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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不舍得(1 / 2)

出院之後的第十個工作日,陳念卿受家人委托,幫忙去醫院裏取陳梓航的病例。

她其實特別怕麻煩,但是為了能再去一次醫院,她決定將這個活給攬下來!

正好也是因為老家離市區這邊太遠了,而她又在市區這邊租房子,離那個醫院也就一趟地鐵的距離,還是蠻方便的,所以家裏人也想將這項任務交給她的,既然她都主動請命了,正合他們心意。

從出院到現在為止,雖然說是十個工作日,可真正度過的天數整整有半個月,陳念卿在這半個月的時間裏也理清楚了自己的內心。

同時也打聽到了程楓的情況,程楓的年紀確實比她大很多,他三十一周歲了,整整比她大了十歲。

當她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她是震驚的,因為她從來都沒有在意過自己的年紀,直到她知道他三十一歲,她才認真的想了想自己與他的年齡差距。

十歲,說多似乎也不多,但說少好像也不少。

十年之間可以發生很多事情,她覺得,他們兩個之間相差的不是那十歲的年紀,年紀隻是一個數字而已,他們相差的是那十年當中的風光。

陳念卿很不想承認的一點就是她是個小孩子,以前參加工作的時候就整天被人拿年齡說事,說她的年紀太小了,還是小孩子,然後又對她做出一副“你是孩子你還不懂”的表情。

那個時候她才十六,她確實不懂。

一直以來她都想擺脫小孩子這個標簽,她覺得成年以後就總不會還是小孩子了吧?

然而在她十八歲那年,還是如此,她出去找工作,說自己已經參加工作兩年了,別人都覺得她在說謊,當時那個做招聘的人所說的話她還記憶猶新。

“你不是今年才十八嗎?哪來的兩年工作經驗?夢裏來的嗎?”

她永遠忘不了那個鄙夷的眼神,別人都以為她簡曆造假。

後來的工作經曆並不愉快,也就直接導致她選擇在家裏成為一名全職作者。

在成為全職作者的這兩年裏,她看過許多書,也寫過許多故事,這個時間線仿佛被她無限拉長了,等她回過神來的時候才發現,原來時間隻過了兩年,她已經在書中過了好幾輩子了。

二十歲,她覺得已經完全可以擺脫小孩子的標簽了,果然,沒有人再說她是小孩子了,過年回家,所有的親戚長輩都會說,“哎呀,念念這也二十了,工作好幾年了吧?有沒有談對象?”

陳念卿想,她二十了,竟然也要被催婚?

雖然說催婚對她來不能算好事,但總算沒有人再說她是小孩子之類的話了,在所有人眼裏,她也是可以談戀愛,可以尋摸對象的人了。

而如今她都二十一了,更大了一歲,那豈不是更可以理所當然的談戀愛了?

嗯,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應該沒人會支持她跟一個相差十歲的人談戀愛吧……

但是陳念卿也曾經無數次的問過自己,到底對程楓是個什麼樣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