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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三章 送回去?(1 / 1)

“我隻是來看看店鋪。這是你的事。”楚冠仁沒有靠近他,但他沒有發脾氣,給了他一拳。

本來想把它搶到手的閔店主,在原價上加價10終於賺了一筆,看到縣令居然跟著人去看店。當然,他再也不敢做別的事了。

我們已經討論了我們自己銷售的價格和要求。價格甚至在原價上略微降低了一些。最後,縣令也得給我們點麵子。

即使店鋪已經兌現,我還是想住在樂平縣。治安法官不能惹我生氣。閔店主不得不放下他的小小謹慎。

除了向閔店主問好,楚冠仁再也沒有說話,而閔店主也看到縣令在這裏支持小姑娘。

“這位姑娘,你覺得價錢合適嗎?這已經是最低價了。老板給我留的位置比這個高一點,我們必須從店裏取貨。”

“小的那個現在不給您換貨,並且降價10%。”如果你還是覺得做不到,小的那個真的幫不上忙。如果價格再低一點,真的要花很多錢。”

閔店主搓了搓手。他幾乎無法補償他的主人。他還想和趙先玲取得聯係。不管怎麼說,他的主人是他的侄子,所以他需要錢也沒有關係。如果他能和縣令取得聯係,他就不會得到補償。

孟初雪自然非常滿意這個價格。她還聽到楚冠仁告訴她縣裏店鋪的價格。她了解一般市場情況。

“好吧,既然閔店主這麼真誠,我就不順著掌櫃的墨跡走了。讓我們在契約上加書簽。正巧趙知子來了。等我去衙門再換主人吧。”

閔店主鬆了一口氣。這個姑娘真的很高興。我準備好筆和紙和那個姑娘簽合同。店鋪裏的錢已兌現。我想開一家不付錢的店。對這個小家夥來說很難做到。”

孟初雪看了看他寫的合同,隨口問道:“你打算怎麼處理店裏的這些書?”既然書店沒了,處理這些書就不容易了。畢竟,它們不是一兩本書。”

孟初雪剛在店裏轉過身來,就看到了這件事。書店藏書較多,有神怪傳說、通俗故事、縣誌、地理、江湖風情等,還有三字經等等。

“哦,姑娘說這些書。我們簽完合同後,我會讓那個人把貨打包寄給老板。他愛怎麼解決就怎麼解決,我也沒辦法。”

孟初雪的眼睛閃了一下,“送回去?我聽說你老板現在在京城。把這些東西運到那裏很貴。再加上它們造成的損壞,我覺得還是扔掉比較好。”

當然,直接扔掉它並不誇張,但這是事實,我們不能從它得到很多錢。如果我們擺脫各種開支,我們就不能從它那裏得到很多錢。

“如果我直接扔,我就不會被老板罵死。我們老板將承擔出差途中的損失和費用。我隻是想讓他看到一些東西,知道我並不貪婪。”

閔店主寫了契據,回到了孟初雪的話。初雪想罵她一頓。幸虧閔店主不是自己的人,否則初雪不會放過他的。

很不負責任的。從這個角度來看,閔店主根本就沒有照顧主人家庭的意思。隻要他把事情處理掉,不把自己牽扯進來,他就能完成任務。

有這樣一個店主,店鋪居然不是黃色的,真奇怪。業主越早退出,他將支付越少。他似乎不知道閔店主是誰,但他的親戚說了些什麼。這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