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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章 最後一個摸金校尉(2 / 2)

開著一輛灰色吉利的常威,鬆開刹車後,腦袋探出車窗,對走到路中間的年輕人罵了句,又吐了口口水,才算心滿意足。

常威,二十三歲,是——哪兒人?

他是哪兒人,關鍵得看哪座城市,有他感興趣的東西。

常威感興趣的東西,不是豪車名牌包,甚至不是美女,而是文物。

說的再直白點,常威就是個盜墓賊。

但他明明沒有《盜墓筆記》裏胡八一的本事,卻自稱“最後一個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這個“職稱”,還是三國時期曹阿瞞,為征集軍資特意創建的。

因發死人財,所以這職業也有太多的規矩,和忌憚。

像什麼進墓後,要在東南方向點支蠟燭,還要跪下磕頭,說哥們深夜前來造訪,還請主人諒解。

假如蠟燭忽然熄滅,就代表著“戶主”不滿意財產被盜,故而叫鬼吹燈。

鬼吹燈後,如果盜墓賊還是舍不得走,那就會有大難臨頭。

就算沒啥鬼吹燈,盜墓賊可以開館取殉葬品,也不能全帶走。

一來呢,是給戶主留下點過日子。

二來呢,是給以後光臨的同行,留下點過日子——

總之,盜墓的規矩很多,需要摸金校尉嚴格遵守,不然就會大難臨頭。

但這行,現在越來越難幹了,主要是沒那麼多有價值的古墓不說,國家也對這行嚴懲不貸——無奈之下,很多摸金校尉都改行,或去車站扛大包,或去澡堂當搓澡工之類的。

常威這個後來人,卻發誓,他要把“摸金校尉”當做無形的瑰寶,堅強的傳承下去。

可因為業務水平有限,這些年來他跑的地方不少,卻沒賺到多少錢,老婆還跟人跑了。

一邊是愛情,一邊是事業。

常威經過艱難的抉擇後,終於選擇了後者。

也許是常威的黴運,終於過去,要苦盡甘來,上個月在京華長空酒店幹保安的同鄉寧發財,忽然給他打電話,說是在酒店後麵的假山下,發現了一個好地方。

有價值的古墓,現在都藏在深山大澤中,或者黃河水下。

像京華這種宇內有名的大都市,怎麼可能會有古墓?

這樣說,不對。

應該說是,常威雖說自詡是最後一個摸金校尉,但也不能非古墓不去。

長空酒店後院的假山下,是個酒窖。

裏麵的藏酒中,有兩箱上世紀七十年代生產的茅台。

寧發財說,他聽保安隊長說,這樣一瓶酒就價值十多萬。

整整兩廂,十六瓶子啊。

這筆生意,做不做?

當然得做!

常威身為舉世最後一個摸金校尉,為生計暫時改行盜酒,也是無奈之舉。

寧發財給他打電話,恰恰是看中常威,會打、洞的本事。

酒窖鐵門的鑰匙,在酒店總經理那兒呢,寧發財可沒膽子去偷。

他又不是特工。

但這種事對最後一個摸金校尉來說,卻沒什麼難處。

其實也挺難——

為避免被人發現,每當淩晨一兩點,寧發財值班時,常威才會悄悄的來,在確定監控頭都關閉後,拿出他的專業工具,搬開石頭往下挖。

經過足足三周的辛苦,常威倆人終於神不知鬼不覺,從地麵向下,終於打通了酒窖。

今晚,他們會要大功告成。

想到今晚後,就能收入上百萬,再也不用看胖臉房東的臉色,常威就激動的不行。

車子來到長空酒店後麵,常威剛拿出手機,後院的小鐵門開了。

一個黑影,鬼鬼祟祟的走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