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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節(1 / 2)

哪兒啊!那幫老東西還是讀書人呢,這賬都算不清,還說老子再鬧騰,就送去見官,真當老子害怕呢……”

吳有德兀自喋喋不休地抱怨,阿媛卻一句也沒聽進去了。

剛才吳有德說,一年來宋明禮斷斷續續還了他七兩銀子,這些事情宋明禮從來沒有跟她說過。

為何不說?當然是因為不信。看來宋明禮下山後對自己冷淡的原因,除了因為許下婚約是迫於無奈,恐怕還認為她和吳有德可能是一夥兒的。

所以吳有德那些齷蹉事宋明禮在她麵前絲毫不提,作為同夥,她不是早就該知道這些麼?她和吳有德畢竟還在同一屋簷下,多次訛詐的事兒她能說自己不知道?恐怕宋明禮不僅覺得她知道,甚至吳有德的很多作為都是她示意的?

14.第14章

這邊,吳有德抱怨完了,不忘對阿媛道:“老子警告你,不要再去找那白眼狼!你糾纏得他真報了官,可別扯上老子!這人也真是他媽的說變就變,往回都他媽小雞仔似得,現在倒學會找些會嘰嘰嘎嘎的公雞母雞來幫忙。媽的,就是欺負我個窮苦人啊!”說道歸說道,吳有德有了錢財到手,還是很識時務的,打算宋明禮這邊就此收手。

阿媛悲極反笑,連吳有德都這麼說,可見當時想要鬆開吳有德這把枷鎖的宋明禮,恐怕是鼓足了他平生最大的勇氣。

這個時候你才有勇氣?為何不能早些決絕!

阿媛想,宋明禮既然請來了諸多長輩來替他做主,以不菲的銀子打發了吳有德,還以上官府為警告,可見得當時的情形,吳有德是何等猖狂,何等狡詐,何等唾沫橫飛地拿她的清白說事?甚至以已許下的婚約再度要挾?

書院和宋明禮的態度,應是息事寧人了。畢竟,講理的君子遇到蠻橫的小人,再有一個唯唯諾諾,連辯白都恐怕無力的宋明禮,如果把事情鬧大了,足以使得宋明禮以及瑜楓書院都顏麵無存。

阿媛實在想不到宋明禮竟是這般懦弱無能的人,一個有功名在身的人,竟然被一個低賤莽夫威脅!如果他當日沒有被脅迫寫下婚約,也沒有向吳有德提供半分錢財,吳有德就不會把他當做軟柿子再三相逼,事情便不會發展到這種地步,自己一年來的辛苦也不會顯得如此徒勞!

再者,他竟是從來不了解她的為人的?

雖然他們隻相處了兩個月,但一起談論詩詞文章時,不是都將對方引為知己,大感相見恨晚的麼?即使她有那樣一個後爹從中作梗,他也不該悶不吭聲就懷疑她和吳有德是一夥的!

俊朗外貌與內在才華的背後,宋明禮或許隻是一個不能辨別人心是非的弱者。

可她去怪這個同樣受害的人,又有何用?隻怨自己當時有眼無珠。

而吳有德,自己或許高看了他。以為他花了大力氣去巴結宋明禮,總歸是要圖謀一個長久的利益,起碼要等到宋明禮應試不中,才會翻臉。如今離鄉試也不過數月,他竟就為了區區賭資割斷了釣魚的長線。自己素來未雨綢繆,百般思量,便用自己的思維去衡量了一個鼠目寸光的人,真是可笑的很!

吳有德也不對著阿媛撒氣了,顛了顛沉甸甸的腰包,又往自己身上係好。他覺得今日多拿了十六貫錢,也算多少填補了宋明禮欠他而未還完的損失。

今日也就那麼巧了,吳有德喝酒回來,神智還不清醒,錯把阿媛的房間當做自己的房間進了。他與從前一樣到處漫無目的地翻箱倒櫃,發泄酒勁,胡亂找尋些還可典當的東西。阿媛也沒在家,鬼使神差的,吳有德搬開了她的床。地下那塊阿媛剛翻過沒多久的土巴,再掩飾也被吳有德這種搜刮錢財的老手看出了古怪。

吳有德提了家裏那把早生了鏽的鋤頭一陣開挖,也是老天爺不長眼,阿媛辛苦存的錢就這樣被他侵吞了。

“有了這些錢,夠老子在枕水鎮租個漂漂亮亮的宅子了。不過這吃的喝的賭的,好像沒有餘錢了。”興奮過後又變得沮喪的吳有德突然掃了神色灰敗的阿媛一眼,心中好似打起了什麼主意,“老子白養你十多年,是你該報答老子的時候了!過了清明這陣,你就盡早挑個好日子嫁到鄰村去。張老三家兒子今年二十二,跟你正合適。不指望你多孝敬,能得三十兩銀子的聘禮就不錯!”

吳有德琢磨著,張老三喝的酒比自己好,賭的錢比自己大,區區三十兩銀子,不可能拿不出來。等成了親家,找張老三拿酒喝還不容易。

阿媛卻是知道,張老三生下的這個兒子是個有問題的。具體哪裏有問題,她不知道,但臨近的幾個村子都曉得,張老三為他家這個不尋常的兒子找了好幾個媒婆,仍舊二十二了還說不上一個願意的。

尋常鄉下人家嫁女兒,通常收到些糧食魚肉布匹作為聘禮,能拿現銀出來的都是村中富戶,出上二十兩的,一百戶裏恐怕都沒有一戶。

吳有德想要三十兩銀子,這是鎮上有錢人家簽賣身契買清白漂亮女兒做近身侍女的價格。

不過張老三為了張家傳宗接代的大事,說不定三十兩還真舍得的。

“吳有德,你想把我賣了?”阿媛冷冷問出一句,默默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