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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弼馬溫》(2 / 2)

宋贇沉思片刻,其實他都沒注意自己會有哪些小習慣,但他確實很喜歡吃桃子,尤其是脆桃,而且接受不了水蜜桃。

宋贇落荒而逃了,他全身汗毛都快立起來了,這是身體記憶嗎?但他上一世也有這些習慣啊,上一世也喜歡穿淡青色的襯衣,從來不喜歡理工男穿的那些格子衫,奶奶還說穿青色俊得很。

······

宋贇平複下心情,暫時將原身之事壓在心底。他將《弼馬溫》的故事寫完了,講述的是一個養馬之人的輝煌一生,情節老套,故事生硬。但套到白馬山莊先祖身上那就生動了起來,這就相當於是人物傳記了。

薑文逐字逐句的念完了,誠懇的評價道:“故事受眾很小。”小到隻有孩童有幾分興趣。

殷懷山嫌棄得很,“就你這幾頁紙的小故事,恐怕也隻能哄騙哄騙幼兒。”

“又不是給你倆看的。”宋贇一把搶過稿紙,“那四位大人喃?”

“有事出去了,應該是去看誰能拿到鳳血刀吧,昨日已經淘汰了大多數人,今日也沒幾場可比。外麵還有押注的,也不知誰能奪冠?”薑文喝了一口茶,順了順心口,“我現在是一點都不向往江湖了,打打殺殺的看得我心驚肉跳。”

薑文本就喜歡商場上拚搏,有上一世的陰影在,這一世比較惜命,刀光劍影看得膽戰心驚,唯恐下一刻刀劍就落在自己身上。

殷懷山倒是看得熱血沸騰,但又不敢下殺手,進退維穀,不知該怎麼辦。

“這是我準備拿來換馬的。”宋贇小心翼翼的將稿紙疊好,現在就剩下請人潤筆了,務必把故事潤得清晰流暢,若有幾首朗朗上口的打油詩,還可以加錢。

“換什麼馬?”殷懷山擦著自己的承影劍隨口問道,親了親自己的寶貝劍。上一世愛車,這一世愛劍,都是‘老婆’。

“大宛種馬。”朝廷雖然也有幾匹絕世好馬,但早就被瓜分完了,根本不可能拿出來做種馬,而且白馬山莊的馬還比朝廷的好馬還更勝一籌,拿來做種馬正好合適。

“你可真是異想天開,這本破故事拿來換大宛馬。”薑文剛說完,頓時想到白馬山莊的先祖不就是給宣武帝養馬的,《弼馬溫》的原形難道是白馬山莊的先祖?“此事還真有幾分可行,就看誰夠豁得出去臉皮了。”

宋贇嘿嘿一笑,狡黠道:“隻要白馬山莊還想要臉麵,就得拿出馬來,隻是多少的問題,這事夠拉扯一陣。故事雖破,我請人潤筆一番必然能換得馬匹。”

“你將白馬山莊這點陳年舊事宣傳得天下皆知,不怕到時候魚死網破,滿天下追殺你?別忘了還有明月樓這個暗殺組織在一旁虎視眈眈,聽風大人說我和你的人頭費又漲了一波,現在值四萬兩了。”薑文咬牙切齒。

現在‘江湖令’上要的也不是他這個活人了,跟宋贇一樣,都要人頭,一顆頭值四萬兩,他自己聽了都眼熱。四萬兩他得賣多少煤炭啊,這時代又不像上一世有火車運輸,全是人工,人力成本極高,現在並州各地的青壯年都在給他打工。幸好他也不是‘周扒皮’,也就賺個皮毛。

“白馬山莊要有這個魄力,也不會將鳳血刀拋出來了。”還是如此高調的拋出來,明顯是做給所有江湖人看的。 “白馬山莊為了今後的名聲,這馬不換也得換。”

鳳血刀中有宣武帝的寶藏,‘寶藏’二字就能掀起無數血雨腥風。當初是北周朝廷賜給白馬山莊的,若真有魄力和血性,也該將此刀默默的還給朝廷,而不是舉辦什麼武林大會,連個表麵功夫都懶得做,二、三名都不設獎品,隻有頭名的獎品鳳血刀了。

“四弟啊,你為朝廷辦事還是為仁宗帝辦事啊?”殷懷山悄悄問道。

薑文也微微側耳,也想聽聽宋贇怎麼說。

“我為北周子民辦事,高居廟堂的父母官,有哪個父母不得庇佑子女的?”宋贇一臉的大義炳然,人性的光輝閃耀無比。

“艸,你可真是個好父母官!”殷懷山豎起大拇指,一臉的佩服。

薑文覺得自己應該向宋贇學習,在不要臉和高尚情操之間切換得遊刃有餘,不愧是官場上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