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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別跟老子玩虛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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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顧誠咄咄逼人的逼問,YY文學的負責人額頭微微見汗,艱難地承認:“確實……確實是這個情況……”

顧誠不禁冷笑。

原來都特麼不是真心搞文學,是在講資本故事呢。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一本大神的,在某點中文網或者YY文學上的付費平均訂閱人數,可能是萬人,每月的主站分成收入可能是十幾萬。如果防了盜版,萬人有可能變成5萬人——把萬原來很想看、使用動機足夠強烈又不願意掏錢的用戶,活生生逼成了正版——然後某個大神的收入可能就從月入10幾萬變成了月入0萬。

然而,在沒有官方打擊盜版的時候,這本的百度搜索指數可能是每100萬——正版和盜版用戶人數比例差距可能是50倍。防了之後,這100萬看盜版的人裏麵,隻有萬被逼成了正版用戶,另外97萬則被逼走了。

在稿費作為主要收入的時候,那97萬渣渣存在與否是無關緊要的。

但問題是,如果一部作品要賣IP改編權,尤其是熱門改編權有可能被用於給資本方講故事,畫“如果我們的遊戲公司買到了玄幻的改編權之後,一旦遊戲開發成功,有極大概率複製當年《誅仙》網遊的成功、遊戲公司市值上漲億”這種大餅時,“盜版百度搜索指數”就很重要了。

一個百度指數加訂閱人數10萬人的IP,可能可以一次性賣1000萬,一個百度指數加訂閱人數才5萬人的IP,可能隻能賣50萬。

這950萬的差價,才是大頭。足以讓那些所謂的大神拋棄合同上約定的節操,看不上眼每個月十幾萬塊錢的訂閱差價,巴不得自己被盜版,並且最好所有盜版源都能被百度搜索到。

“我道是多有遠見,這種人如果是抱著這樣的想法,想滾就給老子滾——當然,要按合同辦事,如果目前的書沒完成,就鬧情緒,或者是簽了推薦特別優惠的長約,有別的義務沒有完成的,就乖乖完成了再想跳槽。如果想亂來,就告死他們。我顧某人了要反盜版,那就必須要反。這些蟲子還想阻撓我?”

顧誠輕蔑地啐了一口,以他的身份,區區幾個寫手還敢在他麵前稱大神?想賺知名度當然沒什麼不可以,但是無視和公司的合同,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必須重手震懾。

聽了顧誠的表態,YY文學負責人直接急了,辯解道:“可是……賣改編權也是有公司的收入的呀,當初合同規定了有分成。哪怕站在公司的立場上,也是‘允許百度推廣部分熱門作品盜版’,對我們的最終總收益有好處……”

他沒辦法不急,因為這事兒事關他的業績。所有YY文學產生的營收,都和他的管理人股、分紅有關。

他可不希望YY娛樂旗下其他各大部門跟著資本講故事的盛宴坐火箭飆升,而網絡文學這塊就在原地賺苦錢。

顧誠示意對方先安靜:“一碼事歸一碼事,我也沒不讓你們賣IP賺大錢,隻不過賺錢要講良心——我問你,目前我們YY文學難道就隻有某點中文網一個主打網站不成?我記得我們還有好幾個配套網站的吧。”

負責人想了想,飛快地回答:“呃……確實也有,比如買了些適合女頻或者偏文藝作品發放的網站,還有主打幾乎不收費的紅添香、榕S下之類的古老網站……”

另一個世界騰雲的閱文,把任何一家合作網站的網頁拉到最底下,都能看到:閱文旗下實際上有七八家網站,不光某點和創S。

顧誠成立YY文學,運營這些年來,雖然沒有那麼兼收並蓄,卻也是很注重眾需求差異化布局的。

他也知道文藝青年可能就是去榕S下看網絡散文網絡詩歌,或者去紅看偏文藝、不那麼裝逼打臉的清新。這些人跟熱血裝逼流白是尿不到一壺裏的,建設差分化形象的品牌很重要。

所以,YY文學名下,如今好歹也是有四五個網站的。

顧誠的解決方案立刻便出來了:“既然這些人簽了合同,和公司就訂閱收入:1分成(顧誠的網站是高V收費分錢、寫手15分、公司05分的分成,而且目前還沒漲價),那麼這些人就有合同義務配合公司打擊盜版。

如果他們想兩頭的好處都撈,他們可以選擇和公司名下其他網站簽約的嘛——‘當年明月’賣《明朝那些事兒》實體書賣得這麼火,不就是靠先在涯上免費連載聚斂了大量人氣麼?如果對自己有這個信心的,可以去公司的免費網站連載啊。或者就直接在某點發,但是別跟公司簽約,到時候多火都和公司沒關係,IP銷售的錢還100%歸個人,多爽?

跟公司簽了約,拿了公司的推薦資源,卻來兩麵派,這算個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