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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四更(1 / 3)

中午一點,主持人示意攝像師關上機器,後勤組學生一擁而上,給導師送上冒著熱氣的盒飯。

莫安生站起來擺手伸懶腰,“謝謝,我中午不吃。”

廖俊傑擰開礦泉水瓶遞給她。

莫安生避開他摸手機,最後幾個問題太密了,她沒來得及回短信。

礦泉水瓶上攤開巴掌大的黑皮夾,麥穗徽章帶兩枚金色三角釘。

一瞬間,她情緒十分複雜,但對上廖俊傑視線時看起來很高興。

“我姓廖。”

廖俊傑微妙地往後擺了下手,仿佛人群裏有他的部署,他叫他們稍安勿躁。

莫安生看懂了,但反應很敏捷,立刻指著下台的狹窄階梯。

“廖隊,出去走走,邊走邊聊?”

廖俊傑喝了口水,觀察周邊環境。

操場上兩支球隊切磋技藝,場邊站著一紅一白兩支啦啦隊,觀眾沒幾個,樹蔭底下藏著幾對小情侶。

如果他有手下跟著,就該在此刻走出階梯教室,事實證明他沒有。

“為什麼偽造視頻誣陷蔣森?接下來準備搞誰?尹從輝?安嶽?他們幾個怎麼得罪你了?2009年,你才八歲。”

話說出口他愣了一瞬。

但立刻被莫安生的反問打斷了。

“八歲,是腦子不能用,還是沒感情?”

這話不妙。

廖俊傑當過臥底,對亡命之徒的腦回路頗有認識。

他們也不是全然的狂徒和瘋子,很多人,實話實說,是被環境一步步逼到那個份兒上的,當然,不是每個處於惡劣環境的人都會變成犯罪分子,但犯罪學有句名言,基因負責上膛,環境扣動扳機。

所以廖俊傑一直覺得,人民警察的工作可以往前做一步,趕在環境扣動扳機前,繳械,下子彈。

“定罪這方麵,我比你有經驗,想不想聽聽我的意見?”

莫安生囂張地反問。

“您是沒來得及申請逮捕令,還是申請了,批不下來?”

廖俊傑嚴肅道,“沒有逮捕令也可以傳喚的,協助調查。”

“但傳喚是自願的,非強製措施,不能使用械具。”

廖俊傑隻得撩起襯衣表示沒帶手銬警棍,莫安生這才閉上嘴。

“青少年群體犯罪,向來很難認定主犯,因為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一哄而上,凶器一會兒握在這個手上,一會兒被那個撿起來,指紋重重疊疊,警察有刑偵手段助力尚且經常搞錯,你一個人,隔了十幾年——你就不怕搞錯了?”

“所以呢?怕搞錯,就不搞了?”莫安生很尖銳。

“我複核過一起高中生群毆致死案件。”

“高中生A睡在學校宿舍,淩晨一點,十幾個陌生學生衝進房間,把他從床上拖到地上,再拖到走廊,拳打腳踢,其中兩人持刀,混亂中刀子落地,被A搶到,他奮力揮手亂刺,刺傷三人,一人被刺中頸動脈,大出血當場死亡,全程,走廊上有三個機位的攝像頭清晰拍到,還有二十餘名圍觀學生做人證,檢方以故意傷害罪起訴A,辯護人按自衛抗辯,最終A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莫安生敲敲運動手表,“廖隊,簡單點,兩點我要入場。”

“入獄半年後,A上訴,新增證據是,凶器並非鬧事者帶入現場,而是另一名學生B所有,住在隔壁寢室,那把刀開了刃,很鋒利,所以一刀致命。”

莫安生挑起眉頭揶揄,“不是吧?你們連凶器都搞錯了?”

“這件事警方是有失誤,但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