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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自我(2 / 2)

自從學習了編劇技藝,愛上主題攝影以後,我很少拿起筆來畫素描和水彩了。

老爸和小弟不止一次勸我,說我的興趣過於廣泛,“今天愛攝影,明天愛表演,後天學唱歌,大後天設計時裝,問我到底要做哪一行?”

我當然不能告訴他們,“培養諸多興趣是為了治病啊!”

唯一能包容我諸多興趣的職業是寫作!而老爸卻不支持我,笑我異想天開,浪費青春。他不會明白,隻有在寫作的時候,我才能感覺到自己是一個活著的有趣靈魂。

媽到底是下了狠心,不管娃兒哭得多麼驚天動地,她都無動於衷。不幫我照看娃兒也就罷了,還整天添亂。

她仍然堅持“攆我回婆家”,“砰砰砰”使勁關門,一開門就是一陣破口大罵,毫無一個母親的樣子。

老爸喝酒以後從不出現在娃兒麵前。沒有老爸幫忙抱孩子,做飯,一切我都要靠自己,喂奶,做飯,洗衣服,逗娃兒開心,哄娃睡覺,一天忙下來背駝腰疼雙腿麻木,直到半夜三更,才有自己的空閑時間,可這時候,根本無瑕創作,隻想倒頭大睡。不等睡個半小時,鬧鈴響了,忙爬起來給娃兒換尿布,一晚上折騰三、四回。而隔壁的媽,呼呼大睡,雷打不動,她隻是我的“室友”一樣。

我不怨她對我冷,我習慣了她的傲慢,時刻提醒自己,“做一個令人討厭的女人是多麼悲哀啊!我才不要變成她的樣子!”

媽變得嗜睡,懶惰,暴躁,破罐子破摔,近六十歲的人,活像一個十六歲的問題少女。

見她這樣子,我時常反思,難道隻有我跟何忠霆“複合”了,媽就能重新對生活充滿熱情?

從小到大,我若不答應她的要求,就是“不孝女”,壓力之下,我漸漸有了委曲求全的心態。

一次次討媽歡心,一次次讓自己受罪,這樣的惡性循環,我想要終結了。

“人各有命吧!”

從不信命的我,與媽在一起的歲月裏,我漸漸相信了世上有“命運”這個說法。

我與媽,相克。

注定了我喪失母愛。

注定了媽喪失“真正的女兒”。我們維持“紙做的母女關係”。

曾讀過一本書,叫做《必要的喪失》,書的主旨是講“不破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