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
【你有。】
【不承認的原因有兩點,第一,自己不願意承認這種大逆不道的想法。雖然之前有斬殺過,但現在看來,也許是惡魔以退為進吧。】
【第二,自己都不知道這些是否存在。自我編織的定義並非完全明顯,表麵上是一棟棟單獨的建築,事實上在沙漠底下它們互相連通交織在一起。】
(但是我剛才,真的很難過啊!這並不是裝的。)
【我知道,但這種傷心來自哪裏?情緒都是自我定義與現實互動的產物,有什麼情緒不重要,看清自我編織的定義才是最關鍵的。】
【而且,牢牢釘在“我存在”那裏,知曉任何情緒都不是真實的,任何自我定義也都不是真實的。它們不是我,卻被我們死死拽住,以為自己就是它們的一部分。】
“哈哈哈哈!”
袁長文突然大笑起來,讓兩名捕快渾身一緊,使勁抓住他的胳膊防止逃脫。
甚至有一人,已經將電棍摸了出來。
袁長文沒有理會,自顧自的大笑著,然後想哭卻又哭不出來。
老媽、老婆、孩子、家庭、責任……
這些被社會灌輸的自我定義,漸漸變得鬆垮無比。沙漠上的建築,也變得十分破敗。
口是心非。
大道理一堆一堆,社會道德一坨一坨,但自己的行為卻是無聲中表達著不屑。
可是,這種不屑容不得說出來。
老媽很重要,這點根本不容商量。但自己的行為表明,老媽根本沒有說的那麼重要。
這算什麼?
還有什麼比行為更好的表達嗎?
那些道德倫理,就是狗屁!
如果真的如同它本身述說的那樣重要,那樣不容反駁,為什麼我可以做出相反的舉動?
它能容忍,這件事情本身就說明,它不嚴謹,或者根本就是虛假。
真實,容不得非真實。
仿佛大家都很有默契,各種節日的時候,表現得像是另外一個人。話語、圖片無不展示著,這個人很好很棒很有愛。
然後呢?
為什麼在家裏脾氣那麼大?
為什麼總是父母退後一步?
如果這是他們的愛,那麼隻能說明我不愛他們。
或者說,隻有一點點愛他們。
我用事實證明著這一點,並且在生活中用行為表現著這一點,無時無刻。
可是我自己又不接受這種說法,所以一旦有人觸碰到這個點,必然勃然大怒。
用怒氣,來遮蓋自己。
不僅發怒,還要用鄙視來讓對方感到羞愧,要讓發問的人自己覺得理虧。
這樣,才不會繼續討論這個問題。
久而久之,自己都忘記為什麼要遮蓋,仿佛自己就是那麼愛他們,非常愛,容不得其他人插嘴。
如果真的是如此深愛,為什麼不能跟人討論這件事情呢?
真的深愛,為什麼自己總是不願父母插手自己的人生?
而自己做事,卻又幾乎不考慮父母。
除了心虛,袁長文自己找不到任何其他答案。
父母,沒有那麼重要。孝道,也沒有那麼重要。
這一切,都是說得很重要,宣傳的很重要。
但自己,唉……
既然沒有那麼重要,為什麼自己又要被“非常重要”這個定義給綁架呢?
顯得做某件事情,為了父母陷入兩難的情形。
要麼,這是做給別人看,就算沒有別人,也要做給“自我”看。
要麼,那件事情,跟父母一樣不重要。所以才能放在一起,左右為難。
(不要再說了……何必呢……大家都這樣,不也挺好了嗎?)
【但那不是真實。】
(一定要這麼誠實嗎?)
【誠實到殘忍。】