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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放縱之舉(1 / 1)

當石頭在水體中激起漣漪,我們隻會稱那是水波而非水的變貌,因此在混沌之中,惡念也可能催生深思。也許單一的惡更便於心智剖析,因為一個焦點,更容易闡述清晰。

不過,即便惡能輕而易舉地觸發思維脈衝,卻難以拓寬意識廣度。時代進步的終極訴求,終需歸於正義之道。換言之,一個世代的傑出人物,必然同時駕馭善惡雙麵,並非僅依賴邪惡一麵的智謀。

缺少宏大抱負的世界掌控者,無法抵達真正的天賦之巔;即使具備才略之人,在善心流失之時,也會被庸常生活淹沒,終結於自我無力。

於是,曹孟德躍入我的腦際,不論是筆下的虛構,還是史書中的一抹掠影。

我僅熟悉《三國演義》,對真實的他,一無所知。

然而書中的曹公,一開始就絕非權謀家,倒更像是一個真正為萬民憂慮的人物。

那句“寧願我負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負我”,盡管後來膾炙人口,卻並非他最初的信念,我想。

一個存良知者難以奴役世界。

這句話絕非虛言。

精神的鉗製遠比看上去複雜。

雖然某些壓抑可以輕易祛除,可有的卻根深蒂固,難消其跡。

要掙脫某些精神束縛,需多重重重條件達成。

隻有滿足它們,某些精神桎梏才有破解可能。

這正是我持續強調,思緒起源於善惡的起伏,卻又總感覺少了些什麼的原委。

不錯,思維的變化確由善惡擺動激發,也可視作因善惡交替而生。然而創造,則非純粹思維流轉之功。

是欲望,無誤,是欲望孕化了惡的念頭。難怪創新力出眾者多懷有偏激的想法,原來惡之覺醒推動了思考突破。

就像兒時,我對複仇的執拗渴望。

欲念驅使我的想法不斷顛覆,逐步完善詳盡的複仇計劃。

盡管劇情中有時會出現小孩設計大人的場景,那終究不過是成年人賦予幼小者的幻想。孩童的確心智不凡,卻遠不足以在策略上抗衡成人。

劇情裏的少年精明算計大人,然後成功地暗殺他們,可在現實中,更常見的不過是一場突如其來的的背後突襲。

我固然設定了周密的複仇步驟,卻忽略了規避法律製裁的方式,那時的我還並未明白法律的概念。不知法,何談躲避法律的裁決?

故深知法規的,才能利用疏漏為惡。

於是法典理當明確一條:知曉法規之人,若以漏洞犯法或誘使人犯罪,以及借此逃脫刑責,應當問斬。當然,法律應自身完善其條文!

那個時候,我能顧及的僅限於免受世人譴責,於是選擇——用現在的表述是身份代入。我熱愛玩火,眾人皆知,同時我向他們顯示,我可以控製火源,絕不會引來災禍。

如何做到不引起災禍?

我設定了兩個階段。

一,自家室內焚燒紙張,燒之前預備一桶水、關嚴門窗防風、清理附近以防碎屑,萬事俱備後我才施以火源。此舉使我母固然痛揍我,但卻記得我防災的意識。

嗯……這樣的後果也令人懊悔,從此我對火焰產生莫名的迷戀,以致於小學時仍偶有放縱之舉。

當時我並未洞察這一點,忽略了思維搖擺的本質,何以搖擺不可?鑽牛角尖不也是一種表達方式嗎?

確實,執拗也是一種陳述形式。

是啊,世間少有絕對之定論。

能量守恒看似不滅,但它確實可被打破。

如同表麵似男、生物上定義為男性,但這便定義了他的全部麼?

初時我沒想過這些問題,因此我當時得出的答案是,純粹的惡足以誕生思維,但其內蘊的極限製約阻止了它的持久存在。生命追求的是和諧共生,而非無盡廝殺。

因此,純惡難以長久維係,它需被別的力量約束,或者幹脆消除這種惡意的思維。

若隻剩純善,生命前進的步伐會戛然而止。

善良未曾定格前,消除罪惡意味著摧毀所有。

而確定善的存在之後,善依賴惡得以呈現。

沒了惡,善也無法獨自存活。

意味著惡必不可少。

這樣一來,過去確實或許曾有純惡意念的生命體!

—純惡之思維實體。

倘若過去確有高度智慧生命,那麼解釋人類突然降臨,而非漫長衍化的現象就易如反掌。

因為人類的存在,乃是命途依據過往記載催化塑造的結果。

若真有思維生命存在過,又何以蹤跡全無?

命運果真可以徹底抹除每一絲痕跡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