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裏被他打掃得煥然一新,隻是地麵上大片的紫色焦土,七七八八勾連起來,像一道疤。
他的手裏拎著包袱,裏麵包著幾件衣服和茅山派的幾本典籍。背上是師父留下的鎮派神劍。腰間掛著個鹿皮袋,袋子裏外都貼滿了符咒。茅山派最有價值的東西,都在他身上了。
可他還是不滿足,院子裏的木樁、樹下的凳子、廚房裏的鍋碗瓢盆、客房裏的鋪蓋被褥,甚至想把那幾間破瓦房和香樟樹都帶走。
也隻是想想罷了。
李瞬華對著大殿跪下,恭敬地磕了三個頭,轉身出了山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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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趕集的日子,山下的小鎮很熱鬧。李瞬華在半山腰就能聽到鎮上的喧鬧。
人們不知道昨天晚上,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和一隻可以毀村滅鎮的凶獸惡鬥,最後默默地死在了山上。李瞬華也不想告訴他們。
李瞬華漫步在街道上,任由熙攘的人群把他推來擠去。
空氣中洋溢著一種世俗的熱烈,可以讓人更熱愛生活,這是李瞬華現在迫切需要的。
在人群中走著走著,他的心情也跟著人們活潑起來。
走累了,就找個茶攤坐下,一邊抿著茶水,一邊瞧身邊的人來人往。
現在是19世紀,中國人的服飾還是長袍馬褂,男人還留著長長的辮子。李瞬華的碎發+牛仔褲衛衣顯得鶴立雞群,以前跟著馬真人下山的時候沒少被圍觀。
不過今天大家忙著趕集,集市上的貨物能帶來更大的愉悅。一件新衣、一根珠花、一塊紅燒肉,都能讓人開心一整天。
甚至李瞬華這身奇裝異服,在人們眼裏都成了新奇有趣的代名詞,成了給人帶來快樂的風景。
李瞬華看著趕集的人們,像是在看水族館裏的魚。
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得......讓人羨慕。李瞬華從沒像今天這樣,對平凡如此向往。
“謝謝。”李瞬華輕聲說。
付了茶錢,李瞬華拿起包袱,拐進一條小巷。
巷子裏光線不太好,外麵陽光燦爛,這裏卻有點陰森森的。
巷子的盡頭,一個高大的男人僵硬地轉過頭,看著李瞬華。男人目光呆滯,雙手正掐著一個女人的脖子。
女人穿著一身喜慶的紅裝,已經昏死過去。
李瞬華笑得燦爛:“挑今天殺人,我是不是該誇你有腦子啊?lv1的雜碎。”
lv1口中發出“嗬嗬”的低吼,像是狗在保護自己的食物。
左手鎮魂符,右手青銅劍,李瞬華笑容不減,大步流星走向lv1。
為了愛與正義,為了鏟除邪惡,為了守護我對“平凡”的熱愛......
“為你大爺!老子就是要砍死你啊!”
這一刻,李瞬華感覺師父就在身後,從未離開。
ps:主角殺死lv2的紅玉,是走狗屎運,不是爆發小宇宙,後麵會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