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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都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件事,最後是由村所屬的鎮一層層往上報去,是市裏的相關負責人來處理的這件事。而當時莫致正好在此處任職,負責這件事的便是莫致。
事情處理完畢後,莫致帶走了他。
走前,那個莫叔叔問他願不願意跟他走。
他回頭看了眼破敗的房子,毫不猶豫地點頭說道:“我跟你走!”那個叔叔沒有牽他的手,卻在前麵穩穩地帶著他,他跟著叔叔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他沒有回頭再看一眼,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別人眼中的“刁民”,他隻知道他不願意再住在這裏了,不願意被人笑被人罵,不願意每天與人打架,不願意被許多自稱“記者”的人問一個個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的問題。
他隻知道他再也不願意待在這個連奶奶都不在了的地方。
他不要這樣的家!
他要離開這裏,他討厭這裏!
他被帶去了上海,莫致告訴他:“以後你就住在我家,我是你的監護人,這裏就是你的家。你的大名還沒取,你姓高,我給你取名為銘,銘記的銘。從此,你要記得你的家鄉,記得你的奶奶。更要記得,你要好好學習,將來做一個優秀的人。”
高銘當時聽得雲裏霧裏,他連幼兒園都沒上過,其實並不能聽懂,他隻是抬頭,懵懂地看著這個陌生嚴肅卻又莫名給他安全感的叔叔。
莫致又指著正走來的一個小男孩,對他道:“這是我的兒子,叫作莫照,在讀一年級。下周,你與他一起去上學。”
那是高銘第一次見到莫照。
該怎麼形容這個第一次呢?
這真是個無法形容,卻會讓他記住一輩子的一次見麵。
他從小在鄉下長大,最羨慕的也不過是村長的兒子罷了,因為他有個紅色的小汽車玩具,說是從城裏帶回來的!那個小汽車是大紅色的,鋥亮鋥亮的,在陽光下甚至泛著金光!他特別想要摸一摸,可是那些人從不讓摸。
可以說,那個小汽車,便是他小時候對人生的全部幻想了。
可是眼前這個小男孩,他手上沒有拿小汽車,也不跟村長的兒子似的,吊著眼睛看他,他反而在對他笑。並且他對他伸出手,笑道:“你好,我叫莫照,以後我們就是兄弟。”
他往後退了退,不敢握他的手。
他覺得這個人明明在笑,可是卻讓人不敢靠近,與他從小到大見過的每一個男孩子都不一樣。
後來,他們一起上學,一起玩。他拚死拚活學不會的英語單詞,莫照十分鍾便全背上了。他為好不容易考到的九十分而驕傲時,莫照隻是很平淡地將又一張一百分的試卷收到了書包裏。
可以說,從小,莫照便樣樣強過他。他的確一直很佩服莫照,甚至羨慕嫉妒過。
莫照的身影,在他還很小的時候,便以一個高大的姿態紮在了他麵前。
他考試考不過莫照;下棋下不過莫照;追女生追不過莫照,他喜歡的女生永遠隻喜歡莫照;就連學自行車的時候,都比莫照慢了半刻鍾!
長大之後,他知道莫照是要從政的,他去當老板。他想,這下總有能強過莫照的東西了吧!結果他接手公司後拿下的第一單,合同還是莫照幫他談下的!
他就是樣樣不如莫照,他也早就死心了,莫照這麼厲害,拚不過也是應當的。
他以為莫照這輩子都會雲淡風輕地過下去,似乎沒有任何東西能夠影響到他的情緒。那個喬熠宵最初出現的時候,他也沒瞧出有什麼不同。甚至就在莫照為了喬熠宵放棄去Z市,為了喬熠宵與莫叔叔對抗挨打時,他也覺得不過如此罷了。
偏偏在這個時候,他真的突然覺得莫照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