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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青棗未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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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很大的雪,大的就像是那天的暴雨一樣,漫天的飄飄揚揚,沒有風,雪花沒有借力反而更加自由,撿著最喜愛的舞姿一路載歌載舞飄搖而落。世界銀裝素裹,路邊高大的法桐,路緣石邊上的冬青,路對麵的的商店,還有金格心心念念的一中操場全都在雪的輕輕愛撫下沉睡了,偶有路過的行人撥弄一下冬青上的雪,冬青似乎也隻是懶散的睜開眼睛看看,便又睡了過去。此時金格就站在冬青外側隔著柵欄在眺望白茫茫的操場。金格曾經來過一中。特意留意了過一中的操場,操場很大,中間是草坪,兩側豎著足球球門架子,外側是褐色的橡膠跑道,畫著白白的線,四周有高高的看台。金格想象他們開運動會的時候,一定是坐在這看台上麵,而笙簫默一定是奔跑在橡膠跑道上麵。金格讀初中的學校沒有橡膠跑道,也沒有綠色的草坪,所以她覺得一中是那麼先進、時尚。操場再往裏是籃球場。金格看看表,正是體育專項訓練的時間。可是笙簫默在那了嗎?她看不清楚,這麼大的雪是不會訓練的吧,她該怎樣找到他?他會出來買飯吃嗎?還是去食堂?她就站在門外會等到他嗎?還是請同學傳個話,說她在等他?可是不要說她已經和所有同學都已失去聯係,就真的能聯係到,他又肯出來嗎?喜歡他的女孩太多了,他根本不知道她是誰。若他真的拒絕出來見她,她隻怕更受傷害。所以她選擇在外麵靜靜的等待。等到,說明老天厚待與她,等不到她便更要死了這份心,好好過日子吧。金格站在門外的路緣石上,撥弄著冬青,耐性等待。雪紛紛揚揚的落在她的身上,臉上,卻並不能使她如冬青一般懶惰入眠,她一直都安靜的等待著,眼睛盯著校門口,一眨不眨。不知過了多久,她隻記得當雪在身上落了一指後的時候就會拍拍雪,她已經拍了5次了。金格穿著紅色的羽絨服,淺灰色的帽子,同色係的圍巾,長長的頭發燙了彎彎的卷從耳後挽過來垂在胸前,隻露出小小的臉,蒼白憔悴,圓圓的眼睛明亮而哀傷。羽絨服是燈籠袖、燈籠裙的樣式,細細的腰身,白色的冬靴,金格看起來同城裏的姑娘沒什麼區別。笙簫默走出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這樣的金格,有一刹那,他恍惚了。在一片廣袤的銀白中,站著一個紅衣的女孩,明亮的眼神哀傷的望著他。他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站在那裏不動。金格的心咚的一下就迅速跳動起來,臉上也有了血色,顯得紅潤一些了,她很緊張,但還是鼓起勇氣輕輕的走過去,站在他的麵前,仰望他一眼,又迅速低下頭來,臉更紅了,她低聲說道:“我明天要嫁人了,這個送給你。”她又鼓一鼓勇氣抓起他的手,把一枚戒指放到他的手心裏。又望了望他,唇邊浮起一個淒涼的笑容,轉身離去了。淚水流下來,金格沒有回頭,義無反顧的走了。其實她很想抱抱他的,像電視劇中那樣,像談戀愛一樣。可是她還是沒有那麼多的勇氣。這個過程實在短暫,短暫到笙簫默睜開眼睛看見有一個美麗的紅衣女孩,閉上眼睛,再睜開,就已經沒有了。他好像是站在那裏做了一個夢一樣。“我明天要嫁人了,這個送給你。”聲音仍然在耳邊索繞,可那聲音那麼空靈那麼憂傷,比這雪,這紅衣倩影更加夢幻。隻有手心裏那枚亮晶晶的鑽戒帶著耀目的光芒實實在在的存在著。攥攥手心,手被咯的生疼,笙簫默拿起那枚戒指,細細端詳,在戒指的金箍裏刻著“金格”兩個字。那個女孩叫金格?笙簫默從記憶中搜尋這個名字,可是沒有。他不記得有這樣的名字,也不記得曾經見過這個女孩。站在雪中,笙簫默愣了很久。金格沒有去坐車,在雪中一直走,一直走。她希望在這嚴寒的天氣裏,她能夠再次得重感冒,並因此延遲婚禮,但可惜,沒有。有些事似乎就是注定的。她在雨中隻澆了幾分鍾,卻還是讓她永遠的離開校園。在更嚴寒的雪中,她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夜深人靜雪已停,走到四處荒山不見人蹤影,走到再也走不動倒在路上,她卻隻有疲憊與哀傷。躺在雪地裏,她突然興奮起來,她走不動了,真的走不動了,所以她要休息了,若躺在在雪地裏,一夜之後,她會不會生病?或者她會不會永遠都不用醒來?金格安靜的笑了。她把眼光投向四周,這白茫茫的山真好看,家門前的山上也是這般好看吧,當清晨的陽光打過那萬千的棗樹,會不會是“千樹萬樹梨花開”?她又笑了。正要閉上眼睛,就此睡去,遠遠的,她看見一個蒼老的身影騎著自行車蹣跚而來,是父親。金格的眼淚嘩的就流了下來。父親扶起她,把她扶到自行車的後座上,登上自行車,弓著肩賣力的蹬了起來,一邊蹬一邊絮叨:“這麼大的雪,我猜著就沒有車肯往山裏跑了,得虧我趕得及時,你說你,明天就要嫁人了,今天怎麼還往縣城跑呢,有啥東西是咱鎮上沒有的呢?你從小就聽話,怎麼這次就這麼任性呢?”頓了一會歎口氣又說道:“這世上沒有人能想啥有啥,都是湊合著過。你小時候看見人家都帶絹花,要你娘買,你娘不給你買,你還哭了一天,可第二天你娘給你買了雙涼鞋,你還不是高高興興的就穿上了,那絹花你能記得多久?你們讀書的不是有句話叫什麼,失之什麼魚,收了什麼魚嗎?”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金格心裏默念道。“在莊上過日子沒什麼不好的,平平淡淡的,能天天看到你爹你娘你弟,彼此間有個照應不比你孤身在外的強嗎?將來生個娃子慢慢你就定下來了。”起風了,老父親不再勸說,全力的瞪起了自行車。金格的淚又流了下來。金格把戒指弄丟了,這注定在以後的婚姻當中她是要為此背負上長久的話柄的。興濤很是後悔給她買了這個戒指。當初,金格說不要三金,他還相當感動,自己又添了錢學著城裏人給她買了鑽戒,一心想哄她開心,是的,在他看來她真是從來都不開心的樣子。他還請做金飾的老師傅在金箍上刻了她的名字。她居然弄丟了。婚後一年,金格生了個男孩,取名許一傑。她學會了繡花、搓麻繩、納鞋底等等村裏媳婦都會的一些技能。每天做飯洗碗帶孩子幹農活,抽空還要去趕集賣鞋。忙碌的日子讓金格麻痹了曾經的夢想。隻偶爾歇下來,拿著麻繩會發會兒呆,那些過去太遙遠,遙遠到隻有那一天的雪格外清晰,想到自己曾經在那麼美的雪中勇敢的抓起過他的手,金格就又會笑了起來,笑容裏幾分喜悅,幾分苦澀,幾分悵然若失。許興濤同村裏其他的男人一樣,喝酒抽煙打牌打麻將還打孩子打老婆。金格住的五間大瓦房來來回回幾經輸贏,最終被許興濤輸給了別人。金格和孩子被迫搬去和婆婆一塊住。在許一傑快要3歲的時候,婆家來了親戚,金格做飯,叫一傑去叫爸爸回來。一傑沒把爸爸找回來,反倒問媽媽:“媽媽,你不陪別人睡,你陪一傑寶寶睡行嗎?一傑不哭,也不鬧。”金格好笑的答道:“好——,媽媽不是每天都陪寶寶睡的嗎?媽媽從來都不陪別人睡的啊。”“可是爸爸說的,爸爸要是贏了就把大房子贖回來,爸爸要是輸了就叫媽媽陪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