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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猶太人辦事策略(3 / 3)

紐約有一個猶太人開的舊書店,在賣給客人書之前,經常會確認有沒有脫頁的現象。因為是舊書,書皮和裝訂不結實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但如果把內容不全的書賣給顧客,那幾個月後書店的信譽就會受到極大的損害。正是因為不賣有缺陷的商品,這家書店的顧客才會越來越多。

與之相反,猶太人還有別的得意之作。就是說,如果商品有破損,他們就會向人們以極其低廉的價格出售,而人們也是在知道商品有瑕疵的情況下買的。這也可以說是誠實正直的生意之道。

疏忽就要承擔責任

大多數國家在借貸和做生意方麵經常用賒欠的方式解決問題,而猶太人在這一點上有著明確的責任規定。

猶太人最初是由有利害衝突的部落聯合而成,而後又分散在世界各地。所以,為了調整思維方式和習慣不同的猶太人的利益,製定嚴密的法律體係就變得很有必要了。《塔木德》就是由拉比們將日常生活中各種見解集合起來形成的,它收錄了人們所能想到的各種各樣的問題。

A向B提出“幫我保管一下這個吧,我還要幫你保管你的東西呢。”。B很快答應了。這種情況下,A和B都有保證對方東西安全的責任。A向B說“幫我保管一下這個吧”,而作為回應,B說“好的,放在這裏吧”。這時,B就應當對A負責。A對B的這種善意的行為不一定有回報的義務。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體現了雙方責任和單方責任的區別。

那在實際中需要對對方的東西做多少賠償呢?《塔木德》舉了三個例子來給出基本的判斷標準。

(1)無償幫別人保管東西而造成丟失或損傷,保管人沒有賠償的義務。但如果是借別人的東西,無論是什麼原因造成,都有義務賠償原物。

(2)承租人或是被有償雇傭的人,必須賠償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損失。如果是由於偷盜或是其他無意行為或是不可抗力的天災(如羊在放牧中被狼群或是獅子吃掉)造成的損失,不能被追究責任。

這裏值得思考的是到底什麼算是天災什麼算是人禍。關於這個區別也有詳細的論述,也就是我們要說的第三個例子。

(3)雇工在放牧家畜的時候遭到野獸的侵襲,無論是獅子﹑熊﹑豹或是毒蛇,隻要出現一頭,就被認為是不可抗拒的天災。狼群(狼的數量在兩匹以上)侵襲家畜的時候,如果不能擊退,也是不可抗力的天災。人有可能擊退兩匹土狼,但如果它們是從前後兩個方向夾擊,也可以斷定家畜的損失是有不可抗力造成的。上麵的例子隻限於在安全的區域放牧時出現的事故。如果牧羊人故意把家畜引到危險的區域,引起的一切後果都由牧羊人承擔。

總而言之,由於疏忽引起的事故就要承擔全部的責任。所以,猶太人在做事情之前都做十分周密細致的準備,在做事的過程中對每個細節都予以充分的考慮。

每天清洗一次砝碼

把商品的缺點給顧客暴露出來。既要把商品的缺陷說給顧客聽,也要大聲宣布“我的貨是最好的”。

猶太民族的先知訓示他們的後人說:

“你們不可行不義。要用公道天平、公道砝碼,公道升鬥、公道秤。”

他們的要求是具體的:

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砝碼和量器。

批發商每個月清洗一次量器,小生產商一年清洗一次。

小生產商要經常清洗砝碼。以其不發粘為度。

店主每周要清洗一次量器,每天清洗一次砝碼,每稱完一樣東西都擦拭一次天平。

誠信是猶太商法的靈魂,是商業活動的最高技巧。猶太商法不僅要求商人“把壞豆子從穀桶裏清除出去,而不能放在消費者看不到的穀桶最下麵”,還禁止在買賣中用顏料塗描衰老的奴隸以及病弱的牛羊、陳舊的器具。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把這些“商品”的缺點給顧客暴露出來。然而,他們既要把商品的缺陷說給顧客聽,也要大聲宣布“我的貨是最好的”。

徹底的誠信並不意味著他們放棄了對世界的修飾。為了使世界看起來漂亮一些,猶太人的先知允許人們把好衣服洗得更光鮮,把麻布衣服拍打得更薄更精致,把窗子和籃子塗上豔麗的色彩。

猶太商人認為顧客欠債不還是商人的過錯。

現代猶太人對誠信的闡述當然貼近現代的社會。誠信就是財路,就是商業活動中最高的技巧。無論在西方世界還是在東方世界,無論是對大商人而言還是對小商人而言,這條猶太商法無時無地不在得到證明。

他們明明白白地告訴顧客“我要賺錢”,他們讓世界清清楚楚地看著他們怎樣賺錢。

猶太商人絕不奸詐。在世界商業史上第一個提出“不滿意可以退貨”的,就是猶太商人。這人是朱利葉斯·羅森沃爾德。羅森沃爾德是美國希爾斯·羅馬克百貨公司的老板,這句聞名於世的口號提出於19世紀剛剛開始的時候。

絕不漏稅,合理避稅

在猶太人的經商觀念中,他們一方麵信守“絕不漏稅”,另一方麵又善於“合理避稅”。

“絕不漏稅”,是猶太人的又一句經商格言,這體現了他們強烈的納稅意識。猶太人以能夠納稅為一大光榮。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卻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商人都重視交稅。在猶太人心中,有一套屬於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納稅是和國家訂立的神聖的“契約”,無論發生什麼問題,自己也要履行契約。誰偷稅、漏稅、逃稅,誰就違反了和國家所簽的契約。違反“神聖”的契約,對猶太人來說是無法原諒的。

一個瑞士人到海外旅行,回來時將一顆寶石藏在鞋裏企圖不通過納稅入境,結果被當地海關查出扣留。一位同行的猶太人看到這種情況時十分奇怪,問道:“為何不依法納稅,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國際慣例,像寶石之類裝飾品的輸入費,一般最多不會超過8%,如果照納輸入費,堂堂正正地進入國境,若想在國內再把寶石出賣時,隻要設法提價8%就行了,這樣簡單的計算方法,小學生都會。因此說,猶太人的依法納稅實在是一個明智之舉。

但是,猶太人“絕不漏稅”並不表明他們輕易地就交出不合理的稅款。他們討厭被人隨意征稅。猶太商人在做一筆生意之前,總是要首先經過認真的計算,這筆生意是否能掙錢,先粗略算出在除去稅款以外,他們有多少錢能裝入自己的口袋。

猶太人為了多賺點錢,也在稅收上想了不少點子,重點就是:避稅。

在長期的商場曆練中,他們總結出了一套合法避稅的辦法。他們充分研究有關稅收的各種法律法規,努力做到在某些方麵比國家征稅人員更懂稅收。

其實,猶太商人在世界各地苦心經營各自的一方天地,並沒有多少時間運用他們高超的智慧去思考如何避稅。他們認為,避稅不應是從商者的根本目的,即使是一個天才避稅者,也不能夠通過避稅邁入富人的行列。它的根本目的在於促使管理者對管理決策進行更加細致的思考,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即使有合法避稅的初衷,但過分玩弄避稅技巧,濫用避稅方法,還是極易遭遇惡意避稅的風險的。在猶太人心目中,神聖的契約可以是商品,寶貴的時間可以是商品,為賺錢可以暫棄自己的宗教信仰,但良知和尊嚴絕對不會出賣。

“納稅天經地義,避稅合理合法。”猶太人的聖典《塔木德》早就有過類似的表述。他們在做到合法避稅的同時又做到絕不漏稅,從根本上來說是得益於由《塔木德》等猶太聖典所承載下來的智慧。

合法避稅又絕不漏稅,這就使猶太商人在世界各地有了生活和發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