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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鬼托夢(1 / 2)

他夜入人家偷盜,把那家主人蘇半山驚醒後,被蘇半山製服,繩捆索綁如粽子狀,交給了警察局。本來這種事也驚動不了霍殿幾,盡管他上馬管軍,下馬管民。可後來發現這案子實在太邪乎,不得不往上報告。

袁大海是個大盜,見過世麵,即便見了霍殿幾,仍有幾分豪橫。可一見抓住他的蘇半山,殺豬一樣哇哇大叫,還發了瘋似的指著蘇半山對別人喊,他不是個人,他不是人。

抓賊得獲髒,在搜查袁大海存身的一座破廟時,發現了一鍋人肉湯。其後,又在廟外空地中挖出了幾十個人頭骨。

這讓當時警察署緝盜人員驚駭不已。隨著對案件的深入調查,更恐怖的一幕浮出水麵,袁大海每盜一戶人家,必把家中主人吃掉,北五省相同案件有近百起,都是好端端夜宿於家,先是財物失竊,後是主人失蹤,皆在一夜之內完成。

全部為袁大海一人所為。盜財吃人。

此事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霍殿幾因在轄區內捕獲如此大盜,著實風光了一把,更有拿了霍旅長錢的小報標題幹脆刊出——霍旅長單刀擒羅刹,警察署十日破奇冤。

然而案件遠沒有表麵那麼簡單,民國時期,變態殺人案雖不多,但也時有發生,一開始人們普遍認為袁大海是變態殺人,那時叫癖殺。以奇癖殺人。然而所有人都錯了,袁大海經不住嚴刑逼問,把實話全說了。他根本不是什麼變態殺人。

他之所以入宅盜財必吃人,是因為不得不吃人,這是他師父傳下來的盜術,天下盜門有三十六路,其中有一路叫鬼托夢。

凡是吃過人的人,呼吸吐呐必帶一口屍氣,這口屍氣若被熟睡的人聞到,必然有夢魘纏身,冤鬼坐枕,從而沉睡不醒,非舉火燒身叫不醒此人。說白了,吃過人的人,進入別人家,該家主人如果在睡覺,就會陷入一種深度昏迷。

鬼托夢是江湖邪術,正是利用這一點,袁大海入室盜竊,每次都能得手,因為被偷的家主根本醒不了。得手後將昏迷的主人背出去很遠,那人也不會醒,背到他藏身之地,自然是殺死吃掉,以養屍氣。

而且吃的越多,屍氣越重,因此效果越好,如此惡性循環,而且人肉到口,越吃越讒,和抽大煙有一拚。普通人看人的眼神,無非在琢磨對方意圖。而袁大海看人時,那種邪祟讓人打冷戰,他在琢磨你哪個地方好吃。

然而當審訊人員問他,為什麼蘇半山就能在熟睡中驚醒呢?

袁大海一聽,用戴著鐵鐐銬的手,死死的抓自己頭發,渾身嚇的打哆嗦,嘴唇發白,顫抖的說,蘇半山根本就不是個人。

在當時警察看來,袁大海說的是一番瘋話,神經正常些的人也不會去做鬼托夢的勾當。但霍殿幾己被盛名衝昏頭腦,非要一查到底,希望能在此次案件的基礎上再破大案。得到了魯蝦蟆的積極響應。

當時魯蝦蟆和我二爺爺因為文化程度高,分別做到了正連和副連。能和霍殿幾說上話,魯蝦蟆別有動機的勸霍殿幾繼續追查蘇半山。

於是霍殿幾命人去傳喚蘇半山,結果發現蘇半山所賃的宅子裏空無一人,正屋之內,坑上長出了小草,灶台裏也長出了草,屋梁之上,蛛網層層,院中也空無一物,隻有一眼水井,井中一汪碧水兀自清澈可人,己是很久沒有人氣。

而搜查這宅子的日子,距離袁大海案發不到一個月,即便案發之時蘇半山遠走高飛,那宅子也不至於荒廢到如此地步,一時很讓人費解,賃屋不住,是何道理?

幾個被派去搜查的人回來複命後,魯蝦蟆不甘心,又把袁大海提審了一遍,問袁大海為何去偷蘇半山,而不是別人。

袁大海說,賊有賊消息,賊盯人不是看穿著打扮,也不是看門楣宅弟,而是講究裏三哨和外三哨,外三哨是什麼呢?就是當鋪、錢櫃、大飯莊。裏三哨是指,褡褳、帽子、鞋腳。

外三哨很好理解,常出入當鋪的人,說明有家底。能常在錢櫃上轉悠的,也有浮財。出入大飯莊子的更得是有錢人。

裏三哨就有門道了,旅人出門在外,身上藏錢的地方大抵隻有三處,帽子裏放銀票,所謂無風扶帽,必是有票,意思是沒有風的時候也常常扶扶帽子,那是惦記帽子裏的銀票。再看鞋子,走路時,刻意的左腳輕右腳重,說明左腳的鞋底有票。

褡褳的學問就更大了,凡是裝有銀錢的布袋,不掛土,若見風塵仆仆走來一位遠客,路上風餐露宿,再講究的人,也是一身征塵,唯獨褡褳口袋上無土,光鮮幹淨,就說明口袋裏全是銀錢。

袁大海就是見到蘇半山褡褳上不掛土,才尾隨至其家。待夜深人靜下手,不想反被蘇半山所擒。

魯蝦蟆審完袁大海,兩眼放光,他雖投身行伍,可心思全不在戎馬事業上,整天給我二爺爺講些不著邊際的癡話,當下拉起我二爺爺,就要二搜蘇半山宅。

我二爺爺當時還想著自古功名馬上取,一刀一槍,博個封妻蔭子,對魯蝦蟆這些事,瞧不上眼,本不想摻和這案子,怎奈平日和魯蝦蟆相處不錯,抹不開麵皮,隻好一同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