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玄幻 武俠 都市 曆史 科幻 遊戲 女生 其他
首頁

第10章 愛錢女子打官司(1 / 1)

愛錢女子打官司:法院的判決看不懂

柳葉和張萍是中學時的同學,柳葉長得漂亮,嫁了個個體老板,叫林漢生;張萍相貌平平,丈夫王誌平卻儀表堂堂,魁梧英俊。

柳葉結婚一年後懷孕了,雖說生兒育女是喜事,但她一點也高興不起來,想想自己丈夫五短身材,相貌醜陋,要是將來孩子長得像他,豈不成了三等殘廢?

存了這份心思,柳葉就沒把懷孕的事告訴丈夫。他在醞釀一個計劃:讓張萍的丈夫“幫”她生一個漂亮的兒子。荒唐人辦荒唐事,說來叫人難以相信,這事竟然還真給辦成了。張萍起先不願意,讓丈夫去做這種事,他受不了,可柳葉答應事成之後給她兩萬元錢,他心動了,纏著丈夫軟泡硬磨,王誌平隻好違心的答應了。

口說無憑,雙方私下裏還立了一份“契約”。

緊接著,柳葉偷偷跑到醫院裏打掉了肚子裏的孩子,不久,她便和王誌平在一家豪華賓館裏做了這事。

一轉眼就到了春天,柳葉生下了一個女兒,白白胖胖,漂亮可愛。林漢生不知其中的來龍去脈,十分喜愛;柳葉也把女兒當成了心肝寶貝,並給女兒起名叫佳佳。

這一天,張萍來了,她開門見山,說明了來意。可柳葉得了女兒卻舍不得掏錢了,到底是兩萬元哪!柳葉懶洋洋地說:“你有沒有搞錯?契約上說好是幫我生一個兒子的,可現在生的是女兒,如果有人要,我早就把她送人了,想起來就心煩,你還好意思來要錢!”

張萍氣的渾身發抖:“你當初花言巧語,現在又不認賬,告訴你,我也不是好惹的,有契約在,走遍天下我都有理,你好好想想,逼急了,我就告你!”

這檔子事,遮遮掩掩都來不及,誰會敲鑼打鼓地去出醜?柳葉料定張萍不會怎麼樣,所以滿不在乎。

兩天後,張萍不聽丈夫王誌平的勸告,寫了一封信給柳葉,限她三天內把錢送來,否則就要上法院。柳葉接到信後冷笑一聲,把這“最後通牒”給撕了。

狗急跳牆,魚急撞網。三天後張萍真的到法院告了柳葉,法院受理了這荒唐的案子。

法官首先傳喚柳葉,問:“你女兒是你和張萍的丈夫王誌平生的?”

柳葉急著申辯:“這從哪說起?一定是有人在造謠汙蔑……我女兒是我和丈夫林漢生的親骨肉。”

“可這契約上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

柳葉委屈地說:“這個張萍原來是我要好的同學,那次我們開玩笑,鬧著玩寫了這麼一張紙,想不到她竟拿來詐我的錢財!”

第二個被傳喚的是王誌平,他知道這件事對他今後的影響,所以堅決否認和柳葉發生過關係。

法官又傳喚了柳葉的丈夫林漢生,林漢生聽說自己的寶貝女兒是老婆跟別人生的,一下就懵了,他不相信老婆會花錢幹這種事,一定是張萍看到林家錢多來敲竹杠的。

嗨,這下倒好,四個人中有三個人否認了這事,張萍氣壞了,她對法官說:“做親子鑒定,我一定要討回一個公道!”

不久,親子鑒定有了結果:佳佳確實是柳葉和王誌平的孩子,這下林漢生氣得暴跳如雷,當場向柳葉提出離婚。

張萍笑了,她贏了,那兩萬塊錢十拿九穩了。不料幾天後,法院做出了如下判決:林佳佳的生父王誌平自即日起付給孩子生活費每月三百元,直到林佳佳能獨立生活為止……

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那上麵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一部分生活費……

張萍聽信法院的判決,一下昏倒在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