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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這才是一個厲害的主,不過雲希凝喜歡,比起那些鶯鶯燕燕,嘰嘰喳喳的女孩子,雲希凝更喜歡這種直來直往的刀子嘴。
史密斯很夠義氣,時裝表演開始後,給雲希凝留了一個很好的位置,雖然偏僻一點,可正合她的心意。
從這裏可以看見任何人,可是隻要別人不注意,根本看不到她。
一出場的是著名設計師弗蘭斯的拿手好戲,他設計的衣服款式新穎大牌而且很顯檔次,隻要是明星和當代的紅人,都會搶著入手。
顯然隻要入市,馬上會被兜售一空。
第一場下來,把眾人的興趣挑到最高潮,模特身上穿的衣服確實很漂亮,隨著衣袂翩飛,所有的眼睛也不離左右。
一場兩場三場到最後一場,才輪到雲希凝,史密斯上台,說了雲希凝的英文名字,然後才開始時裝展覽,起初眾人興致缺缺,名不見傳的小人物,根本提不起他們的任何興趣,可是接下來的一幕讓他們睜大了眼睛,驚豔的無法相信。
“天哪不會吧,這就是那個安迪設計的衣服?”
“是的,史密斯就是這麼說的,不過以我之見,確實很好看。”下麵的人開始竊竊私語,交頭接耳。
“欸……你說,這個安迪我怎麼從來都沒聽說過呢,該不會是,新起之秀吧?”
一個略微年長的老板點點頭,“應該差不多,我們看看再說。”
眾人尖叫著,大聲呼哨著,記者手裏的閃光燈閃來閃去,捕捉著台上那美麗的一麵,到最後興奮的都說不出話,“我靠,簡直太美麗了,拍了這麼多年的時裝雜誌,今天才真的讓我開了眼。”
這衣服簡直美麗的不得了,參雜著所有時尚元素,自帶一種飄逸之感,就好像袍子穿在人的身上,可是卻又不像,無論正式的場合還是休閑的場合,都會成為必備之選。
反正怎麼看怎麼好看,將眾人的心徹底捕獲,就好像遺失的愛情,瞬間找到一樣,那種感覺,那種心動,刺激著人的感覺和五官。
迫切的希望能擁在懷裏,再也不分離。
這是用靈魂製造出來的衣服,無論是質量還是款式,都達上乘,屬於百看不厭,越看越稀罕。
有一個年輕的老板再也控製不住,直接站了起來,“史密斯,我要簽下這個服裝設計師,今年首款發出來的這些衣服,我全都要了,我要買斷專屬權,價格隨你們開,還有我要親眼見見,這個設計師。”
從始至終,這一切都被角落裏的雲希凝看得一清二楚,內心的激動當然是有的,可她並不會歸屬哪家公司。
把作品帶上舞台,隻是想讓大家見證它的存在,從而讓人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衣服讓人見到,這輩子都過目不忘。
時裝大會落幕,按照雲希凝的要求,史密斯並沒有把她請到觀眾台上,隻是笑嗬嗬,把眾人的情緒安撫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