。

花轎進院了。

馬燕站起來又跪下一連給趙桂芝磕了二十二個頭,雙手捂著腦門兒走進了花轎。

鑼鼓和嗩呐嚎似地響起來。

一個時辰後,花轎在李春生家大門口落地了。

轎簾掀天,人們見鬼似地嗷嗷叫著跑散了。

馬國慶和李春生同時跑到花轎門口,頓時臉色如紙:隻見花轎內的馬燕倒在血泊裏,手裏還拿著一把鋒利的剪刀。

斷想錄:指腹為婚,實際上是瘟疫般彌漫在中國這塊古老的土地上已達幾千年的包辦封建婚姻。這種婚姻,不僅嚴重地侵犯青年男女人身權利,而且也給社會製造了不穩定因素。當然,其中受害最深的還是年輕無辜的少女。花轎裏的女屍慘案,再一次向封建包辦婚姻者警告:休要再執迷不悟地葬送女兒的生命!

派出所長如是說——不交體檢表的結婚登記者

我曾有個鄰居,姓肖名大璋。職業:街道派出所所長。性格:屬外向型,大大咧咧,好“侃”,而且連說帶比劃。作家就愛跟這種人交朋友。原因簡單:素材俯拾皆是,一抓一把,甭愁沒東西寫。因此,我隻要肚子裏幹貨不多了,或者是需要調劑一下精神狀態,就隔三差五地到他府上坐坐,去了就是為了聽他一通神聊。這次他講給我聽的,是上午他遇到的一件缺德事兒,但對他來講又是屢見不鮮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