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Neil是不可能見過林倪的。
心裏這麼想著,霖秋還是試探性問他:“你什麼時候見過她的?”
“就是你第一天給我補習的時候,你還記得嗎?當時我把你送到宿舍樓下,你好像上去了,我轉身就看到了她,她好像一直都在看我。”Neil仔細回想了一下林倪的樣子,他覺得不是自己記性好,而是林倪的相貌給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他頓了頓,接著說:“她很漂亮,不過我向她打了個招呼,她好像很冷漠,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了。”
聽Neil說完這些,霖秋腦子快速拚湊一些細節。
她對那天的印象也很深刻,因為那是她和林倪第一次吵架。而且吵得莫名其妙,雖然最後和好了,但霖秋現在都想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不過聽Neil這麼一說,霖秋好像瞬間明白了,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如果那人真的是林倪的話,那她生氣的原因就不言而喻了。
霖秋細細想了想,最終得出一個結論:
林倪真的太傻了。怎麼連這種事都不告訴自己,早點說出來的話,當時也不至於一晚上都找不到她人。
所以連續七八個小時打電話給她都是關機狀態,是因為在飛機上嗎?
這些細節全都對得上,霖秋開始有點相信Neil的說辭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好像沒怎麼更新
所以等會兒還有一章
第140章
準備回國的前一天, 霖秋特意約了Neil出門逛街。
Neil在前一天吃飯時就欣然答應了這事, 而兩人逛街主要是去買林倪的生日禮物。
在Neil問霖秋準備買什麼禮物的時候,霖秋早就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想買個戒指給她。”
Neil聽後雙手摸上臉頰,做出一個誇張的驚訝的表情。他覺得送自己喜歡的人戒指,不管是什麼年代什麼年齡, 都是一件極其浪漫的事情。
“霖秋,沒想到你竟然這麼浪漫。”Neil說出心裏話。
他覺得霖秋大概會買一個幾百英鎊的戒指,因為幾百英鎊對一個學生來說已經挺貴了。
結果霖秋直接拉著Neil去了寶格麗首飾專賣店。
Neil驚呼:“霖秋,原來你是個富二代!”
霖秋搖搖頭, “我不是富二代, 錢是自己攢的。”
Neil和霖秋走進店裏, 他小聲對霖秋說:“寶格麗戒指挺貴的。”
“我知道啊, 沒關係。我們先看看,如果錢夠就買。”
售貨員見霖秋和Neil走進來, 以為他們是一對小情侶, 下意識對Neil開始介紹戒指,Neil尷尬的搖搖頭,說:“不是我買, 是我旁邊這位女孩要買。”
對方聽到之後有點尷尬,但霖秋覺得並沒有什麼, 十分大方的說:“隨便看看吧。”
售貨員熱情點頭,先是詢問了霖秋要買來送誰。
“我想送給我女朋友,她的手指很纖長,手指的膚色比較白。”
對方點頭, 一副明了的模樣。
“你可以看看這款B.ZERO1係列,有銀白色和金黃色兩個顏色供你選擇,比較適合女性,尤其是那種手指纖長的女性。”售貨員一邊給霖秋介紹,一邊從玻璃櫃裏把戒指拿出來,她發現其實霖秋的手指也很纖細,於是問她:“你的手指也很好看,要不然你試試?”
霖秋覺得也行,她的手和林倪差不多細長,於是把手伸向售貨員,對方分別將金黃色和銀白色戴在了霖秋左手和右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