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詞窮。
弗蘭西斯長長地歎了口氣,說:“我來吧。”從背囊裏取出了他的小小的七弦琴,慢慢調了調弦。
他唱的是《夜鶯與玫瑰》,王爾德的歌兒。
年輕的情人愛上了貴族家的千金,情人哀歎:若能有一朵鮮紅的玫瑰,他定能知我心意!玫瑰樹很想幫忙,然而並非時節,枝頭的花兒盡是雪白。夜鶯兒暗暗地愛著年輕的情人,見不得他日漸消瘦、輾轉難眠。夜鶯用心髒抵著玫瑰的尖刺,唱了一整夜,終於用生命染紅了一朵玫瑰。貴族家的千金得了紅玫瑰,卻並不領情。無功而返的情人把玫瑰丟到一旁,說:愛情果然是個淺薄的東西!
琴聲婉轉,低聲吟唱的仿佛不是歌兒,而是夜鶯的鮮血。在地脈的共鳴之下,雕飾音符的旋律化作了泥磚,壘成了高台,爬滿了藤蔓,又盛開了血紅的花兒。流沙升起,雨水落下,不覺一曲終了,速朽之物又重歸於虛無。
琴弦不小心劃破了弗蘭西斯的手指,幾滴黑血落在泥濘的地上。他竟然動了真情。
速朽的神殿已經建成,泰坦緩緩地鞠了個躬,身形便消失不見。隻剩下地脈節點處古老的圓形祭壇,聖光大教堂傾圮的石牆與石柱散落一旁,雕像與銘文依稀已不可辨,石縫中卻蔓生著青草雜木,又開出早春的花兒來。
我俯身詢問大地,在速朽神殿的加持之下,地脈已恢複正常。看來北地會很快恢複,這是一個好消息,終於有了一個好消息。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二十一歲的處男
這是北地的久違的陽光,溫暖得讓人懷念。韋恩把密文寫在銀鏡上,又朝著太陽反光,騎士團的人通常利用陽光的衍射向總部傳遞消息。騎士團總部一會兒便發回了消息,騎士團的人一如既往地羅嗦,反複追問了好幾遍,韋恩又耐著性子一一回複。直到陽光西斜。
我守著韋恩發完最後一封報告,說:“一起走走。”
韋恩可能是沒注意到我一直在旁邊,驚訝地揚了揚眉毛。
我又說:“你不是說過,我們應該多花些時間在一起,如今事情告一段落——”
韋恩這才露出白牙齒笑:“去哪裏?”
受速朽神殿的影響,冰雪消融,彙成了潺潺的小溪。北地的生命正以令人驚奇的速度複蘇,兩人沿著溪水信步而行,直到殘雪盡處,在一片青鬱而柔軟的新草上坐了下來。
韋恩把石子扔進溪水裏,開口說:“我一直以為你是羅蘭的副官。”
“嗬,不是。”
“可是——”韋恩看見過我的夢境。
“羅蘭是這麼說過,要請我做他的副官這種話。可是,隻有貴族才能加入騎士團,他的意思是要我當保鏢、侍從之類。”
“我在孤兒院裏長大,可能是因為太調皮,十四歲就被騎士團的人帶走,先是做侍從,後來就成了一名聖騎士。”
“嗯,時代已經不同了。”
“可是你怎麼會和羅蘭相識的,你們完全不同——”
“啊,貴族公子哥兒和窮小子的故事。”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你是那麼好的一個人,他配不上你。”
“我不是什麼好人。我在城市軍團服役,城市軍團一直跟著騎士團到處打仗。有一年冬季紮營的時候,我在酒館裏揍了幾個聖騎士,喝多了,後來就把騎士團的頭頭給引來了。”
“羅蘭。”
“嗯,開始我還以為他要給小弟出頭,破罐子破摔,還想再打一架來著。後來酒醒了,羅蘭就派人來說招我做他的侍從。”
“那枚戒指呢,他什麼時候送你的?”
“戒指?我跟他沒有搞到送戒指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