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哥幾個既然打算把這個鬧劇結束,也就心有靈犀般的相視一眼。
於是我們相當有默契的,從自己的褲兜裏麵拿出了槍支,打開了安全栓,就對準了眼前的七個人。
這動作,幾乎不差毫分,就像是複製粘貼一般。
“你們是選擇投降呢,還是負隅頑抗?”我開了口,對著那七個人,毫不在意般地說道。
然後,我就看到他們杵在了原地,像是被嚇傻了一般。
甚至有個人打算後退逃跑,可到最後也停了下來。
因為他們距離我們並不遠,十米左右。但是想要跑到我們麵前,對我們不利的話,那麼最起碼也得有四五秒鍾以上的緩衝,畢竟人可不是那些跑車,百公裏提速也就是三四秒鍾的事情。
那麼很有可能,我們連開槍的反應都會變慢的。
可他們不是在車裏啊!
換而言之,他們到達我們麵前時,首先就需要足夠的時間,更何況他們也不一定能夠刺中我們啊。而那個時候,我們兄弟三人隻要一人開三四槍,就可以把這裏的事情,眼前的人全部幹翻的。
這也是我們到目前為止,所做的鋪墊行為的。
被他們追了那麼久,總得翻身農奴把歌唱吧?
我倒是要看看,是他們跑的快,還是我們的子彈快?
“我投降。”其實這事情隻是在一瞬之間發生,我也看到了眼前那七個人裏麵,出現了一瞬間的愣神,腦子宕機之後,就有其中一個手裏拿著棒球棍的年輕男子,把手裏的家夥丟在了地上,隨後雙手抱頭。
他這個行為,就算是我都有點兒措手不及的,他們壓根就沒有任何反抗啊,就直接投降了?
按道理說,他們追了我們這麼久,怎麼也像是一副吃定了我們的樣子,但誰能夠想到這麼沒節操啊?但這樣也好,省得我們出手了。
我們逍遙會現在不是以前那赤腳的不怕穿鞋的小混子了,能夠不殺人的話,那麼就盡量不要動手,畢竟搞事情的話,總是有點兒需要擔心的問題。
要知道當初我們搞死了曹勇之後,可是擔心了很久,生怕對方被發現的。但此時就算是想要找到對方也太難了,那車輛早就沉入大河泥沙之後了。
哪怕以後有打撈泥沙的船打撈起來了,想必也找不到正主了。沒有任何的痕跡,怎麼找到凶手啊?
而眼前的七個人裏麵,有第一個,就有第二個。
雖然那個為首的家夥心有不甘,怒視著自己的這些兄弟,但也就忍了一會兒後,就開始蹲在地上,選擇投降了。
“既然你們這麼識時務,那我也放你們一條生路,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我們在這段時間裏麵,必須要把他們給控製起來的,不然很容易走漏消息的。
毆打他們一頓,還是其他的處罰,到時候再說。至於陳青雲那個堂伯的事情,我到時候跟他說一聲就是了。
現在人情還了,我也懶得回那個小山村,把那個家夥揍一頓了
總不能還跑回去打死他吧?
隨後,我讓猴子從車裏麵拿出繩子來,這樣就可以把他們捆在一起。當然我跟小南在這個時候也沒有放鬆警惕,而是手裏持著槍支,依舊指著眼前的人。
誰敢動動試試?
拿到了繩子之後,我們就慢慢地靠近追蹤的那輛車。這十米的距離,也就是幾秒鍾的路程罷了。
走到了他們麵前,我對著其中的人說道:“現在你起來,背過身體去,不準動。另外其他的人要是敢亂動的話,誰動就打死誰,聽明白了嗎?”現在這個地方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他們如果真的敢亂搞的話,那麼就弄死誰的。
甚至為了殺人滅口,還會把所有人幹掉的。
另外,也怕陳青雲那個大伯走漏風聲,把對方也而滅口的。
雖然麻煩,但事情未必不能這麼做。
於是乎,我們直接把第一個人給捆了起來,而且他也相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