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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偷錢包的少年(1 / 2)

成果果在腦中不斷的搜索著她的好友或是熟人,嘴裏念叨著:“晨霧嗎?不對啊,她現在在上海,零度?不不,不可能……”

“是餘小。”張冥之直截了當的說道,“是不是很震驚?”

這怎麼可能不不震驚呢?簡直就是震驚我媽一萬年好嗎?

“真的假的……”成果果還是有些不敢相信,“他們……他們可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啊,怎麼會走到一塊的呀?”

“緣分吧。”張冥之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的簡單的跟成果果講了一下,“他們現在算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了。”

仔細算算也有三四個月了,餘小都沒跟她們知會一聲,本來成果果還挺難過的,作為一直挺要好的朋友,也不透個口風,但是想想吧,依照小小的性格,暫時不打算告訴她們也挺正常的。

後來……

來到四川成都後,張冥之並沒有去當這個僚機,因為他感覺那跟電燈泡沒什麼兩樣,祝思羿去找他的小女友,張冥之就在附近轉了轉,附近的街市很繁華,特別是到了晚上,市井的氣息就更加濃鬱了。

他拿出手機,對著這番景象拍了張照,或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果果者愛分享,現在的他,拍拍照,錄錄視頻,似乎已經成常態了。

看著自己拍攝的照片,張冥之甚是滿意,但慢慢的……他從照片裏看到了這樣的一幕。

不遠處,一個彪形大漢正指著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似乎在訓斥著什麼。

本著湊熱鬧的想法,張冥之朝那兒走了過去。

“這小子偷我錢了,你知道嗎?”大漢氣勢洶洶,不依不饒的說道,“錢包就在他身上,證據確鑿!”

少年畏畏縮縮的站在一旁,眼眉低垂,一個勁的搖頭,嘴裏反複念叨著:“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偷的……”

“要不是我發現的早,就被這小子蒙混過去了!”大漢翹著二郎腿,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對著一旁不停道歉的老板娘大吼大叫,“怎麼說?你的店員做出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兒,你打算怎麼解決?”

“要不,這桌給您免單?”老板娘趕忙賠笑道,然後轉過頭看向少年,低聲怒斥,“到時候從你工資裏扣!”

少年歎出一口氣,不敢說話。

“光這可不行,再給我賠五百塊錢,不然我得報警,咱們派出所見。”大漢神情囂張,得理不饒人的看著他們。

“好啊,那就派出所見。”不是少年,不是老板娘,更不是其他的吃瓜群眾,而是張冥之,他眼神鋒利的看了一眼大漢,然後又把少年叫到一邊,讓他把那個皮夾子給他,接著詢問道,“你先跟我說實話,到底是不是你偷的?”

少年看著眼前突然出現的陌生人,一時有些不知所措,雖然不確定他是否是來幫自己的,但他感覺他是個好人,於是便怯怯的說道:“真不是我偷的,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這個皮夾子就出現在我身上了,明顯就是這家夥想要吃白食,還想訛我。”雖然話語聲很小,但卻斬釘截鐵。

“好的,我知道了……”

“哦對了,我不想去派出所,浪費時間,我等會兒還有份工作要等我去做呢。”

張冥之朝他點了點頭,表示了解了,這小子,脾氣不大,要求還挺多。

“好的,剛才我也是詢問了一下具體情況啊。”張冥之看向了大漢,依稀間似乎聽到老板娘在替那少年求情,好像說他家很困難,條件實在艱苦,讓他放他一馬,不過這邊的事兒重要,也就沒太在意,然後問道,“你說這個皮夾子是你的,請問裏麵有些什麼東西呢?”

“八百塊錢,兩張銀行卡,一張身份證,你看,是不是我本人。”

張冥之翻看了一下皮夾子,確實如他所說的一樣,不過張冥之並沒有感到很意外,而是徑直的走向他,先把皮夾子還給了他,然後將他拉到一邊,跟他竊竊私語道:“我是學攝影的,剛才看到這邊畫麵很美好,我就隨手拍了一張,好巧不巧的是,你把皮夾子放在人家小孩兒身上的動作被我拍下來了,去派出所也不是不行,但你要知道啊,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我看你是一個人吃飯的吧,滿打滿算一百來塊錢,把自己搭進去就不劃算了,趕緊的去把賬結了,跟人家小孩兒道個歉,這件事兒就這麼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