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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他以為我是青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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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他們最忠實的粉絲之一,偶爾也會客串一兩首拿手的歌。

不是我吹牛,我唱歌的水平不亞於我的醫學專業水平。曾經有內行讚揚我說,如果我是學聲樂的,我絕對會成為一名優秀的歌唱家。

當然我也會彈幾首吉他曲,這是文藝青年裝逼的必然手段。我曾經抱著吉他坐在校園的林蔭小道上吟唱,引得不少美女駐足。

我的組成樂隊的幾個同學,據說都沒繼續深造,也沒從事他們的專業,而是改行去做了流浪樂隊。前段時間我在網上偶爾看到過他們的一首原創歌曲,唱得非常不錯,粉絲似乎突破百萬了。

河邊風光帶很長,大約有五六裏路。

嶽城河上兩座大橋,一座年代非常久遠了,比我的年齡大多了。另一座與我同齡,我一座非常現代化的大橋。

我決定從一座橋走到另一座橋的橋底下再返回來。

身邊來來往往很多人,大多是年齡比較大的,像我這樣的年輕人並不多見。

我勾著頭,一路疾行。

看到前麵圍著一堆人,我也湊過去看熱鬧,發現原來是一老者拿著水桶在地上寫毛筆字。

老者顯然很有功底,字寫得龍飛鳳舞,花裏胡哨,引來一陣陣喝彩聲。

我卻不以為然,我知道這不是書法。拿水在水泥地上寫字與在紙上寫字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水泥地上或許能驚豔,寫到紙上可能就是塗鴉了。

我看了一下老者寫得字,他寫的是範仲淹的《嶽陽樓記》。

“慶曆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具興......”我朗誦出聲,引得老者往我這邊看,笑眯眯的問我:“小哥,喜歡書法?”

我雙手亂搖說道:“不敢喜歡啊,才疏學淺。”

老者不由分說將手裏的筆和水桶遞給我,鼓勵我道:“試試。”

試試就試試,我心想。接過他遞過來的大毛筆,我接著往下寫:乃重修嶽陽樓,增其舊製,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屬予作文以記之。

或許圍觀的人都以為我是青銅,沒想到我卻是個王者。

毛筆書法是我家的傳統,雖說我爸媽讀書不多,但對讀書人卻是極其尊重的。比如我爸,一手毛筆字就能蓋過我住的這條街。過去過年家家戶戶都要貼春聯,每到這時候,我爸就會搬出桌子擺在樓底下,義務為街坊寫春聯。

我就是在那時候開始接觸毛筆字的,我八歲的時候,已經能寫出一手漂亮的毛筆字,從而取代我爸的位置,為街坊寫了整整五年的春聯。到了讀初中以後,我媽才堅決不同意我寫下去了,她擔心我耽誤學習。

我的這手絕活在大學時期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認可。當時學生會要寫毛筆字的時候,都會派一個漂亮的女生來找我。

我聽到周圍想起一陣掌聲,老者的神色有些不好看。我估計他原本是想看我出醜的,沒想到我的字直接將他的得意打得趴在地上不可動彈。

因為字寫得好不好,首先看站不站得穩。老者的字盡管龍飛鳳舞,卻像沒根基一樣飄。而我的字,穩如磐石。

我客氣地將筆與水桶還給老者,老者滿臉不高興,接過東西一言不發轉頭就走。

圍觀的人發出一片噓聲,我聽到一個聲音在喊我:“李喬,你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