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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迷蹤(1 / 3)

聽到這第二個問題,王齊眉猛地站了起來。

如果剛才他還隻是驚訝於書院小夫子的洞察力、推斷力和理解力,此時則覺得對麵的盲目青年,已經不是凡人所屬了!

為何小夫子竟能如此了解安魂槍的前世今生?要知道,即使是剪雲山上精通推演的大天師,也不過是在渺渺運道之中看到一絲天機,而這位書院新晉的小夫子,卻能洞察古今!

“小夫子,你……”鎮守極天涯的蒼狼齒大將,竟有些不知所措。

“別緊張,如果涉及家族秘莘,不講也無妨。”孟一葦微笑著擺擺手,“至於我為什麼知道,你先組一定見過道宗,你看看這個就明白了。”說完,就從袖子裏掏出一塊絹布遞了過去。

王齊眉疑惑的接過來,發現絹布上有朱紅色的拓紋,“這拓紋……貌似與安魂紋有些相似啊!”

“王將軍說的不錯,我覺得安魂紋就是這些拓紋的簡化版!”孟一葦也站起身來,看著亭外越來越大的風雪說道,“而這些拓紋,是我從道宗遺物上拓印下來的。”

王齊眉現在才明白,書院小夫子並不是好奇自己折梅槍上的安魂紋,而貌似是在解開一個謎團。

“我先祖確實遇到過道宗。”王齊眉將拓紋還給孟一葦,回憶起自己在先祖遺訓上看到的久遠故事,“那是大煜北伐的前一年,荒原依然是荒人的天下。但是始帝征服北疆的雄心已經天下皆知,荒人王庭也在烏幹木鄉布下重兵。但是荒人不知道的是,已經有一隻部隊,穿越瀚海無邊無盡的死亡沙漠,從涼州進入朔西草原,此時已經到達荒原腹地。我朔方王氏的第一代先祖,就是這支部隊的一個小小校尉。”

隨著王齊眉的講述,孟一葦仿佛穿越了八百年歲月,看到了當時的鐵血場景。

一隻衣衫襤褸的軍隊,衝入了荒人部落中。這些部落中的成年戰士已經全部南下,準備抵抗隨時北上的強大煜朝,隻剩下女人和孩子。縱使荒人中的婦女和孩子也有一定的戰力,可如何能抵抗始帝精挑細選出來的先遣部隊。這是一場極為殘酷的種族屠殺!

這些軍士的動作一般隻有三個,先挑斷割下荒人的手腳,再割下他們身上的荒紋,最後一刀砍掉荒人的頭顱,這些荒人婦孺就是在被斷肢剝皮的痛苦中死去。

這是先遣部隊發泄壓力的辦法。從瀚海穿越死亡沙漠,再踏上荒原,輾轉幾萬裏,身邊的袍澤一個個的倒下,他們怕自己根本見不到荒人,就會被掩埋的風沙和雪海中。在這種情況下,先遣隊的將領,決定用誘人的軍功和殺戮的欲望,來刺激底下的士兵。

所有先遣隊軍士不論級別,皆以荒紋論軍功。荒紋是荒人的特殊印記,剝下那塊皮,就能在戰爭結束後,回南方換取一畝土地。在這種實打實的利益刺激下,先遣軍都紅了眼,從朔西一直殺到朔北。後來有人統計,在始帝北伐屠戮的近百萬荒人中,有三十幾萬,都是這隻不到一萬人的先遣隊殺掉的。據說,戰爭結束後,有位神誌已經癲狂的先遣隊士兵,居然用剝下來的荒人皮,縫製了一件皮衣。

而在這隻後來被稱為“剝皮軍”的部隊了,有一個小將卻格外特殊,這位小將有個聽起來很秀氣的名字,王越峨。

王越峨的兵器是一柄極為普通的長槍,可是他的槍法卻極為輕盈。別人用槍是刺,而他是抹!寒光抹過脖子,荒人應聲而到。

他殺人殺得毫不手軟,但手段卻幹淨利落。死在他手裏的荒人雖然比所有人都多,但是卻也痛苦最少。頂多感覺脖子一涼,倒地死去。王越峨從不會去剝掉荒紋,仿佛天生有潔癖,不論是槍尖還是手指,都不願沾到一絲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