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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沒有啊!天啊你真的在喜歡沈佳儀!難怪我總覺得你不對勁!”阿和大叫。

“——”我傻眼。

原本我用的計謀,就是利用許博淳跟阿和是好朋友的關係,將我的“秘密”偷渡到阿和的耳朵裏,誘拐阿和狂追沈佳儀——但現在,阿和竟然告訴我,許博淳那家夥根本沒告訴過他我的秘密!

許博淳,你這個愛打手槍的家夥實在太令我感動了!絕對沒有比你更適合,死守“國王的驢耳朵”這樣的爛秘密啊!謝晉元團長!四行倉庫就交給我的好兄弟許博淳吧!

大笑完,我鬆了最後一口氣。

“是啊,一直以來,我都超級喜歡沈佳儀的。”我爽然若失,開始跟阿和說起以前的計謀,以前沈佳儀與我之間發生的種種回憶。

阿和愣愣地聽著,臉色一陣青一陣白,直嚷著我實在太奸詐了。

最後我們開始釋懷大笑,互相挖苦對方,我拚命祈禱他追小小成功,而阿和也勉為其難將他追沈佳儀所用的運氣轉嫁給我。

“我退出,接下來,就看你的了。”阿和伸出手。

“那有什麼問題!”我擊掌。

一個禮拜後。

我跟沈佳儀搭上了清晨出發的火車,一起前往擁有最美麗日出的嘉義。

第二十一章

最近我同時寫兩個故事與兩個電影劇本大綱,等待國防部征召我去當兵的那張紙。每個月輪到“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與手指鍵盤共舞時,就是我最期待的時刻。

每一段愛情都是人生,而我靠著不斷不斷回憶的勤勞功夫,將這些遙遠的記憶重新整理,敲打成文字,仿佛在青澀的過往裏又活過了一次。

上星期整理舊家,媽從神秘的黑洞裏拖出兩隻箱子,交給了我。

箱子一大一小。大箱子裏裝的是那些沈佳儀與李小華寫給我的信,以及一些諸如證嚴法師靜思語這樣的小禮物。

信件一疊疊,發出不讓人討厭的老氣味,真慶幸我曾經活在那個“電子信件連影子都還沒看到”的年代。用筆一個字、一句話在信紙上構築的世界,配上小貓小狗的點綴插畫,沒有千篇一律的生冷新宋體,沒有俯拾即是的表情符號,拙劣的信紙所擁有的意義更飽滿,一切都像是小心翼翼端出來的精品。

但我還來不及細細回味,就被小箱子裏許多亂七八糟分類的照片給吸引住。

照片裏的大家穿著打扮都很白癡,靠在沈佳儀旁裝模作樣的表情教我忍俊不已。我很懶惰,這些老照片我看是永遠無法掃描成數位備檔了,但真該找些時間,一股腦將這些照片攤在桌子上讓大家瞧瞧當年的蠢樣,看看能不能再燒點青春,劈裏啪啦回鍋一下。

正在星巴克敲打筆記型電腦,寫下這段文字,消磨與出版社晚餐之間的空檔。悄悄入了初冬,咖啡店裏每個人都套上薄薄的外套,窗戶外麵的情人們也開始將手放進同一個口袋,共用一雙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