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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節(2 / 2)

萊恩醫生敲門進來,見她痛苦的晃動手臂,立即將止痛貼布遞過去。“我就知道你舊病複發了。”

格霧也不與他客氣,脫了醫生袍,拉下衣領當著他麵貼上了止痛貼布。

萊恩看到她肩頭醜陋的傷痕,皺著眉道:“要不要再做一次磨皮手術。”

格霧拉好衣領,“不做了,美容科的醫生說做多少次這個疤痕也去不掉,我就不遭那個罪。你要是認識好的紋身師傅可以介紹給我,我打算在這疤痕上紋點東西。”

“哈,你還真問對人了,我姐姐就是一名出色的紋身師。你要是想紋身,假期我帶你去。”

“好呀。”倆人約好,萊恩便回到崗位。

格霧已經到了下班的時間,換好衣服就離開了醫院。她來美國後,便不再與家裏要錢,依靠著獎學金和打工生活。她租住在一個華人聚集的社區,與她同屋的是一個去年剛來留學的小妹妹,叫田甜。

田甜的語言關還沒過,每天的任務就是背單詞、學說話。

她倒是個用功的孩子,不過在用功的孩子也有偷懶的時候,田甜不學習的時間,全部用來追星。國內的大小明星,就沒有她叫不上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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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還要從她搬進來那天說起。

格霧在等田甜來的時候,正在用網頁搜任思齊的新聞。她到了美國便接到於小魚傳來的他歸國的消息,那一刻真是恨不得立即坐飛機回國。可是,她知道就算她此時站在任思齊麵前,任思齊也不會如往昔一樣待她。他會把她推的遠遠的,除非,她能證明她可以為他負責了,她再也不會因為他而受傷。這也是她這幾年拚了命學習工作的動力,她要迅速的證明自己。

田甜進屋正看見她筆記本搜索欄上的“任思齊”三個字,眼睛一亮,很是驚奇的問她,“你在國外都聽過他名字?”

這一問倒是把格霧給問懵了,“你認識任思齊?”

“當然認識了,我老公的成名作就是他一手打造的。他對我老公有知遇之恩,就是對我有知遇之恩。”田甜異常興奮,還翻出她“老公”的照片和專輯給她看,格霧才知道她口中的“老公”根本不是真正的老公,而是一名剛剛嶄露頭角的男歌手。

田甜提起自己的偶像,格外的興奮,“大家對製作人和詞曲創作者都不太關注的,不過這麼帥的製作人不關注的人眼真瞎。要我說,任思齊就應該自己出道,說不定比我老公紅的還快呢。對了,你還沒說你怎麼知道任思齊的?”

“他是我男朋友。”

“哈哈哈哈哈,你還真含蓄,我都是直接叫老公的。以後讓你男朋友多關照我老公哦。”田甜擠眉弄眼的與格霧說,完全把她當成誌同道合之人。

格霧這下尷尬了,想與她解釋幾句,可這小丫頭根本不信。還反過來勸她別走火入魔,追星可以,喪失理智就是給愛豆招黑了。弄的格霧哭笑不得,索性就讓她誤會吧。

不過,也托了田甜這個追星狂人的福,從她那裏得到了許多關於任思齊的小道消息。例如他做製片人了,他在片場揍了好幾個龍套,他在某部電影裏客串了一個角色,他和某個女明星傳出了緋聞……這個肯定是假消息,她的思齊哥哥潔身自好,絕對看不上那些俗氣的妖精。

格霧剛進屋就被田甜給拉到了她的房間,急躁的與她說:“你男朋友出大事了。我老公影迷會的會長今天去公司探班,結果正撞見任思齊揍人,據說揍的還是公司力捧的小鮮肉,小鮮肉剛從韓國做回來的鼻子都被打歪了。”田甜說著話就開了電腦,打開影迷會會長傳給她的照片給她看。

格霧看著照片,隻覺得心髒發沉。

“據說小鮮肉要告任思齊,任思齊在現場大放厥詞說自己是神經病,殺了他都不犯法。格姐,你男朋友真是瘋狂。這個新聞要是爆出來,真就出大事了,你說現在應該怎麼辦……咦,格姐,你幹嘛去?”

“收拾行李回國。”格霧頭也不回的回了屋,也不管什麼東西,一股腦的往箱子裏裝。

田甜傻了眼,反應過來後拍手叫好,“這才是真愛粉的表現,我幫你訂機票。”

倆人一起動了起來,很快就收拾好了,隻是剛走到門口,門鈴便響了起來,門口竟站著兩名警察。

格霧開門詢問才知,是隔壁的房東報的警,隔壁住戶已經三天沒出過屋了,屋裏漏水,水已經將樓下淹了。警察從她房間的窗戶跳到了隔壁,很快就將門打開,急呼著:“叫救護車。”

格霧表明身份,跟著警察入內。房間的牆壁被報紙覆蓋住,屋子裏散落著許多打印的資料,一個男人倒在地上,輕微的抽搐著,手卻握著一隻筆不停的往自己身上戳,說不出的詭異。

隻是,這種詭異的景象對她來說一點都不陌生。

從此時的狀況看,這個人至少是患有自虐症的。她小心翼翼的靠近,將那人翻過來看清臉龐時不猶一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