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屬於合租,拿著十萬元的金塊回去,我會睡不著覺。】
“好的。”經理微笑道:“請把身份證件給我一下。”
“好。”時歆拿出來遞給他。
“您稍等。”
時歆等在旁邊,有些無聊的問:“我可以問你個問題嗎?”
“請講。”
“就是如果你銀行卡裏突然收到一筆大額轉賬,國家會查嗎?”
經理笑容僵了一下道:“請問小姐,您是遇到什麼事情了嗎?”
“我就好奇的問一下,你接著忙。”
“好的。”
空間安靜了一秒,時歆再次開口道:“如果你故意花了一個陌生人給你的十萬元怎麼辦?”
經理接著微笑,但是手已經恩在了報警鍵上。
“時小姐,如果是這個樣子的話,我勸你回頭是岸。”
時歆眨眨眼。
“請問時小姐,您還繼續辦理嗎?”
時歆點頭。
【要是沒用的話,我直接把金條還給人家就好,這應該不需要詐騙吧!還有我這屬於被迫詐騙嗎?】
於周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就是讓時歆去花個錢,就能把警察召過來。
時歆指了指站在門口的於周道:“就是他給我錢,我不想花,可是他一直死纏著不放,我沒辦法呀!”
警察A:“時小姐,你覺得你這句話可信度有多少?”
時歆想了想,覺得要是自己聽到的話也不信,可是事實就是如此呀!
“你們不信的話可以調監控,也可以在查我的電話或者微信,我和他真的隻是今天剛認識。”
“時小姐,你現在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話都會成為呈堂證供。”
時歆:……
【這是李元芳玩多了都後遺症吧!】
於周連忙走過來道:“請問,時小姐犯了什麼事?”
“詐騙。”
“詐騙?”
警察B點頭。
時歆道:“他們說我詐騙你,我就知道,天上怎麼可能掉餡餅,你怎麼能這麼害我。”說著眼淚吧嗒吧嗒的往下流。
於周被她沒頭沒尾的話說懵了。
這時候銀行經理一臉正氣道:“這位小兄弟,得虧我機智,不然你就被騙十萬了。”
於周:……
經理拿著時歆的銀行卡道:“這是她的卡,錢還沒花出去,你快看看。”
於周總算明白了。
他歎了口氣道:“能先讓她買了金條,我們再談嗎?”
眾人【他果然中毒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