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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一邊照顧日漸消瘦的妻子,一邊打理餐廳,整日奔波於醫院與餐廳,一顆心千瘡百孔。
後來,便是我的親生母親,在同一間醫院裏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女兒。
再後來……
精神恍惚的女人抱走了其中一個孩子,將已經沒了生息的嬰兒放在了熟睡的女人身旁。
我爸拖著疲憊的身子推開病房的門,卻隻看見一個整理床鋪的護士,一問之下才知道,女人獨自辦理了出院手續。
等我爸找到躲在賓館的女人時,事情已經過去了三天。
一切已成定局,夫妻倆搬離z市,並將我的生日改大了一歲,甚至連年月都改了,以期能瞞天過海。
可是天意弄人,又或許是冥冥中自有注定,我患了重病,沒有直係兄妹的骨髓,便是兩個字——等死。
其實很久以前我便隱約猜到了自己所患何病,隻是我沒有點破。
白血病,非直係兄弟姐妹的骨髓不可。蘇遠已死,我等同於判了死刑。
隻是我沒想到,我竟然不是爸媽的孩子。
我有一個孿生姐妹,那個人,是女神一般的存在,是隻能遠觀不能褻玩的雲端高陽。
我竟是她的姐妹。
我爸的呼吸緩緩平靜,我長長的吐了口氣:“我都知道了,讓我一個人靜靜吧。”
病房裏歸於平靜,我側躺在病床上,眼淚無聲無息的滑落。
路垚跟我提過,淩蒙的母親,死於淩蒙出生後不久。
鬱鬱而終。
世間最難割舍的便是骨肉親情,初為人母的女子,才享受了幾天為人母的喜悅,便要承受幼兒夭折的悲痛。
對一個母親而言,孩子,就是她的心頭肉啊!
就像那個雨夜,女人即使肩上紮著刀子,卻還是咬著牙不讓別人抱走自己的孩子。
母愛該是怎樣的偉大,才能不顧自我,舍命相護?
淚眼婆娑中,我的目光瞥見一旁的手提袋,那是範嬌嬌給我的東西。
我伸手,將手提袋中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
一本書,一本相冊,還有一個精致的木盒子。
我將書緩緩翻開,卻在看見第一頁時,再次濕了眼眶。
白皙的紙張,用簽字筆工工整整的修改了很多地方。
是我的書,《讓我們相忘於江湖》。
故事原型,是我和林修。
合歡是我,亓成是他。
文中所有的主角名字,都被潔白的修正帶覆蓋,並用簽字筆改成了蘇漫和林修。
一頁一頁翻過,故事停留在合歡和亓成再次見麵,兩人相視一笑,從此擦肩而過。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結尾處的話語,林修用黑色簽字筆來來回回的塗抹掉。
那密密麻麻的黑線下麵,林修的字蒼勁有力,一筆一劃帶著勢如破竹的氣概——
既已相濡以沫,又怎會相忘於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