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點,聞月半是虛脫地癱在沙發上。
她的腰好痛,她的脖子也好痛,她的手臂、膝蓋、右手關節和她的眼睛都好痛。
這就是通宵畫個爽的代價。
“聞月姐,你還好嗎?”
李敏棟買了冰袋上樓來給聞月敷眼睛。這小子像是沒有熬過夜也沒有通過宵,不光眼睛下麵沒有黑眼圈,人也精精神神、清清爽爽。
“還好……”
按著眼睛上的冰袋,聞月吐了口濁氣。
“要我再去熱一遍吃的嗎?”
“不了,我現在沒胃口。”
李敏棟實在找不到能夠為聞月做的事了,這讓拿了聞月一百萬韓元的他有些不大好受。
“……那聞月姐一會兒有胃口了,要先吃東西再睡。”
再是不想走,李敏棟也看得出來自己不走聞月沒法一個人安安靜靜地休息。
“喝點暖的可能會好一些,我擅作主張給姐姐買了熱巧克力。放在這裏了。”
聞月有氣無力地“嗯”了一聲。
她都快忘記繪畫是這麼消耗心神的一件事了。
但是,怎麼說呢?
……果然,畫畫的感覺很好。能夠把想要記錄、想要呈現出來的東西畫下來的感覺真的很好。
繪畫是傾訴欲,是表達欲,是保存欲。
是情感。
是在人前展現自己的情感,展示自己的心象風景。是保存自己的某種情緒,用筆觸、用色彩、用構圖來裝入自己試圖保存的瞬間感悟。
她的傾訴欲、表達欲乃至情感都已經枯竭多年,然而她不得不繼續畫下去。
隻因她是油畫大師駱永長的槍手。
駱永長不光是她的恩師,還是她曾經的養父與監護者。就像駱永長自己說的那樣,他們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駱家的船沉了誰都不會好過。
所以這麼多年來,盡管畫下的每一筆都讓她痛苦,她還是在堅持繪畫……不,是努力製作著他人會喜歡的商品。
可就算如此,她也迎來了自己的極限。
過呼吸暈倒後,在醫院病床上醒來的聞月感覺自己就像一團燃盡了的殘渣。冰冷、脆弱,沒有任何的價值。
她知道自己畫不下去也畫不出了。於是如實將自己的情況告訴了駱永長。
駱永長當場就發了飆。
『“畫不出來”?我看你這個小騙子就是想坐地起價!』
『好啊!你不如用“聞月”的-名義來發表你那些所謂的作品看看!沒有我的-名聲,你以為你的那些破玩意兒還會有人多看一眼?!』
『忘恩負義的白眼狼!沒有我你早死在了哪個陰溝裏!你說你要離開駱家?那你走了就別回來!華-國的藝術圈裏以後再也沒有你這號人物!你以後就是跪在地上求我、舔我的鞋,我也隻會踢歪你的臉!』
明明年輕時是那樣的儒雅隨和,渾身才華又滿心熱血的一個人,為什麼老了反倒風度漸失,變成了一副壞人嘴臉呢?
想起恩師那張被暴怒扭曲的麵龐,聞月放下手中的冰袋,用紙巾擦幹自己的眼皮,決定去喝李敏棟買來的熱巧克力。
人體熱量不足的時候人就容易胡思亂想,回憶起一些人生的至暗時刻。
……
李敏棟在開車去金智勳家的路上。
這會兒時間還太早,公司的門還沒開。李敏棟揣著一疊萬元大鈔在身上,怎麼都覺得放鬆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