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他們可不要求你之後的書繼續交給他們出版。人家資源多得很,根本不缺偵探故事。
小書商就不一樣了,看中了菲利普·路德的商機,自然要花大價錢搶奪機會,不僅如此,還得爭取一下之後的可能。
所以瑪麗覺得……
“第二份合同就算了,”瑪麗說道,“我沒有詛咒任何書商的意思,隻是現在市場環境風雲變幻,小書商的抗風險能力太差,版權交給他們,很容易出麻煩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要是給出第二份合同的小書商經營不善,瀕臨破產,完全可以將菲利普·路德的出版權轉讓給第一份合同的大書商,這樣的話大書商就是白白得了出版權。在二十一世紀,瑪麗見過太過近似的案例了。
她覺得,若是第三份合同不合適,不如直接簽第一份合同。
如此打算,她看向第三份合同。
這份合同……就很精明了。
首先三分合同肯定都是模板,具體細節是要商討修改的,然而第三份合同卻直接寫明了,這是出版商提出的要求,若是瑪麗·班納特有自己的要求,請盡管提,他們會酌情考慮;其次,瑪麗認識這個出版商,凱瑟琳看過的幾本哥特小說都是由這位商人出版。
那幾本書銷量不錯,口碑卻隻能說是差強人意。出版商也是最近幾年才開始做起了圖書生意,雖然發展得很快,但急需自己的招牌。
而顯然,出版商看中的“招牌”,就是菲利普·路德。
他的開價是一千五百英鎊,符合瑪麗的預估值。不過嘛——
“我喜歡這個,”瑪麗說,“能看出對方很誠懇,而且有商量的餘地。”
霍爾主編一點也不意外瑪麗的回答:“雖然出於個人考慮,我認為選擇大出版商最為妥帖,但這確實是你的風格。”
“我的風格?”
“簽定合約時討得一些主動權,”主編說,“難道不是嗎?”
“……”
結果她根本沒有在主編手上討便宜好吧!瑪麗無語。
但不得不承認,主編看人很準確,瑪麗確實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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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提出的條件,他們能夠接受,”瑪麗說,“那麼我就簽定第三份合同。”
“需要我找個時間,將出版商約出來單獨談談嗎?”
“不用。”
瑪麗搖了搖頭:“我相信你,先生,請你代為轉達就好。主要原因在於我不懂其中文章,若是對方打算看我新手就想占便宜針對我,可就麻煩了。”
確實如此。
能得到作者如此信任,主編先生也很感動:“這是你對我的認可,瑪麗小姐。然而恕我直言,這些事情遲早需要自己處理,你得請個律師了。”
“出版稿費拿到手我就請。”
“……”
所以說女孩子家家經濟獨立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呢,霍爾主編汗顏,剛認識瑪麗·班納特時她還是個對金錢概念有些茫然的小姑娘,現在簡直掉進錢眼裏去了!
“好了。”
主編清了清嗓子:“你的要求是什麼?”
瑪麗揚起笑容。
“我的要求是,”她不急不緩地說道,“稿酬可以降到七百五十英鎊。”
她的話語落地,霍爾主編頓了頓,而後開口:“直接讓步一半的酬勞,看來你的要求有些過分。”
“當然。”
瑪麗不太清楚這個時代的出版模式,但是她大抵知道未來的出版模式:買斷或者分成,霍爾主編拿出來的三份合同,都是花上價錢從瑪麗手中購買出書許可,然後賣多少錢,再印多少版,就和瑪麗沒什麼關係了。
那可不行,她又不是傻瓜。
“我的要求就是,出版之後的菲利普·路德故事合集,賣出去的每一本書所賺到的錢,都要給我一定的抽成。至於抽成多少,我覺得這交給出版商自己提出百分比為好。當然了,這可以是個長期協定,比如說未來三本書都交由對方出版。”
霍爾主編立刻懂了。
怪不得主動降了一半的稿酬呢,若是菲利普·路德的故事合集大賣,瑪麗從抽成中拿到手的可不止是另外七百五十英鎊,相應的,出版商付出的也不止是那麼點酬勞了。
“對自己的作品那麼有自信嗎,”主編調侃道,“萬一對方不同意呢?”
“不同意就簽第一份合同。”
瑪麗挺直脊梁,認真地說道:“你之前一直說我身為一名作者太過謙虛,主編先生,但我還是有自信在的,既然出版商願意投資菲利普·路德作為招牌,那麼我也願意相信我的作品和我創作出來的角色能夠成名。”
“這才像是一名年輕作家。”
霍爾主編讚許地開口:“這些事情就交給我吧,瑪麗小姐,我會請律師和出版商詳細商談的。你剛從法國回來,還是多花點精力和時間陪陪家人。”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