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兩句話……”
林立正要說清楚,周光義笑著打斷了,“賢侄不用解釋,想當初我和你伯母也是隻見了一次麵,便情投意合。你對若蘭有情,為她寫下情意綿綿的話很正常。”
“另外,我還要告訴賢侄,我女兒若蘭對你也有意。”
“父親,您……”周若蘭的俏臉紅透了。
周光義見到女兒這種反應,心知女兒就是喜歡林立,說道:
“昨晚我和夫人得知你倆有了肌膚之親,我們私下商談,我不讚同若蘭嫁給你,是我看輕了你,我得向你認錯。”
“現在確認你和若蘭彼此傾心,那我開門見山好了,不知賢侄可願娶若蘭為妻?”
在他看來,一對有情人“早成眷屬”才是最好的。何況高耀明因為選秀女的事,已經盯上了他女兒。
所以他現在幹脆挑明了問,想要盡早落實。
周若蘭低頭看著腳尖,不敢去看林立,耳朵卻在側耳傾聽,等待著林立的回答。
林立感覺這就很突然。
穿越僅四天,便天降了一位極品老婆給自己?
這位老婆芳齡小,才華好,被稱為雲墨縣第一美女,身材自己也有數,一等一的好。
這放後世,就是縣委書記十八、十九歲的女兒,168,完美身材,完璧之身,985在讀女大學生,主動要嫁給沒有正式工作的帥小夥,還不要彩禮。
這樣的周若蘭,自己確實心動。
雖然婚姻不是兒戲,但自己願意娶與否,其實答案顯而易見。
畢竟,現在隻要自問一句:不娶周若蘭,以後自己會不會後悔?
那肯定後悔!
自己本就喜歡周若蘭,也做好了成婚、經營好家庭的準備,就沒有將周若蘭拱手送人、讓周若蘭成為別人女人的道理!
“當然願娶。”
林立果斷應道。
哪怕周若蘭是因為仰慕自己的才華,才鍾情於自己,林立也不擔心以後自己會露餡,讓周若蘭覺得上當受騙了。
因為僅靠記住的詩詞、名言等,自己就能隨時表現出才華,不可能讓周若蘭失望。
何況,自己不還精通男人最重要的一項本領嘛。
周光義聽到林立同意,連說了幾聲“好”,笑著道:“若蘭,你可以今晚住你外婆家,明日再和火雀回來。”
周若蘭明白父親有意給她創造時間,讓她和林立進行了解。
周光義很快高高興興單獨駕馭馬車離開,三人送完他後,回到屋裏,火雀笑嗬嗬說道:“火雀在這恭喜姑爺小姐收獲了美滿姻緣。”
“別這樣說啊。”周若蘭紅了臉。
“可姑爺小姐成婚就是遲早的事啊!”
火雀認定了這個,並且詢問林立,“姑爺,說到成婚,我可要幫小姐問一個問題了,姑爺以後想納妾嗎?”
林立知道納妾在越朝一直存在,《越律疏議·鬥訟》中就有“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的說法。
比如王爺能有十二個妾室,一品大員能十個,平民如果家庭條件允許,正妻同意,到官府登記,經過審查後也是可以的,數量一般就一兩個。
“我應該回答不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