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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番外:白晝之月1(1 / 3)

i’thisroad

arethef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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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thereanyrealsouls

——bysmashingpumpk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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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shopping時的激情堪稱瘋狂,她們陷在一堆亂糟糟的打折貨中生龍活虎的樣子,全天下的男人都該瞧瞧。男兒童不用急,早晚會有個自稱女朋友的姑娘拉著你去刺激消費。那時候你隻要做好兩件事:她試穿,你讚美,她買,你掏錢——ok,過關!

看到蒙甜甜盯住折扣倆字雙眼放光、躍躍欲試的勁頭,我趕緊哄她:“寶貝,foarina多搭你甜美的氣質,manisharora也很襯你,咱們到這兩家掃貨去——怎麼,替我省錢呐?千萬別!”

說實話我挺不能忍受女人在穿著打扮上把自己弄得很cheap,我不是logo主義分子,也承認即使二線品牌也有精品,但就蒙甜甜玲瓏的外形條件講實在詮釋不好如今大行其道的蕾絲、緞帶、輕飄飄的衣服。有點內容的、冷的、表情少的女人才撐得起來,這種內在的重搭配外在的輕才夠灑脫不刻意。蒙甜甜穿上絕對是個笑話,偏偏她就喜歡氣場不足的日式混搭。

我的建議顯見不招她待見,她一臉的不樂意,噘起小嘴,眼珠子斜著從下往上直瞄我,“你買的那些名牌服裝全都把我襯老了10歲……”

看著這雙黑漆漆的眼睛,嬌嗔的紅唇,我心神一蕩差點答應了她。你瞧,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總需要個把理由,而我極喜這種混雜著可愛與世故的嬌媚——活到今日才意識到講求品位、注重設計感的我中意的一直都是妖精女。

做我的女人,不強求她精神上與我持平,但外在上必須大氣。管你與生俱來還是裝的,總之要帶得出去,壓得住場。道理跟女人喜歡拎香奈兒手袋一樣——自己的女人值得炫耀,這是男人的小虛榮。即使我好蒙甜甜這一口,也不想給人知道我趣味糟糕。選擇車子恰恰相反,我隻挑性能優越的,女人嘛比較象日美車係,重要的是駕駛體驗,越舒適越好。

everythingbutthegirl!所以我是個冷靜的男人。

“乖,咱們先去看彩妝,這兒人多得不像話,萬一你被碰到,我得多心疼!”

我不否認自己內心的沙文主義,關鍵看你怎麼修飾它。蒙甜甜大為感動,那股恃寵而驕的勁下去了,她踮起腳在我耳朵根上啄了下,帶過一陣脂粉香氣。擱幾年前,我準肉麻的吐出來,現在倒是很享受——boyisthe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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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最頂級的化妝品,紮堆到一個地方後,聯合散發出刺激嗅覺的化學氣息,鼻子敏感的人還真消受不了。女人對於美容的那份虔誠挺令人佩服,不過有誰敵的過時間呢,注定失敗的終局……這時這刻的美要分外珍惜,我愛蒙甜甜就這個理,不見得多高尚,起碼,我懂尊重和欣賞美。當然,花錢投資下也是必要的。

蒙甜甜坐在化妝品專櫃前接受皮膚檢查,美容顧問把自家的品牌吹得天花亂墜……太扯了,我有點百無聊賴,放眼四望——等等,我看到了誰,那不是,不是王佐弋嗎,大學畢業後吃了散夥飯後就沒碰過麵,聽說去了美國,在常春藤盟校念醫學院,此去經年後不知哪個同學放風說人進了法國一超牛的奢侈品公司開發新產品,怎麼講也是一高端人物,現如今披掛的跟一線銷售人員沒兩樣站櫃台前效果挺震撼。更為震撼的是,自打小認識起,她臉上那副含諷帶刺的表情就沒變過,簡直十年如一日,不容易啊!

她撇撇嘴角,勾出個挺惡劣的笑。看來我數十分鍾的盯視起了作用,她老人家終於記起了我是誰。我指著王佐弋招呼蒙甜甜:“走,介紹個老同學給你認識”,蒙甜甜正同美容顧問聊的熱乎,我這麼一嗓子她有點不高興,回頭一看此老同學站在高級化妝品櫃台後,臉色立馬跟撲了閃粉似的,熱情洋溢得衝過去自我介紹:“你好,我是楚西的女朋友蒙甜甜”。王佐弋一臉的莫名其妙後很快換上本色笑容,跟蒙甜甜握手。

我盯著那隻骨節畢現的手,此刻,套著美杜沙頭像指環的中指輕輕叩擊台麵,這表明該同誌不耐煩了。蒙甜甜繼續喋喋不休下去,王佐弋準走神溜號,做過她同學的人都知道這點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