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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情況已經大致清楚,李峰敘述的情況和他們了解到的也基本一致,傅機就繼續往下問:“你為什麼找他們要錢?是他們欠你錢嗎?”
李峰搖頭,“他們不欠我錢,他們欠別人錢,欠了好幾十萬吧。我當時在討債公司上班,這個單子是老板給我的,要到了債我也可以拿不少抽成,所以我才會一直催著他們。”
——重點來了。
傅機馬上問:“你們公司叫什麼名字?老板是誰?還有,他們欠錢的對象,你清楚嗎?”
李峰:“我們公司叫拳頭討債公司,老板叫羅來項,我進來之前公司在立海市這塊還挺有名氣的,後來就不知道怎麼樣啦!”
——拳頭?沒聽啊!
對立海市這邊不熟悉的汪隼轉頭去看傅機,隻見傅機也皺著眉頭,似乎對這個名字也沒有印象吧。
李峰繼續:“債主的身份公司是對我們這些人保密的,我們拿到的欠條上也是一個中介公司的名字,叫一千夜金融!”
提問到此為止,傅機對李峰表示感謝後和汪隼離開青山藤監獄,他們接下來要做的事情也簡單,按照這信息將相關人員找出來就是了。
不過,在他們來青山藤監獄之前,傅機給了喬毅和其他人一個任務,他們要去調查丁鬆和胡瑤的親屬,並向他們了解當年的信息。
也是運氣比較好,喬毅很快就找到了,丁鬆是沒有親屬的,早年喪父,不久後母親也離世了,但胡瑤的母親還在世。
從胡瑤母親口中,喬毅他們得到了更多的東西,丁鬆當年似乎是被朋友欺騙著以他的名義借了一筆高利息,高逾期賠償的貸款,還以為這隻是正常的貸款,朋友也會自覺去償還,丁鬆就沒太留意,誰曾想這個朋友事後跑路了,並沒有償還,還沒把這件事告訴丁鬆,時間稍微長零,這筆借款就開始以非常可怕的速度滾大,等到要債的人找上門時,已經大到他無法承受的地步,所以他拒絕償還。
站在丁鬆角度看,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也是無可奈何,錢雖然借到了,但壓根沒到他手上啊,他也不知道這玩意兒的利息和逾期賠償這麼高,現在要還這麼多,他怎麼可能當這個冤大頭,就隻能以自己沒錢一直拖著,於是金額繼續膨脹。
當然,丁鬆也不是從頭到尾就拖著,不想辦法,他也去找過律師想從正當途徑解決這個問題,但這個事情比較麻煩。
首先,這筆貸款確確實實是以丁鬆的名義借的,他還簽了字,這就很惡心了。
其次,丁鬆他不知道這借款利息和逾期賠償金這麼高,他也不知道貸款合同的具體內容,放貸方則堅持丁鬆知道合同的具體內容,隻是為了不償還而拒不承認,丁鬆的辭沒人能證明,真正拿到錢的朋友已經跑路了,現在找不到人。
最後,這個借款合同本身並沒有漏洞,雖借款利息確實有些太高,但還在法律規定的“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這條範圍內,要命的還是合同中約定的逾期未還款的賠償金的結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