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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7章 聽到這個名字就夠了(2 / 2)

華晟想想姐姐說的話,也有道理,便點了點頭說:“好,等會兒我們先把電話互相留著,明天我跟你聯係。”

“別等會兒了,現在就把電話記著吧。”金夢莎拿過手機,吩咐弟弟道:“還有微信,也趕緊加上。”

兩人把聯係方式留好之後,華晟直言了當地說:“姐,明天你回去後,也別說是看爸媽了,以後就直接住在家裏。你在陵海明明有家,根本不用租房子住的。”

“哈,我就住這裏吧。”金夢莎抬起下巴指了指金小鹿那間敞開的房門,莞爾笑道:“小鹿跟我一起來的,我可不能丟下她一個人,自己跑回家去住。除非咱們家裏,還有一間多的房子,可以讓小鹿住。”

“那倒是沒有。”華晟抬手撓了撓頭發,實話實說:“姐,咱們家換了新房子了,在碧桂園。三室兩廳,剛好爸媽一間,我一間,然後給你留了一間。”

“哇,陵海碧桂園的三室兩廳,應該挺值錢的。”金夢莎眼睛一亮,興衝衝地問:“弟弟,咱們家,是不是還算條件可以的?”

呃,華晟忍俊不禁地笑了:“姐,咱們家一直就是普通人家。碧桂園這套房子,是你失蹤以後,慕風哥送給爸媽的。本來,他要給爸媽送一套別墅,爸媽堅決不肯要。慕風哥又一直堅持要送,後來,爸媽才退讓了一步,選了這套三室兩廳。”

暈,又是慕風!

慕風慕風!今晚,她真是聽到這個名字就夠了!

金夢莎沒想到,自己消失的這七年多裏。

慕風和自己的父母,竟然一直保持著聯係。

而且還給他們送了一套,價值不菲的住房。

當然,對於慕風這種級別的富豪來說。

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壓根就不算什麼。

如果她要表現得,再硬氣一點。

就該讓父母和弟弟,馬上從碧桂園的那套房子裏搬出去。

從此都不和慕風,有一絲一毫的牽扯。

隻是,父母已經在那裏住了好幾年。

如果她一回來,就不由分說地讓他們搬走,那真有點像是神經病了。

何況,以她現在的條件,也沒有能力為家人安排一套更合適的住處。

唉,還是先不理會這件事情算了吧。

要講真說起來,房子慕風是幾年前送給她父母的。

其實,她也沒有權利去做主。

總之,她自己不會搬過去住就行了……

金夢莎想得百味陳雜,沒有再對父母這套受贈的住房發表什麼意見。

華晟關切地問:“姐,你這幾年在那個荷花鎮,過得好嗎?我現在,有沒有姐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