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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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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0月,曆經十年的浩劫終於結束。

北大荒下三場雪了,已進入深秋。但王嬌知道真正的春天其實剛剛降臨。一切百廢待興。

兵團這裏雖然交通閉塞,不如大城市。但消息靈通,很快,一些好消息紛至遝來。那三個人入獄了。很多人平/反了。國家恢複了高考,各地中小學相繼開課……然後,1978年春天了。

一天,王嬌正站在教室裏擦黑板,一個學生笑嘻嘻跑進來說:“王老師,外麵有人找您。”

來的是一位麵容陌生的高個子女人。

短卷發,長風衣,高筒靴。即使運動結束,這樣的裝扮依舊大膽前衛。周圍很多學生都像看怪物一樣的圍著她看。傳達室王大爺連老花鏡都戴上了。謹慎又小心地盯著女人。瞅模樣,似乎懷疑她是特務。

女人戴了一雙黑色皮手套,一雙淩厲的眉目看著王嬌,手指間夾著一根白色的香煙。

太風/騷了……

大概是在這裏待得太久,王嬌覺得自己也有點被洗腦。心想別說王大爺,就是她也覺這個女人來路不明。

特務?

可是,特務找我做什麼?

“不認識我?”對於王嬌膽怯又謹慎的反應。女人似乎意外,也似乎不意外。

“嗯……”

女人冷笑,揮揮手粗魯地說:“別他媽支支吾吾的,直截了當告訴我,還認識我嗎?”

雖是罵人,但聲音卻是南方女人特有的軟糯。別有風情的粗魯。

王嬌努力回憶,誰呀?聽口音像南方人。上海?瞅女人這麼時髦的裝扮,大概十有□□。所以,是我的老鄉了?或者,親戚?舅媽?不對不對!舅媽現在少說也有四十多歲了,可這女人看起來頂多三十。

這麼風情萬種的,到底是誰?

見她真不認識自己。女人長歎一聲,悠悠抽一口煙。有些悲涼地說:“原來,我都變得這麼老了,老到你根本認不出我。王阿嬌啊,你倒是一點沒變,臉還是白白的,像隔壁弄堂裏林阿婆做的甜豆花。記得嗎,小時候你很能吃,總吃兩碗。豬噢!”

女人眼中的淩厲瞬間被悲傷掩蓋。或者,淩厲隻是假象,掀掉這層蓋頭,露出本真的憂鬱。

王嬌幾乎脫口而出:“瑞芳!”

是的!就是她!那張相片看七年,這雙眼睛她認得!

瑞芳罵道,“你他媽還算有點良心,如果再不說出老娘的名字,老娘轉身就回上海。”說完,也哽咽了,與跑過來的王嬌緊緊擁抱在一起。

二月春風似剪刀。北大荒的初春還是非常寒冷。

進了王嬌宿舍,瑞芳忙把被子圍在身上,嬉笑地問:“蓋你的被子不生氣吧?”

“瞧你,有啥可生氣的!”王嬌倒了一杯熱水遞給她。“我再燒一壺水,一會兒灌一個暖水袋給你,抱著就暖和多了。”

瑞芳凍得鼻子發堵,喝一口熱水,難以理解:“現在10月就這麼冷,三九天時你可咋過?”而且一過就是七年,瑞芳覺得王嬌是鋼鐵打成的。“真看不出來,你這小身板還挺能抗!”

“這有啥呀!再冷的日子,一天一天過唄。”

瑞芳皺眉,“儂別老說那個‘啥’子好不啦。”

“咋了?”

瑞芳眉頭皺的更深:“還有這個‘咋’!聽得好別扭的了。土!”

當瑞芳抱著暖暖的水袋終於緩過一點來後,才對王嬌講了自己回到上海後的生活。現在,她已經去服裝廠上班了。做質檢員。這次來北大荒,也給王嬌帶了兩件新襯衫。王嬌拿起來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歡。瑞芳問:“好看嗎?”

“嗯!”

“這衣服滿上海的商場都有賣。我這頭發,看見了吧?老師傅做的!”

說起頭發,王嬌心中不免擔憂。現在運動隻是剛剛結束,人們觀念還處於緊繃狀態。她怕瑞芳打扮這麼招搖,容易惹來禍事。

瑞芳嗬嗬笑,指著王嬌說:“你個傻子,大家都著急回城,我們雲南那邊,為了一個回城名額,有的人恨不得要用刀把腳砍斷!你可倒好,明明可以回來,卻留在這荒山野嶺!這裏哪兒好啊?光禿禿的一片,除了雪就是泥,人也長得土不拉幾。告訴你,現在上海一天一個樣,我同事打扮得比我還時髦,上班還抹口紅的啦。”說著,從書包裏掏出一支,“這個我用了一次,試試。如果喜歡,就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