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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曾經(2 / 2)

她以為沈陽被這件事困擾,於是就安慰他:“子虛烏有的事,不用放在心上。讓外人去說好了,我們清者自清。”

再後來,便是大一的寒假。

沈陽是兆市本地人,據說他家比較困難,淩蒙雖沒有派人調查過他的家庭背景,但是她可以從他沒有間斷過的兼職猜到幾分。

淩蒙確實沒有調查一個人的習慣,她和亓月住在一起四年,除了知道她的名字和年齡,其他的幾乎一無所知。淩成曾經對她的行為表示不解,他覺得以淩蒙的身份,需要對任何一個接近她的人了解清楚透徹。

但是她不這麼認為。

她交的是朋友,不是對手。

對手才需要知己知彼,對待朋友,她隻跟著自己的心走。

大一寒假來臨之前,沈陽試探性的問淩蒙,要不要一起找份兼職。

淩蒙當時下意識的跟沈陽說:“我可能沒時間兼職。”

淩蒙的一句“我大概要在家跟著我爸打理公司”,在看到沈陽眼中的那份失落之後,換成了“我其實已經找了一份兼職。”

淩蒙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她便在她家公司的大廳裏看到了沈陽。

想到招大學生兼職還是她跟淩元盛提出的建議,她當時悔的腸子都綠了。

(亓月:蒙蒙,是悔青了腸子)

沈陽看到淩蒙一身正裝進了大廳,當即一愣,驚喜的看著她說:“沒想到你也是在麗莎珠寶。”

淩蒙隻能“嗬嗬嗬”幹笑幾聲,暗道還好她跟她爸早有約定,進了公司就不要隨便暴露她的身份。所以看到沈陽時,她點頭笑得嫣然:“對呀對呀,真是無巧不成書。”

淩元盛當時扭頭看了一眼沈陽,然後問淩蒙:“認識?”

淩蒙尷尬的點了點頭,說:“是啊,我同學。”

淩元盛隻打量了一下沈陽,然後對她說了聲“快點上來”後便進了電梯。

沈陽看著一路的工作人員跟淩元盛問好,再看她時的眼神中已經帶著一抹探究。

淩蒙隻得笑了笑,然後說:“你先忙,我上去了。”說完,她逃命似的衝進了電梯。

麗莎珠寶是麗莎財團的一家分公司,是淩元盛回國後創立的第一批公司之一。

當初淩元盛回國時,將在美國所有的動產不動產都折換成美元,全部帶回國內,算是狠狠賺了一把美國人的錢。

回國後淩元盛一口氣投了一半資金進入房地產,另一半則用來創立三家公司。麗莎珠寶就是這三家之一。公司以淩蒙的英文名“麗莎”命名,麗莎珠寶,因為經營的是高檔品,一時半會很難有足夠的老客戶,所以便顯得有些舉步維艱。

淩元盛之所以放心將麗莎珠寶交給淩蒙,說白了是抱著“死馬當成活馬醫”的心態,他說反正公司遲早要交給淩蒙,如今麗莎珠寶剛剛站住腳,就拿它給她試試手。

考慮到這是自己以後的嫁妝,淩蒙也就乖乖來公司上班了。

那天快下班的時候,沈陽給她發了條短信,約她一起吃午飯。

淩蒙忐忑的答應了。

果不其然,一坐在飯桌上,沈陽就問她的兼職工作為什麼和其他人不同。

淩蒙“嗬嗬”笑了笑,隨口說到:“都一樣了,隻是我工作地點在樓上而已。”

再後來,淩蒙自己都忘了她為什麼會追沈陽,但她很確定,她是喜歡他的。

也許是他工作時一絲不苟的神情,也許是他拿著水筆在紙上教她認汗字時那份耐心,又或許,隻是因為他是沈陽。

是了,隻因為他是沈陽。

大二的上學期,淩蒙開始公開追求沈陽。

淩蒙一直都以為,沈陽即使不喜歡她,怎麼也會有點好感的。

但是沒有。

沈陽冷冰冰的拒絕了她。

然後便是漫長的追逐。

淩蒙是個好勝心很強的人,追逐到後來,她甚至都快忘了為什麼要追逐沈陽,仿佛追逐他已經成了她的一個信仰,直到去年開學那天,她見到他,習慣性的說:“沈陽,我喜歡你,和我在一起吧?”

她沒想到,那天他說出的不是“對不起”而是一個“好”。

然後他們便在一起了。

出乎淩蒙的意料,和他在一起後兩人之間並沒有多大的改變,小說裏濃情蜜意卿卿我我也從未出現在她和沈陽的身上。大四開始,她越來越忙,忙著參加公司會議,忙著出席各種活動,去學校的日子屈指可數。

最後,便是今天,沈陽的聲音冰冷沒有一絲溫度,從話筒裏傳來:“淩蒙,我們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