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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章別打了,我嫁!(1 / 2)

“小賤皮子,你敢不嫁,我抽死你!”

竹板炒肉聲混合著咒罵聲,驚醒了沈檀。

她艱難的睜開眼睛,入目是昏暗逼仄的茅草屋。

一根拇指粗細的竹條子,正朝她雙腿打來。

意識回籠,痛感襲卷全身,臀部和雙腿黏糊糊的。

下一刻,陌生的記憶泄洪,一個小女孩悲慘的一生,在她腦海裏翻騰。

沈檀懵了,她穿書了?!

還是一本苦情年代文。

講的是七十年代的一個下鄉男知青,和農村女孩成親後,回城時又拋棄她的故事。

原主則是他們故事裏一場滅門慘案中,令人唏噓的存在。

眾人說原主是個可憐的娃,不死在她爹娘逼婚的毒打裏,也會死在那些壞人手中。

而現在上演的就是那場逼婚的毒打。

原主爹娘,有三女一子,原主是三女兒。

他們逼原主替代二姐沈銀花,嫁給快要來接親的二姐夫秦礪。

原主不從,夫妻倆就用專門給原主準備的“家法”——竹條子,把原主活活打死了。

她莫名的就接替了這個身體。

“別打了,我嫁!”

沈檀不怕和原主一樣被打死,隻是就這麼死,原主甘心,她不甘心。

“早說不就得了,還省了一頓打。”

原主父親沈長旺收“家法”時,還狠狠的找補一下。

沈檀身體疼的厲害,隻能用怨恨的眸子瞪著沈長旺,卻躲不開。

“嘿,你還敢瞪我!”

沈長旺對上她的眼,又怒衝衝的揚起竹條子。

“好了,別打了,那土匪崽子快到了,讓她拾掇幹淨快點出去。”

原主母親胡翠芬攔住沈長旺,拿起床頭那套紅衣,扔在沈檀臉上,“便宜你了。”

沈檀望著紅衣,這是原主十七年人生裏,第一套新衣服,是秦礪送給沈銀花的嫁衣。

她扶住泥牆緩緩站起,挪動幾步來到木床上,倚著牆,冷沉的看向倆人。

“秦家給的自行車我就不要了,那一百塊錢的彩禮,你們得分我一半,不然,死我也不嫁。”

按照書中故事線,現在是1973年,十年後,沈家會被黑惡勢力滅門。

她要不想被牽連而死,得在恢複高考前,為離開做打算。

“你說啥?要錢?”正走出門的沈長旺拿著竹條子,又折返回來,“我看你是要死吧!”

“你打死我啊,”沈檀冷冷的迎視他,“沈銀花已經跟野男人跑了,秦礪他花了那麼多錢,要是接不到人,依他那德性,會幹出什麼事來不用我說吧。”

她說完,見沈長旺高高舉起的竹條子沒敢落下,繼續道:“你說他去找沈金寶要自行車的時候,會不會廢了他?”

原主記憶裏,有一個關於秦礪的故事,說得了重病在家養了兩年,還從未出過門的他,病好後,從山裏打回來一隻兔子送去縣裏賣,不巧讓三個混子看到了。

當時,他才十五歲,白白嫩嫩的跟軟骨書生似的,沒有一點威懾力。

三人仗著自己比秦礪年紀大,就要來搶。

怎知秦礪拿著砍刀,砍掉一人的手掌,踩廢一人子孫根,紮瞎一人的眼睛。

自此後,方圓百裏無人敢招惹他,也沒有姑娘敢接近他。

哪怕原主在家過著非人的生活,也不願意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