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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孩子(1 / 2)

小孩子最知道好歹。

她的身邊,誰有錢,誰有地位,誰說話有分量,小孩子心裏其實完全知道。

比如六歲的凜凜,她完全曉得自己的幸福生活,都來自於許振聲。所以她對許振聲,幾乎有種特別的崇拜。這種崇拜是人骨子裏的天性,並且會演化成一種愛意。她愛許叔叔。

媽媽也愛許叔叔。

媽媽見了許叔叔,柔情似水,頓時就由一個喪了偶、拖兒帶女的可憐寡婦,變成了一個嬌羞幸福的小女人。不但眼睛在笑,連臉蛋兒都在發光。她把自己打扮的美麗動人,讓許叔叔高興。她對許叔叔關心照顧,無微不至。凜凜小的時候不懂,許叔叔為什麼又給她拿錢,又供她讀書,直到她九歲那年,偶爾在家裏的垃圾桶看到兩隻用過的、帶點血漬的避孕套。

她隱隱懂得了什麼。

多年來,凜凜一直盼著許叔叔和媽媽結婚。她想讓許叔叔成為自己真正的爸爸,但一直未能如願。凜凜大約知道,許叔叔有家庭。他有一個老婆,還有個兒子,所以不能娶凜凜的媽媽。但可能是凜凜從小就認識他了。凜凜早就接受了許叔叔,所以並沒有覺得哪裏不對。她覺得許叔叔愛她、愛媽媽,那個她不知道名字的女人,才是多餘的人。她要想盡一切辦法把許叔叔挽留在身邊。事實上,這些年,他們的感情確實不減反增。凜凜心理上,已經覺得跟許叔叔是一家人了。

可是隨著青春期的到來,凜凜的信念,也漸漸開始動搖。

直到她遇見許途。

凜凜第一次知道許途,是因為一張照片。

那照片夾在許振聲的錢包裏。

有一天許振聲過來,六歲的凜凜習慣性趴在他懷裏,翻弄他衣兜,掏出錢包,就看到這張照片。

一個小男孩,眉清目秀,唇紅齒白,非常漂亮。跟凜凜差不多大。穿著白色的翻領短袖,齊膝蓋的小短褲,坐在一片草地上,張嘴大笑。他有點兔牙,笑起來非常可愛。

凜凜瞬間被照片上的男孩吸引了。

“叔叔,這是誰?”

許振聲笑著說:“這是許途。”

凜凜問:“他是叔叔的兒子嗎?他幾歲了呀?”

許振聲說:“他比你大半歲。”

凜凜說:“那我應該叫他哥哥,對不對?”

六歲的小孩,單純極了。許振聲聽到這個問話,笑著點頭說:“對,應該叫哥哥。”

有好幾年時間,凜凜老盼著能見到許途。

她愛許叔叔,對許叔叔的兒子天然有好感,覺得算半個家人。她心裏認定這位素未謀麵的小哥哥會跟許叔叔一樣好。要是他能成為自己真正的哥哥就好了,她就能夠多個哥哥,多個夥伴。她簡直期待的不得了。

她日思夜想,隨時把許途掛在嘴邊上。

“媽媽,我什麼時候能見到許途啊?”

她三兩天就問一次。

周鶯總是笑著說:“以後有機會就會見到了。”

媽媽老說有機會,但機會從來不知道在哪。凜凜新買的玩具,總舍不得玩,怕玩舊了。她想等許途來了,跟他一起玩。

但許途始終不來。

她又問許振聲:

“叔叔,你什麼時候帶許途來跟我一起玩呀?”

凜凜說:“我可以給他彈我的電子琴。還有我的樂高。”

許振聲總是笑說:“許途他在上學呢。”

“許途去他外婆家了。”

“他去夏令營了。”

凜凜總是信以為真。盼著許途什麼時候放假,從外婆家回來,或者從夏令營出來。

但許途是個忙人,他永遠沒有空。

凜凜有點失望,心想:可能他真的學習很忙吧。

大概到了十幾歲,凜凜才漸漸意識到,她永遠也不會見到許途。不管他放不放假,去不去外婆家和夏令營,她都不可能見到他的。

她說不清是什麼原因,但她有這種直覺,其實許叔叔並沒有真的想介紹許途給她認識。他隻是不好直說,所以總找借口推脫。凜凜臉皮薄,以為自己要求過分,於是便不敢再提。

凜凜十歲那年,他們再次搬家。

這次,是買了新房子。

這個房子,是許振聲出的錢,寫的是周鶯的名字。位置在繁華的市中心。因為離上班的單位遠了,許振聲順便,又送了周鶯一輛車。一輛大眾帕薩特,方便她上下班和接送孩子。

凜凜上小學,生活感覺和班級裏的普通幸福家庭的小孩,沒有什麼兩樣。她知道這一切都是拜許振聲所賜。這些年,家裏的生活費,還有凜凜的學費,上興趣班的費用,全都是許叔叔在負擔。媽媽和許叔叔非常恩愛,一個溫柔,一個賢惠。他們從來沒紅過臉吵過架。搬新家後,許叔叔和媽媽之間的感情,仿佛更加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