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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妖怪(2 / 2)

也就是說,她隻要有一個人大致的身體數據,以及長相,搞出個模擬仿真的機器人不算難事。

此時李曉身上穿著被綁架那天的衣服,但眼中卻毫無生氣,空洞的眼神,讓李良看了再一次失禁。

“李,李曉,你快勸勸她,帶她走,女兒……”

閔希卻露出諷刺一笑:

“你還知道她是你的女兒?”

李良幹吞了口口水,由於流汗過多,對方似乎有極度脫水的症狀,但閔希沒這麼好心停下,她繼續冷聲:

“在你賭博酗酒是你想不起來她是你女兒,在你賭輸了回家拳打腳踢時你想不起來她是你女兒,在你將她賣去酒吧還你的賭債時你想不起她是你女兒,現在卻叫她女兒?”

李良慘白的臉,聽到這些話更是沒有了一絲血色,他的腦中極度混亂,身體也處於即將崩潰的邊緣,嘴裏的話連不成句子:

“不是…我的錯…是你們逼我……啊!啊!”

李良終於雙手抱著頭吼叫,但閔希卻沒打算停止:

“你綁架她棍棒相加時,有沒有想過她是你的女兒?”

這次李良卻陷入了安靜,他長著了無生氣的雙眼,看向閔希指著她道:

“你是妖怪你不是人我要讓他們把你抓起來!”

眼看著李良已經陷入癲狂,還指著李曉說了同樣的話,說李曉是妖怪,後悔給她生出來。

閔希卻沒時間聽對方胡言亂語,她一個手勢,房間內的燈光瞬間熄滅。

哪怕知道對方此時已經精神崩潰,但閔希也不會讓他好過。

如果將他所有罪證全部對簿公堂,他絕對不止坐牢五年六個月,但那些罪名一但公開,卻會對李曉的生活產生影響。

尤其是被賣給黑社會經營的酒吧,李良當初欠了底下賭場的錢,靠賣李曉才還清了債務。

當時她正好重生參加了節目,李曉是她的同學,於是她花了點心思將李曉從酒吧贖了出來,好在沒釀成無法挽回的事,否則李曉還能否有現在逐漸開朗樂觀的心理很難說。

後來李良得知此事,並且看到電視綜藝上她設計的服裝拍賣了四千萬的畫麵,又知道李曉被她贖出來,最終惡膽向邊生,策劃了那場綁架案,勒索閔家兩千萬。

當然,一開始對方隻勒索五百萬,這兩千萬是她刻意引導的,隻要有通話錄音,兩千萬比五百萬判刑多。

最終,她為了讓對方多在牢裏待幾年,將一些子彈放入對方口袋。

買賣未成年既遂,參與賭博,加起來絕對不會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判地輕。

所以閔希認為,李良判五年實屬咎由自取。

至於現在,她也不需要在身體上毆打對方出氣,畢竟身體上的報複,總會留下痕跡,她隻需要讓監獄裏的其他人都覺得李良瘋了就足夠。

至於李良是真瘋了還是沒瘋,她並不在意,也不會認為這個懲罰太重。

如果當初沒有她利用精神力攻擊,將李良三人製服,現在恐怕她和李曉已經遭遇不測。

那麼現在既然對方絲毫不悔改,咬著她是個妖怪不鬆口,那麼她讓對方看一下“真正的”妖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