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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幾次,有些極端分子就對埃及王室產生了遷怒。他們從全國各地搜集了希伯來人的遺孤,加以培訓,然後有計劃地對王室和貴族們進行刺殺。
“難怪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人離開綠洲。”我喃喃地說。
“是啊,他們去執行任務了。”她輕輕地回答,“一般去了,不管成功與否,都很難再回來。”然後她轉過頭來,問我,“你叫什麼名字?”
我頓了一下。在這個綠洲裏,大家都有著自己的編號,從未有人問過我的名字。母親給我的名字,好遙遠。我撫著頭,然後說:“我叫……冬。”
“冬。”她脆脆地重複了一遍,“我叫菲坦。”
菲坦比我大兩歲,她是我人生中第一個朋友,如師如姐。
雖然是個女孩子,她卻是我們這群人裏表現最出色的。她用短劍的技巧非常好,有的時候她把一匹馬切開,過好久,鮮血才會溢出來。
而我也逐漸找到了自己生存的方式。在指頭上戴著與指甲大小相仿的寸鐵,手臂與指尖強化硬度,就算沒有武器,我的手指也可以達到如刀般的力量。很快,我在與我年齡差不多的孩子裏,開始逐漸脫穎而出。
就連疤痕男也震驚地看著我,說:“當年我就覺得你有這個天分。”
是嗎?那或許是我的天分。我在五歲的時候,就打死了一個十幾歲的貴族少年。仔細想想,不管是出於衝動還是憤怒,本身能做到這件事,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諷刺的是,我作為一個人所擅長的事情,竟是殺人。
時光飛逝,菲坦第一次去執行任務。
臨行前,菲坦握著我的手,對我說:“並不是每個去執行任務的人都不能回來。冬,你等我,我一定會活著回來給你看。”
菲坦和三四個出色的殺手一起離開了綠洲,我則持續著每日枯燥的訓練。
一天下午,疤痕男拖著一個麻袋走了進來。
“冬,練練手吧。”
他把麻袋和我一起關進了一個屋子裏。我對這樣的把戲已經司空見慣。狗、小馬、駱駝,隨著我的技藝不斷精進,我殺死的動物越來越多。從起初看到血還會想嘔吐,到後來,把手隨便一擦就可以吃東西,就連菲坦都會為我如此極速變得冷漠麻木而驚歎。
我垂著眼,迅速地解著麻袋。
袋口剛剛鬆動,裏麵的生物就掙紮著想要爬出來。我退後了一步,指節卻繃得緊緊的,它一出來,我就會將它一擊殺死。
可出來的,不是什麼狗、小馬或者駱駝,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埃及人!他與我相仿的年紀,眼睛卻被弄瞎了,黑色的窟窿裏流出深紅色的血。
“這裏,是哪裏?”他顫唞著,哭叫著。
我要殺了他嗎?我緊張地後退了一步。失去視覺的人,聽覺總會是異常的靈敏。他感受到了我的存在。他磕磕巴巴地說:“是誰?……是誰?求求你,放我走。”
“求求你!我家隻有我一個孩子,我必須回去!不回去的話,我的母親怎麼辦?”
開什麼玩笑,這個人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埃及老百姓。我為什麼要無緣無故地殺了他?我把手一收,喪氣地向外麵走,可門被鎖上了。
我敲著門,叫著,“喂!讓我出去。”
外麵一片沉默,然後是疤痕男冷冷的聲音,“嘿,你完成了任務,自然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