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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牽驢拔樁的伍良(1 / 2)

待到伍良伍艮兄弟倆,一前一後地陪著文呈回到裏門處,裏門早已關閉。

其實此刻已經宵禁,街上有丁勇巡邏。

普通人等,被巡邏丁勇們捉住,有錢還好辦,掏一把銅錢便可通融;

沒錢的話……沒錢你還說話這麼大聲?

給我打!一點事兒都不懂。

文呈自然是無懼巡邏丁勇的,沒公器私用、讓丁勇攙扶自己回家,都算講原則了。

好多丁勇的名字,還是文呈替他們寫在名冊上的呢!

任何律法的執行效率,都是看人下菜的……不是嗎?

……

其實古代夜間宵禁,並不是什麼壞事。

這個時候照明設備還很原始,烏漆嘛黑的,半夜三更出來的不是賭徒就是賊偷;

又沒有啥“夜經濟”可發掘,夜間不宵禁,隻能方便了摸進城來的探子、便宜了偷雞摸狗之徒。

平常人天還沒有黑都睡覺了,誰還跑出來溜達……費鞋。

若是遇到突發疾病的,丁勇們也不會刁難,說明情況、讓丁勇檢查一下,自然也會放行。

……

待行至裏門處,裏坊間的柵欄門,早已緊閉。

文呈剛欲呼叫看門之人開門,伍良說:“二叔,無須喚將那廝,拖拖拉拉甚是麻煩。且讓我打開便是。”

說完,也不待文呈答複,徑自一扭身,攀援而上,三下五下,便翻進了裏坊。掏出那小鳥,朝著裏門的凹舂裏,撒了一泡童子尿,在腰帶上擦擦手,隨即打開了半扇裏門。

整個動作一氣嗬成、如行雲流水……看來這貨,沒少幹這些勾當!

不過文呈倒也不奇怪,因為知曉此番功夫,乃是伍家祖傳:伍良的父親和伍良的兩個叔父,都有此技藝……伍家是賊偷世家。

……

因為文家父祖輩,於伍家有恩,似乎是文呈的大父,曾經在疫病中,救過伍家老小。

因此伍良伍艮平時有何勾當,也不會瞞著文呈,甚至時不時還在文呈麵前,顯擺顯擺呢。

伍良伍艮兄弟倆,壓根就不懼文呈——呃,好像漢安縣城裏,這倆砍貨,還沒有值得他倆畏懼的東西。

賊曹曾經拘捕過伍良,抓進去一頓皮鞭;伍艮便在縣寺門外破口大罵,罵的那叫一個不堪入耳,內容讓燕棲樓的老鴇聽見,小心肝都得抽抽。

賊曹實在是氣憤不過,將那伍艮也提溜進去一頓棍子……也不敢打的太過。

畢竟兩兄弟,也無切切實實的罪名,打出好歹來,一是不好交代;

二來伍良的父親、倆叔父,恐怕會拍賊曹的板兒磚——那三人,真的是敢以命搏命的。

哪有日日防賊的道理……更何況這賊還改行了:改拍磚。

任誰也沒那自信,能夠一輩子躲過去。挨上一次,這輩子算是到頭了。

伍良伍艮一瘸一拐地從縣獄出來。當晚賊曹家,柴禾跺就著火。

第二晚茅坑裏全是鵝卵石,將偌大的一個糞坑,塞的滿滿當當……臭氣四溢不說,清理起來還特別費勁兒,那玩意兒用糞勺掏不出來,全得用人手一塊一塊地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