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自己失去了什麼,仔細思索後發現這種感覺不假。
或許早就應該知道,隻是長時間的玩樂生涯,導致他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自己的年齡,忘了自己所曾受過的教育,以及腦海中早就應該牢牢銘記的記憶。
警惕心,這是王方失去的東西,也是他現在追悔莫及的東西,自己早就應該注意到,市麵上的東西都在上漲。
糧價上漲了百分之三十,米價上漲了百分之四十,牲畜價格上漲了百分之八十。
短短一年之內,發生了如此大的事情,自己卻沒能察覺,王方深感慚愧。
慚愧自己的慵懶,慚愧自己的灑脫,慚愧自己的執迷不悟。
他始終還未意識到,這裏不是後世,這裏是五百年前的古代,這裏是古代的民間。
三嬸的凶利帶給他極大震撼,震撼到他醒悟自己所處的時代。
這裏是大明朝,1567年的大明朝,一個最為璀璨的年代,也是華夏曆史上最有骨氣的年代。
這時候的民間,還殘留著一言不合取人性命的習俗,還殘留著宗族械鬥,動輒殺人的習俗。
王方忘記了,忘記戚繼光的戚家軍就是由這群農民組成,而這些農民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動輒組織出數千人的鬥毆。
整整四個月,兩方人持續不斷的鬥毆,父親死了兒子上,兒子死了兄弟上,隻要還有一口氣,就要殺,就要打,就要弄死你。
整整四個月時間,類計三萬人次的鬥毆,死傷兩千五百餘人。
這是華夏曆史上規模最大的民間鬥毆,也是最光榮的鬥毆。
正是這一場鬥毆,成就了戚家軍的威名,又或者說,正是有了這一批農民和礦工,才能成就戚繼光的威名。
不是否認戚繼光的功績,也不是強調義烏人的凶猛。
隻是令人真切感受到了,明人的凶猛。
一切以事實說話,當明朝滅亡後,這群凶猛的明人,組建了世界上最長久的幫會組織,打著反清複明的旗號,整整抗爭了二百餘年。
當清朝滅亡的時候,或許人們隻記住了袁世凱,孫中山的名字,但他們不能忽視的是,袁世凱的兒子就是這個組織的大佬,孫中山本身就是這個組織的大佬。
而那個時候,這個組織已經改變了名稱,但不可否認的是,它的前身就是那群勇於抗爭的明人,而清朝的滅亡,也和這群天地會的後人,有著極大的關係。
至於明朝的民間,勿須多言,僅僅因為一縷頭發,他們用幾十萬的性命,證明了自己的凶猛,證明了自己的堅貞。
不稱臣,不納貢,不割地,不賠款,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
這是曆代大明天子的骨氣,當我能打你的時候,我拚了命的和你打,當我打不過你的時候,好,可以,要我的命可以,不投降,不逃跑,煤山上的崇禎證明了這一點。
我可以死,但絕不屈服!
這不僅僅是大明天子的骨氣,也是明朝民間的骨氣,他們可以為了利益械鬥,可以為了一縷頭發放棄生命,也可以為了仇恨抗爭二百餘年。
這裏是五百年前的明朝,也是整個華夏曆史上最有骨氣的年代,最為壯麗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