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AI情感朗讀功能。歡迎大家點擊體驗!
四百公裏放在地麵上,開騰格爾那輛手扶拖拉機,也就是一兩天的事,但要是放在地下河,可就不是四百公裏的事了。
別忘記地下河是彎彎曲曲的,很可能是地上距離的幾倍。
安歸王這才想起,她好像還沒有問過騰格爾,今天是幾號。
騰格爾告訴安歸王今天是幾號後,稍等片刻沒有聽到她再問什麼,這才躡手躡腳的走了出去。
以往,時間對於安歸王來說就是一個時間,別說是十四天了,就是十四年,對她來說也沒太多的意義。
從她四歲第一次在棺材裏睡覺起,她的命運就已經注定了:最終無非是帶著‘壯誌未酬身先死’的遺憾,把大業精神再傳給下一任安歸王罷了。
除了上次趕往塔克拉瑪幹沙漠刺殺莫邪征東那次,她其餘的生活都像一潭波瀾不驚的死水,今天和明天,今年和明年,甚至今生和來生,都有著驚人的相似。
她絕不會因為虛度一天而有絲毫惆悵,隻有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解脫的迷茫。
一個人,如果沒有了追求目標,或者說已經對所追求的早就失望了,那她活著就是一具行屍走肉,時間隻不過是提醒她吃飯、休息的一個概念而已,想怎麼浪費,就怎麼浪費。
所以,安歸王從來沒有覺得十四天有什麼了不起的。
可當騰格爾告訴她今天是幾月幾號,她這才知道她竟然在地下呆了整整十天,其中有八天多,是在暗河中漂流。
被一個她隨時可以殺死,但還沒有玩夠的男人抱著,漂流。
這十四天,尤其是在騰格爾家中的這四天,絕對是安歸王最為精彩的日子。
她從沒有想過,她竟然很享受當前的這種日子,白天看著這個男人,晚上抱著他,哪怕一句話都不說,但心裏卻有著從沒有過的安寧,使她渴望一輩子就這樣。
“難道,我已經愛上了他?”
安歸王呆坐半晌,才慢慢脫掉衣服,重新鑽進了被窩,摟緊了那個男人,白玉般的臉頰貼在他雄膛上,聽著他的心跳卻有了莫名的煩躁。
以往的幾晚上,她隻要鑽進被窩抱住高飛,身心就會安靜下來,用不了多久就會進入夢鄉。
但今晚,她卻感到了煩躁。
安歸王很清楚,她煩躁是因為她知道,高飛已經失蹤了十四天,他的家人肯定在四處找他,並能很快找到這兒來,把他帶走。
不管高飛能不能醒來,那些人都不會讓他和安歸王呆在一起。
她不想高飛離開。
他現在已經成為她的私有財產或者幹脆點說,是她的愛人。
誰會允許自己的財產和愛人被別人搶走?
安歸王很清楚,依著高家的實力,就算她帶著高飛藏到九天之外,仍舊會被找到的。
也許,也許隻有一個辦法,可以永遠的把高飛留在身邊。
那就是死。
就像世上那些為愛殉情的男女那樣。
兩個人都死了,就再也沒有誰能分開他們了。
想到這兒時,安歸王終於肯定了一個事實:她,愛上高飛了。
她一點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愛上他,倆人之間沒什麼海誓山盟,有得隻有敵意。
可她就是不想高飛離開,想讓他陪她一輩子,不管他是否會昏迷一輩子,甚至都不管他一點也不愛她。
愛,是自私的,沒有道理的。
安歸王靜靜伏在高飛雄膛上,許久都沒有動一下,呼吸均勻,好像睡熟了的樣子,但長長的眼睫毛卻總是會動一下,證明她根本沒有睡著。
外麵的天,越來越黑了,已經有霜降了下來,睡在外麵帳篷中的騰格爾一家,也傳來了輕輕的鼾聲,整個世界都鴉雀無聲,就像無數個深夜那樣正常。
當一隻耗子順著牆根拐過牆角時,安歸王睜開了眼睛。
大半夜的靜思,她已經有了決斷。
“我既然舍不得殺你,又不能帶你走,那我隻能帶走你的、你的孩子我已經算過了,今晚是我受孕的最佳日期,希望你不要讓我失望,更希望二十年後,你會發現新一代的安歸王,原來就是你的孩子。那樣就算是我死了,也有人能照顧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