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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離我女兒遠點(1 / 2)

我們到了xx派出所,一個年輕的警察就過來詢問我們:“你們是陶明的親戚嗎?”

我搖搖頭:“我們抓到一個劫匪,叫啥還不知道,我們是來錄筆錄的。”

這位年輕警察鼓氣大拇指:“你們小小年紀害真是厲害啊!”

我和若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警察帶我們來了審訊處,我們看了那個劫匪,就是所說的陶明。

看著他當時欺負若雨那個樣,還有我雙手我就氣不打一處來,就想上去揍他,但是警察攔住了我:“犯人審訊是不能打的,要核實清楚壓進監獄。”

我撇撇嘴,心想:“你們這些警察真虛偽,嘴上說著不能毆打犯人,實則私底下對他們嚴刑逼供。”

不過我還是沒有繼續鬧下去,站在了一旁。

年輕警察問我:“是他嗎?”我點點頭,沒有多語。

陶明憤怒看著我:“臭小子,我真後悔沒有直接殺了你和她!”

我冷冷看著他:“我說過了,有我在你動不了她一根汗毛!”

忙活了一陣,錄完了筆錄。這時候,年輕警察叫來了我們家屬,我爸和沈益急匆匆的趕了過來。

我們走出了派出所,因為我爸已經知道了緣由,過來問我有沒有事,我搖了搖頭,而沈益也跑到若雨旁邊看這兒看那兒的,在確定沒有傷著之後鬆了一口氣。

沈益走過來:“小子,你知道讓我閨女跟著你出來玩差點沒命了麼?”

我很愧疚的:“對不起沈叔叔,我不應該帶若雨去那麼幽靜的地方,你打我好了。”

若雨急了:“爸,都是我的錯讓墨墨受傷了,你打我好了。”

沈益寵溺的看了若雨一眼:“女兒,爸怎麼會打你呢?”

沈益沒有和我動手,看了一眼我爸:“家長不管管早戀這事?”

我爸裝傻的:“小孩子的事兒,我們大人管啥啊?讓他們繼續發展唄。”

我張開嘴剛想說啥,我爸瞪了我一眼:“大人說話,小孩子別插嘴。”嚇得我感覺閉嘴。

沈益有點氣:“但是他們做情侶會影響學習,我閨女可是要出國的,怎麼能在這裏浪費時間!”

我爸:“我支持他們,我兒子不管你閨女出啥事能頂著,而且他們早戀都會互相關心對方,這難道不好?”

沈益生氣的:“你們這種家庭能配的起我們家庭?我可不想我閨女受罪!”

我爸憨厚的笑著:“如果你不嫌棄的話,他們18歲結婚了,我也會把這孩子當自己閨女養著,一定不存在受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