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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節(1 / 3)

天枰權之,重一兩有餘,慈禧得以泄出內火,頓覺神清氣爽,耳聰目明,因此而活,遂主張於洋人議和,簽定了《辛醜條約》。

可以說如果當初慈禧沒掏耳朵,她未必能保住性命再次返回京城,光緒皇帝也不會因為變法不成,積鬱成疾,落得含恨而終的悲慘下場,誰又能想到,這小小一個挖耳朵勺,卻是曆史風雲變幻和晚清末年喪權辱國的見證之物,難怪到後來李鴻章李大人感歎道:“勞勞車馬未離鞍,臨事方知一死難。三百年來傷國步,八千裏外吊民殘。秋風寶劍孤臣淚,落日旌旗大將壇。挖耳銅勺原非凡,請君莫作等閑觀。”

玉飛燕至此才終於明白,原來司馬灰說這麼多,無非就是為了顯得他這件破玩意兒價值不凡,足以頂得上自己送給Karaweik的那枚翡翠扳指,自己剛才那番深情厚意竟然全都打了水漂。真是明珠美玉,投於盲人,好心都被當成驢肝肺了。她越想越是生氣,不由得柳眉倒豎:“你就這麼看我不起?”

司馬灰看玉飛燕被自己氣得俏臉慘白,眼淚都在眼眶裏打轉了,心中難免有些惻然,就直言相告,勸她說你就收下吧,雖然跟你在古墓裏見的寶物不能比,可螞蚱蹦進油鍋裏,大小也算是個葷腥兒。另外你也別廢心思拉攏我們入夥了,這麼多年以來,從沒有人從野人山巨型裂穀裏邊活著走出去。退一萬步講,即便咱們真能活著離開,我也隻希望你履行先前的承諾,帶Karaweik遠走高飛,至於我們三個的事你就別管了。

原來司馬灰和羅大海、阿脆三人,在遇到“柬埔寨食人水蛭”時,便都已仔細想過,就算自己三人僥幸撿條命離開野人山,也不打算逃往海外去了。因為到了那邊一無所長,也無以為業,為了謀求生計,必定會受製於人,遲早還得跟玉飛燕去做盜墓的“晦子”。想想薑師爺和鑽山甲等人的下場,可見“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他們都是被東家以重金所雇,結果不明不白地死在了這片與世隔絕的原始叢林中。做這等把腦袋別到褲腰帶裏的勾當,誰也保不準哪天就走了背字,一頭撞到“橫死鬼”手裏搭上性命。與其為了金錢去給那些財閥賣命,到最後死得像條狗一樣,還不如就此越境回去,該挨槍子的挨槍子、該蹲土窯的蹲土窯,倒也落得一個精神爽利。

玉飛燕聽罷司馬灰之言,心頭怒氣雖有緩和,但恨意仍然未平,正待再同他說些什麼,忽聞裂穀底部傳來一陣巨響,眾人知是有事發生,急忙探出身子向下張望,就見腳下那片茫茫迷霧之中,射出幾道強烈而又刺目的光束。

眩目的強光,穿透了層層濃霧,明一陣暗一陣的不住搖動,晃得人眼前發花,隨之而來的,是一片古樹朽木倒塌折斷般“吱吱啞啞”的怪異聲響。司馬灰察覺到那動靜自下而上,由遠而近,來得極是不善,聽著就讓人發怵,他尋思:“濃霧中的幾道光束看起來如此明亮刺眼,比探照燈還亮過數十倍,絕不可能是生物光。還有那陣猶如枯樹一般,從巨型裂穀深處迅速移動上來的聲音,又是什麼物體發出的?”

第三卷 浮屠 第七話 墜毀

大約在野人山巨型裂穀兩三百米深處,從濃霧中射出幾道刺目的光束,強光在黑暗中搖晃不定,同時在地底有枯樹般吱吱啞啞的異常聲響發出,聽那動靜,竟像是深淵裏有什麼東西迅速爬了上來。

司馬灰斷定在濃霧中出現的光源,絕不會是生物光。一般由生物或礦石發出的光亮,都屬於化學冷光,亮度持久,但不會發熱,對人類而言,是一種最為理想的光源;然而那片迷霧中晃動的光線,卻極其刺眼,不是普通的探照燈可比,似乎來自於某種具有熱量的電氣光源。難道在這與世隔絕不見天日的地下裂穀中,隱藏著至今還可以運作的“強光照明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