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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1 / 2)

。選擇一條輟學去打工,創業的路也是合情合理的。何況他從小到大也沒怎麼好好學習,從頭學起,說起來容易,要是真的實施起來,真的都不如去磚廠給人扛磚頭舒服。但是林笙的內心裏清清楚楚的知道,老天給了他這麼大的一個恩惠,他不想也不能這麼浪費,他不想重新過一次上輩子的總是找捷徑的生活。他想要靠著自己的雙手和智慧,堂堂正正的做人,活出個樣來。

活得好並不是香車寶馬,整日悠閑地發黴。這些上輩子林笙都有了。但是卻不是他現在想要的。人必須要有自己的追求,自己夢想,活出自己的價值。這些,無關乎財富,而是一種心靈的富足。打個低俗點的比方,妓/女比大學教授賺的還多呢,還輕鬆,但是那能一樣嗎?如果一樣,那這個社會上人從出生起就不會往上走,回到原始社會算了。所以,妓/女和大學教授,本質和性質就根本不一樣。林笙沒有那麼高遠的誌向成為大學教授,但是他也想成為一個文盲啊。沒文化,多可怕啊。

這個社會,有文化比有錢更應該受到尊重。林笙迫切的想要念書,想要像上輩子後來偶遇的當年的同學一樣,像他們一樣考大學,過著平淡富足,充實而有意義的小日子。

這是林笙思考了好久好久,給自己這輩子的答案。所以從那天起,他拚了,逼著自己學,逼著自己比任何人都刻苦。還好他有一個好腦袋,不算那麼笨,終於讓所有曾經瞧不起他的人刮目相看。

林笙即使表現的再謙虛,他的骨子裏也有天生的傲骨。他沒有來的就是相信,這個世界上沒有他林笙做不到的,隻有他不想去做的事情。

所以,不過是學習,書本,考試……跟上輩子他所受的侮辱,在最黑暗的社會裏摸爬滾打比起來,還真不算什麼。

中考的時候,他報考了全市最好的高中。當老師和家人都怕他考不上的時候,他看著淡定,其實心裏也是忐忑的。昌新一中不是什麼人都能考上的,而能進去的學生,不是在省裏學的頂尖,就是身世背景深不可測。他之所以冒這麼大的險,是因為一個人……不錯,他最好的哥們兒高敬軒,高中就是在昌新一中念的。

重生後,林笙不是沒想過要去找高敬軒,可是高敬軒當年跟家裏人關係並不好,他是私生子,所以即使兩人關係非常鐵,他也沒怎麼提過他們家。所以林笙現在壓根不知道上哪兒找他去。而且,就算是找到了,高敬軒現在也不認識自己啊……除非他跟自己一樣,重生了……怎麼可能,這是重生啊,比中彩票的幾率還小好不好,哪有他們兄倆一起中個幾千萬的……想想就不靠譜啊。

中考一結束,林笙第二天就出去找活。結果不是因為他沒到法定年齡,就是工資給的太少。他現在急需的就是賺錢,趁著這個暑假,因為他想要上學,供的可不隻是他自己,還有他弟弟。雖然父母留下的錢也夠他們念完高中了。到大學他賺錢的機會更多。但是林小楊喜歡畫畫,上輩子因為自己不是個省心的哥哥,林小楊為了早點掙錢,去念了不喜歡的師範學院。林笙至今想起來林小楊因為隻是一個普通的縣城裏小學老師,三十多歲還沒有女人願意跟他結婚的時候,心裏就一陣陣的發酸,非常難受。這輩子,說什麼他都要對自己這個唯一的弟弟好,讓他做自己想做的,沒有機會後悔。即使以後畫畫不能糊口,林小楊他也養著。隻要他活得開心。

翻來覆去琢磨了很久,林笙最後把家裏不用的一個高壓鍋改裝了,擰下來蓋上的螺絲,又穿了根鐵絲在中間。前兩天,他小姑送來的很多小玉米,是她自己家種的,林奶奶用來放在跟米飯一起蒸著吃。林笙管奶奶要了一盆來,買來白糖,奶油,和一些他能記起來的基本材料,開始在家裏試驗蹦爆米花。

現在大街上賣的爆米花,還是最原始的那種崩開圓咕隆咚,原味的普通玉米崩的。跟幾年後林笙在電影院裏吃的各種口味的,放在紙桶裏精致的零食完全不能比。林笙就靈機一動,想起來以前看到的賣家在小巷子裏賣爆米花的事兒。便開始模仿。

他從早到晚,把一大盆的小玉米都用了,才終於在晚上的時候弄出像樣的爆米花。晚上林小楊放學回來,林笙端了一小盆成功的樣品過去,林小楊吃了一粒,眼睛就雪亮雪亮的,像個小耗子一樣一小會兒就把一整盆都吃光了。

“哥,好好吃,我還要。”林小楊的眼睛亮晶晶的。

林奶奶在院子裏種了些蔬菜,白天就出去在附近的小市場上賣。這個時候剛把菜賣沒,回來給兩個小家夥做飯,就聽到林小楊纏著他哥哥要吃的。

“笙笙給楊楊買什麼好吃的了?”林奶奶問道。

兩人異口同聲的叫了聲奶奶,林笙走過去接過老人手裏菜筐,笑著說道“不是買的,是我自己做的爆米花,就是早晨問您要的那些小玉米。”

林奶奶驚異了。林笙親自去廚房給他們倆演示了一遍,在兩人震驚的目光中,林笙說出了其實是想要在廣場上買爆米花的想法。林奶奶雖然有些擔憂,但是林笙跟她解釋,自己這個暑假沒事兒做,做爆米花也不需要多大的成本,一定會賺錢。林奶奶沒有理由不答應。至於林小楊,他可開心死了。做夢吃了一宿的爆米花,早晨感覺是被撐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